《工具论》

目录

范畴篇

1,简单和复合

2,实体

3,上位、下位概念、属、种

4,数量

5,关系

6,性质

7,对立

解释篇

1,语言和文字

2,名词

3,动词

4,句子

5,命题

6,全称、单称

7,单一命题

8,复合命题 

9,肯定和否定

前分析篇

第一卷

第二卷

后分析篇

第一卷

第二卷

论题篇

第一卷

1,定义、特性、种和偶性

2,“相同”的三种含义

3,辩证的论证

第二-八卷

辨谬篇


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分为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辨谬篇,一共6篇。

范畴篇

1,简单和复合

语言的表达, 或者是复合的, 或者是简单的。

一切非复合词包括:实体、数量、性质、关系、何地 、 何时 、 所处 、 所有、动作、承受。

PS:这就是作者认为的范畴的十种种类。

2,实体

实体, 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 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一个主体之中, 如 "个别的人”、“个别的马”。而人们所说的第二实体, 是指作为属而包含第一实体的东西, 就像种包含属一样, 如某个具体的人被包含在 “人” 这个属之中, 而 “人” 这个属自身又被包含在 “动物” 这个种之中。所以, 这些是第二 实体, 如“人”、“动物”。

3,上位、下位概念、属、种

如果有这样两个概念,其中一个概念真包含另一个概念,那么前者称上位概念,后者称下位概念。

如人是上位概念,诗人是下位概念。

在《工具论》中种是上位概念,属是下位概念。

在现代生物和其他很多领域,属是上位概念,种是下位概念。

属比种更能被称为第二实体, 因为它更接近于第一实 体, 因为如果要说明第一实体是什么, 那么, 用属去说明 就比用种去说明更明白, 更恰当。例如, 要说明某个具体的人, 用人说明就比用动物说明来得更明白。因为前者更 接近于某个具体的人,而后者过于宽泛。要说明某棵树是 什么, 用树说明就要比用植物说明更明白。

4,数量

有的数量是间断的, 有的是连续的, 而且有些数量, 其构成部分相互之间具有相对的位置, 而有些数量则没有这样的位置。间断的量, 如数目、语言, 连续的量,如线、面、体。

5,关系

这样一些事物被称作关系,它们或者通过别的事物、或者与别的事物相关而被述说。

所有的关系都有和它们相互转换的东西。如“奴隶” 乃是“主人”的奴隶,“主人”乃是奴隶的主人。

但有时这种相互关系似乎并不存在。一旦出了差错, 这种相互关系就不能被正确地表达出来。例如, 如若说羽 翼是鸟的羽翼, 那么这里便没有相互关系, 羽翼和鸟并不 是相互关系。把羽翼规定为鸟的羽翼, 这开头就是用词不当。因为只有在作为有羽翼的生物, 而不是作为鸟时, 才 能说它是有翼的, 许多其他的东西并不是鸟, 但有羽翼。 如若我们使用了恰当的词, 相互关系就会马上出现。例如, 羽翼乃是有羽翼生物的羽翼, 有羽翼生物乃是因为羽 翼而成为有羽翼的生物。

6,性质

所谓“性质”, 我是指决定某一事物如此这般的原因。性质可以在多种意义上被述说。

两个相反者中, 如若其一是性质, 那么另一也是性 质。只要我们比照一下其他的范畴就会十分清楚:不公正 和公正是相反的, 公正自身是性质, 所以不公正也是性质。

性质可以有更多或更少。因为, 一个东西可以被说成 比另一个东西更白或没有另一东西白, 一事物比另一事物 更公正; 某一个别事物可以更多地具有某种性质, 白的东 西可以变得更白。但并非所有的性质都是这样, 只有大多数的性质是如此。比如圆形和三角形,不存在一个事物比另一个更多或更少的是三角形。

PS:这里的圆形和三角形其实是带性质的实体,即形容词+名词。也就是说,原文其实想表达,三角的是性质,圆的是性质,这2个性质并没有程度的区分。

PS:如果说一个椭圆比另外一个更圆,那其实是更“接近圆”,接近圆这个性质有程度,而圆这个性质没有程度。

7,对立

对立有四种意义: 1. 有相互关系的两事 物是对立的。2. 两个相反者是对立的。3. 缺乏与具有是 对立的。4. 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是对立的。

概括地说,有相互关系的事物的对立, 如 “两倍” 和 “一半”, 相反者的对立, 如“好”和 “坏”, 缺乏与具有的对立, 如 “盲” 和 “视力”, 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的对立, 如“他坐 着”和“他没坐”。

显然,性质截然相反的两事物必然同属或同种。

解释篇

1,语言和文字

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号, 文字是口语的符号。正如所有民族并没有共同的文字, 所有的民族也没有相同的口语。但是语言只是内心经验的符号, 内心经验自身, 对整个人类来说都是相同的,而且由这种内心经验所表现的类似的对象也是相同的。但是, 我们已经在关于灵魂的论文里讨论过这些问题, 这些问题与我们目下所进行的研究有所不同。

2,名词

名词是因约定俗成而具有某种意义的与时间无关的声音。

3,动词

动词是不仅具有某种特殊意义而且还与时间有关的词。

4,句子

句子是一连串有意义的声音, 它的每个部分都有其独立的意思, 但只是作为表达, 而不是作为肯定命 题或否定命题。

5,命题

第一类简单命题是肯定命题, 第二类简单命题是否定命题, 但是如前所说, 其他命题都是结合而成的。

所有命题都含有一个动词或一种动词的时态。

那些陈述了单一事实, 或者通过结合而形成的单一事实的命题是单一命题。那些陈述了多个事实或者其各个部分并没有连结起来的命题乃是复多命题。

肯定命题是肯定某事物属于另一事物,否定命题否定某事物属于另一事物。

6,全称、单称

有些事物是全称的,有些事物是单称的。
无论是肯定命题还是否定命题, 必然或者具有全称主 项,或者具有单称主项。若两个命题,一个为肯定命题, 一个为否定命题, 两者在形式上都是全称的, 都具有一个全称的主项,那么这两个命题便是 “相反”命题。形式上 是全称的, 都具有一个全称主项,是指诸如 “所有的人都 是白的” 这样的命题, 另外, 也指 “没有人是白的” 这样的命题。但是,如果两个命题虽具有全称主项, 然而在性 质上却不是全称的, 这两个命题就不是 “相反命题”, 虽 然有时它们所指的意思是相反的, 例如, “人是白的” 与 “人不是白的”,主项“人” 是全称的,但这两个命题本身 都不是全称的,因为这两个命题都不含有 “所有的” 这种词, 但 “所有的” 并不就表示主项是全称的, 而只有主项 是全称的, 整个命题才是全称的。但是, 如若主项和谓项 都是全称的, 则所得出的命题便会是虚假的。因为在这种 情况下,肯定命题决不可能会是真实的,如 “所有的人是 所有的动物”, 便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7,单一命题

如若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陈述的是某一事物的某一事实, 那么便是单一命题, 无论它的主项是否全 称, 也不论这种陈述是否具有全称的性质。例如, 如果 “白的”一词只有一种意义, 就可得出这些单一命题:

  • 所有的人是白的一一并非所有的人是白的,
  • 人是白的一一人不是白的,
  • 没有人是白的一一有些人是白的。

8,复合命题 

        一个命题, 若是用多件事实来述说一个主体, 或者用一件事实来述说多个主体, 那么, 无论它是以肯定还是以否定的方式出现, 它都不是简单命题而是复合命题, 除非多件事实表明的是同一事物。

        某些谓项, 如若只是偶然属于某一主词, 或者主谓之间只是偶性的关系, 那么这些谓项就不能结合成单一的谓项。

        其次, 如若一个谓项蕴涵在另一个谓项之中, 这样的谓项也不能结合成单一的谓项。

9,肯定和否定

一般而论, 正如我们述说的, 必须把 “是”与 “不 是”当作基准, 而其他词则作为附加词与 “是” 和 “不 是”放在一起, 从而形成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我们必须把以下五对表述看作是五对矛盾表述:

  • 它可能存在一一它不可能存在;
  • 它偶然存在——它并非偶然存在;
  • 它不可能存在一一它并非不可能存在;
  • 它必然存在一一它并非必然存在;
  • 它真实一一它不真实。

前分析篇

第一卷

在证实或反驳一个命题时, 我们认为, “X不是Y”与 "X是非Y" 所表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还是一样的这会造成很大的差别。例如, “不是白”是否与 “是非白” 的意义相同。因为它们表示不同的意思; 对 “是白” 的否定并不是 “是非白”, 而是 “不是白”。

第二卷

循环或交互证明就是通过结论, 通过一个前提的简单换位, 来证明另一个在原来的三段论中设定的前 提。

后分析篇

第一卷

1,一切通过理智的教育和学习都依靠原先已有的知识而进行。只要考虑一下各种情况, 这一点便显得十 分清楚。数学知识以及其他各种技术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各种推理, 无论是三段论的还是归纳的, 也是如此。

2,前提必须是真实的, 因为不存在的事物一一如正方形 的对角线可用边来测量一一是不可知的。它们必定是最初 的、不可证明的, 因为否则我们只有通过证明才能知道它们。

由于必须知道最初前提, 所以, 有些人认为, 知 识是不可能的, 另一些人承认知识是可能的, 但 却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可以证明的, 这两种观点都不正确。

3,显然, 如果三段论的前提是普遍的, 那么, 这类证明一一总体意义上的证明一一的结论必定是永恒的

4,我把在每个种中不能被证明的事实叫做 “本原”, 这样, 原初真理及由此而证明的属性的意义便被 断定了: 本原方面的存在必须被断定, 属性方面的存在必须被证明。

5,在证明科学所使用的本原中, 有些是为特殊科学所特有的, 有些则是共有的, 但只是在类推的意义上共有。

6,上面的论证充分表明, 普遍证明优于特殊证 明。而从下面的论证则可以清楚地看到肯定证 明优于否定证明。

7,科学知识不可能通过感官知觉而获得。即使感官是关于有性质的对象而不是关于某个东西的。我们所感觉到的必定是在某一地点、某一时间中的某 个东西, 但普遍的而且在一切情况下都是真实的东西是不可能被感觉到的。

8,机敏是没有片刻迟疑迅速把握中词的能力。例如,某人看到月亮的一面总是朝向太阳,便立刻认识到它的原因, 即月亮从太阳获得光线; 再如, 他看到一个人在同一个富人谈话, 便认定他是在借钱。

第二卷

1,我们所探讨的问题的种类与我们所知道的事物的种 类一样多。它们有四类: 事实、根据、存在、本质。

2,为了通过划分去建立定义, 我们必须记住三点:(1)选择说明 “是什么” 的各种属性; (2) 把它们按先后顺序 排列;(3)确定选择是完全的,没有遗漏。

论题篇

第一卷

1,定义、特性、种和偶性

(1)定义乃是揭示事物本质的短语。关于定义, 大多要涉及相同或 相异的问题。总之, 我们把一切与定义相同的具有探寻性 质的表述都叫做定义。

(2)特性不表示事物的本质,只是属于事物,而且它的逆命题也能成立。

(3)种是表示在属上相区别的若干东西之是什么或本质的范畴。诸如适于回答 “你面前的东西是什么” 这类问题的语词, 就应被称为是什么范畴。

(4)偶性是指: 它不是上述那些的任何一种, 即既不是定义和特性, 又不是种, 但是也属于事物; 并且, 它可能属于, 也可能不属于同一的某个体, 例如坐的姿势就可能属于也可能不属于同一的某物。

2,“相同”的三种含义

“相同” 的根本的和首先的含义被解释为词语或定义, 如 披风与斗篷, 两脚行走的动物与人;

“相同” 的第二层含 义被解释为特性, 如能获知的动物与人, 能自然地向上运 动的元素与火;

“相同” 的第三层含义来自于偶性, 如正 坐着的或文雅的人与苏格拉底。

PS:这里解释的其实就是“是”的含义,“人是两脚行走的动物”是定义,“人是能获知的动物”是特性,“苏格拉底是文雅的人”是偶性。

3,辩证的论证

我们必须区分辩证 的论证有多少种。它有归纳和推理两类。

推理是什么前面已经说过, 归纳则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

我们赖以进行推理的手段有四种: 第一是获得命题, 第二是区分每一表达的多层含义的能力, 第 三是发现区别, 第四是研究相似性。

第二-八卷

辨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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