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 Creator 模块学习 —— 事件系统(event()函数)

Qt Creator 模块学习 —— 事件系统(event()函数)

重写event函数

重新实现event()可以在事件到达特定的事件处理器之前进行处理,使用情形如下
1.覆盖Tab键的默认功能
就是如果一个事件对于整个控件都有效,我们可以使用重写event()
2.没有特定事件处理器的不常用事件
如果一个事件,比如没有QPushButton::keyPressEvent()这样的特定事件处理器,我们可以在event()中进行处理。
3.自定义事件

当然再写event()函数时要注意一点,别的事件返回值大多数为void而他为bool

bool Widget::event(QEvent *ev){
    
    
    //事件分发
    if(ev->type()==QEvent::Close) {
    
    
        QCloseEvent *e = static_cast<QCloseEvent *>(ev);
        closeEvent(e);
        return true;
    }
   else if(ev->type()==QEvent::MouseMove){
    
    
         QMouseEvent *ew = static_cast<QMouseEvent *>(ev);
        mouseMoveEvent(ew);
    }
}

这样也就是说当返回值为true代表事件已处理,不需要别的继续处理了。此函数中可能类型转换没问题大家实验的时候可以不用switch语句用条件语句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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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m0_50210478/article/details/10837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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