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的优先级计算

  • 优先级就近原则,同权重情况下样式定义最近者为准;
  • 载入样式以最后载入的定位为准;

优先级为:

1. 同权重: 内联样式表(标签内部)> 嵌入样式表(当前文件中)> 外部样式表(外部文件中)。
2. important 比 内联优先级高
3. !important > id > class > tag
4. 按CSS代码中出现的顺序决定,后者CSS样式居上;(近水楼台 先得月)
5. 行内样式优先级specificity值为1,0,0,0 高于外部定义

例:

	**`<div style="height:50px; width:50px;">Div</div>  `注释:行内样式
	外部定义指经由`<link>`或`<style>`标签定义的规则**      

权值计算

  • 千位:声明在style属性中的
  • 百位:id选择器
  • 十位: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类
  • 个位:元素选择器、伪元素
  • 通用选择器、复合选择器(+、>、~、“ ”)、否定伪类(:not)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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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December_shi/article/details/10850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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