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约之命名风格

编程规约之命名风格

  1. 【强制】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反例:_name / name / n a m e / n a m e / n a m e name / name_ / name / name
  2. 【强制】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说明:正确的英文拼写和语法可以让阅读者易于理解,避免歧义。注意,纯拼音命名方式更要避免采用。
     正例:renminbi / alibaba / taobao / youku / hangzhou 等国际通用的名称,可视同英文。
     反例:DaZhePromotion [打折] / getPingfenByName() [评分] / int 某变量 = 3
  3. 【强制】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 DTO / VO / AO
    / PO / UID 等。
     正例:JavaServerlessPlatform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javaserverlessplatform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4. 【强制】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
    从驼峰形式。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5. 【强制】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
    长。
     正例:MAX_STOCK_COUNT / CACHE_EXPIRED_TIME
     反例:MAX_COUNT / EXPIRED_TIME
  6. 【强制】抽象类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 Exception 结尾;测试类
    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 Test 结尾。
  7. 【强制】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表示数组。
     正例:定义整形数组 int[] arrayDemo;
     反例:在 main 参数中,使用 String args[]来定义。
  8. 【强制】POJO 类中布尔类型变量都不要加 is 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说明:在本文 MySQL 规约中的建表约定第一条,表达是与否的值采用 is_xxx 的命名方式,所以,需要在
    设置从 is_xxx 到 xxx 的映射关系。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 Boolean isDeleted 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RPC 框架在反向解
    析的时候,“误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 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9. 【强制】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
    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正例:应用工具类包名为 com.alibaba.ai.util、类名为 MessageUtils(此规则参考 spring 的框架结构)
  10. 【强制】避免在子父类的成员变量之间、或者不同代码块的局部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
    名,使可读性降低。
     说明:子类、父类成员变量名相同,即使是 public 类型的变量也是能够通过编译,而局部变量在同一方法内的不同代码块中同名也是合法的,但是要避免使用。对于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也要避免与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反例:
public class ConfusingName {
	public int age;
 	// 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不允许与本类成员变量同名
 	public void getData(String alibaba) {
 		if(condition) {
 			final int money = 531;
 			// ...
		 }
 		for (int i = 0; i < 10; i++) {
 		// 在同一方法体中,不允许与其它代码块中的 money 命名相同
 		final int money = 615;
 		// ...
 		}
 	} 
 }
class Son extends ConfusingName {
	// 不允许与父类的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public int age; 
}
  1. 【强制】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反例:AbstractClass“缩写”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缩写”命名成 condi,此类随意缩写严重
    降低了代码的可阅读性。
  2. 【推荐】为了达到代码自解释的目标,任何自定义编程元素在命名时,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
    组合来表达其意。
     正例:在 JDK 中,表达原子更新的类名为:AtomicReferenceFieldUpdater。
     反例:int a 的随意命名方式。
  3. 【推荐】在常量与变量的命名时,表示类型的名词放在词尾,以提升辨识度。
     正例:startTime / workQueue / nameList / TERMINATED_THREAD_COUNT
     反例:startedAt / QueueOfWork / listName / COUNT_TERMINATED_THREAD
  4. 【推荐】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正例:
 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1. 【推荐】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
      接口方法签名 void commit();
      接口基础常量 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
      接口方法定义 public abstract void f();
     说明:JDK8 中接口允许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 default 方法,是对所有实现类都有价值的默认实现。
  2.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强制】对于 Service 和 DAO 类,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 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正例:CacheServiceImpl 实现 CacheService 接口。
     【推荐】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为接口名(通常是–able 的形容词)。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 实现 Translatable 接口。
  3. 【参考】枚举类名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类,域成员均为常量,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员名称:SUCCESS / UNKNOWN_REASON。
  4. 【参考】各层命名规约:
      Service/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复数形式结尾如:listObjects。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 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 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 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统称,禁止命名成 xxxPOJO。

  此文内容摘自阿里巴巴《Java 开发手册》第一章第一节,更多详细内容请查阅阿里巴巴《Java 开发手册》,如有侵权,里面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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