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总而言之

《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是写给立法者的。大革命以来,法国又是复辟又是革命,人人都觉得再回到过去的贵族社会恐怕不太对劲,但是对于怎样建立起民主却又一头雾水。1831年刚经历七月革命的托克维尔乘船去美国,考察九个月后回国,在1935年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五年后下卷也出版了。

究其宗旨,《论美国的民主》是为了在不知如何驯服民主的欧洲大陆给立法者们一点参考,协助他们扬民主之长,避民主之短的。何谓扬长,就是在法国大革命将“平等”带到人间以后,创造自由。何谓避短,就是驯服民主这头猛兽,不至于让它侵犯自由权利。托克维尔时代的法国能够借鉴的只有远古的希腊城邦,海峡对岸的英国与大洋彼岸的美国,人类全体对于平等的实践还不够充分,这样看来,《论美国的民主》的眼光是非常毒辣的。

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民主”这个词除了平等以外,好像还包含了很多其他的激情。我们民族拥有悠久的政治历史,性格深处也有冲动与激情,到了近现代,竟然一下子全部激发出来,将过去四五千年的历史骂得狗血淋头,贬得一文不值,将君子的美德看得比浮云还轻,对于富贵美色反倒始终如一。同时情人眼里出西施,只看得民主的好,而罔顾它本质上和我们过去所经历的一切社会一样,都有优缺点,一定要加以制衡。

《老子》言“治大国如烹小鲜”。春秋时代的大国有齐、晋、宋、郑等,彼时大国之疆土实不堪与当今相比,犹要“如烹小鲜”,那么以如今我们国家国土之辽阔、区域差异之大,更是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焉能单靠对民主的激情与冲动就使我们的国家变得成熟起来呢?同时,也万万不可因噎废食,自绝于世界。

民主的历史潮流从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算起,到现在已经奔腾了三百多年了,我们不可能成为一座孤岛。我们需要民主,但同时绝不可照搬欧美的政治制度,水土不服可是能死人的。托克维尔将19世纪美国能产生优秀的民主政治的最重要原因归结于民情,但是各个国家的民情千差万别,那么民主的形式、对其危害的防范自然也不尽相同。所以,在我们讨论政治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到民情社风,绝不能孤立地评价政治制度的好坏。否则,过去有墨西哥,这几年有阿拉伯之春,都是前车之鉴。

创造自由

自由和平等的重大差别在于,自由是贯穿人类历史的,而平等才是民主社会所独有的,所以民主政治最大的特点不是政治自由,而是身份平等。一个成熟的贵族社会能够让人民拥有政治自由,一个稀烂的民主社会也可以夺走它,因此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民主社会中“创造自由”。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或许可以作为全书的纲领。托克维尔在《绪论》中说:


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

(上卷,《绪论》)

就是说,托克维尔希望探讨的,就是如何在平等的民主社会中保障政治自由这一问题,这不是理所当然的。

平等降临人世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何为托克维尔笔下的“民主”,在拉斯基所写的《论美国的民主》导言中已经回答了这一问题:


他(托克维尔)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认为这个趋势是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和不可逆转的结果,并把他的注意力几乎全部用到了这一方面。

(拉斯基为《托克维尔全集》中之《论美国的民主》所作的导言)

也就是说,托克维尔谈论“民主”,基本上就是在说“平等”,这一点在读书的时候务须牢记在心。至于平等何来,对此托克维尔基本上没有画过多笔墨去追溯历史,因为这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王公们的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十字军东征等等,都带来了“贵族下降、平民上升”这一结果。也就是说,身份平等是不证自明的。

自然不如法制,法制不如民情

19世纪美国的民主政治能够保证政治自由的原因有很多,它的政治成果就是美国的联邦宪法、共和制度,它的原因有自然、法制、民情诸多方面。但总的来说,托克维尔认为自然不如法制,法制不如民情:


因此,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民主制度的寿命的影响,在欧洲被人夸大了。另外,他们对法制的重要性也评价得过高,而对民情的重要性又评价得过低。毫无疑问,这三大原因都对调整和指导美国的民主制度有所贡献。但是,应当按贡献对它们分级。依我看,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

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民情的这种重要性,是研究和经验不断提醒我们注意的一项普遍真理。我觉得应当把它视为我的观察的焦点,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

(上卷,《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19世纪美国社会的中坚是新英格兰地区的英裔美国人,他们既继承了许多欧洲大陆的优良政治传统,又能跳出其旧窠,是以在当时非常成功。在北方的英裔美国人刚在新英格兰安居乐业时,通过董仲舒的推恩令一般的继承法,将贵族制度扼杀在摇篮里,逐渐加强了平等。随后,与他们一同到达美国的乡镇精神,便帮助这些获得了平等的人们创造了自由。

如果有人反对这样将民情放在第一位的看法,不妨从司马迁的《史记》和贾谊的《过秦论》中找到一些启示:


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拑口而不言。

这一句“秦俗多忌讳之禁”实际上就已经暗含了秦传二世而亡的原因了。周平王给秦的封地在犬戎所占的西陲边境,这虽然给秦国后来征伐六国带来了很大便利,但封闭拥塞,也给民风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和山东诸国大不相同。《秦本纪》中写道,武公从死六十六人,以缪公之贤,还从死七十七人,甚至包括良臣名将。这些都是夏商时代的特征,因为三秦之地相对闭塞,所以也遗留了下来。这样的民情之下孕育的大一统王朝走向暴政也就情有可原了,是以贾谊评论道:


先王知雍蔽之伤国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饰法设刑,而天下治。其强也,禁暴诛乱而天下服;其弱也,五伯征而诸侯从;其削也,内守外附而社稷存。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故周五序得其道,而千余岁不绝;秦本末并失,故不能长。由是观之,安危之统相去远矣。

可以说看得很透彻了。由此足见,我们要在中国施行民主政治的关键就在于民情。让我们的民情变得适合民主,这条道路耗时巨久,而且有华将不华,夏将不夏的隐忧;改造民主,让它适应我们的国情,只怕改革者一个手抖,将民主切得七零八落。总之这两条道路我们都在走,它们的甘苦也都在我们嘴巴里缠绵。

乡镇自由精神

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是托克维尔的政治理论中最核心的部分之一,它是人民主权与行政分权最赤裸裸的表现。在议定1787年宪法时,美国面对的问题是,如何通过行政分权保障人民自由的同时,加强政府集权以组织一个强有力的联邦而非软弱的邦联。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中,19世纪的美国人以此创造了自由。

乡镇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因为乡镇自由并非来自于人力,而是自发出现的。这很容易理解,人们很难自动聚集成国家,但是很容易自动聚集成乡村。那么既然我们自己组成了乡镇社会,难道我们反而没有权利管理自己吗?当然有权利,村民们聚到一起,想几条公约,大家遵守才是合理的。这是一种很朴素的人民主权,背后的逻辑是:


每个人都是仅与本身利益有关的事情的最好裁判者,都完全能够以自力满足本身的需要。因此,乡镇和县只负责照顾人们的公共利益。州只是统治,而不管行政。

(上卷,《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对于我们当代中国而言,我们在村委会、居委会这个层面上是有相当大的人民主权的,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去行使。而想要直接查手政府事务的人,实际上与民主自由之道大相径庭。须知,民主与自由都是家长里短的琐碎小事,崇高与伟大的大事业基本都在贵族社会。

往上升一级则到了州政府,再向上就是联邦政府,到这里便需要开始讨论政府集权、分权与行政集权、分权的问题。通俗地讲,政府集权就是国家政府负责打仗、外交、发货币,行政集权就是政府管你今天早上是喝豆浆还是喝咖啡,吃包子还是吃煎饼。显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集权是有利于社会的,因为它能保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在面对外辱时不至于丧权辱国;而地方与私人问题还是自我管理的好,方便因地制宜。让政府管理你的早饭不仅会让你自己不自在,而且给中央政府平添了很多麻烦。政治自由的界限在于,在地方事务上他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自由,而在国家大事面前则就别胡搅蛮缠了。

行政分权脱胎于从英国带来的乡镇自由精神的民情。正是由于美国人长期实行乡镇自治,熟练地运用人民主权,他们才有能力组建起来联邦政府。托克维尔这样评论美国的1787年宪法:


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

墨西哥的现况,就是说明这个问题的例证。

墨西哥人希望实行联邦制,于是把他们的邻居英裔美国人的联邦宪法作为蓝本,并几乎全部照抄过来。但是,他们只抄来了宪法的条文,而无法同时把给予宪法以生命的精神移植过来。因此,他们的双重政府的车轮便时停时转。各州的主权和联邦的主权时常超越宪法为它们规定的范围,所以双方总是冲突。直到今天,墨西哥还陷于从无政府状态到军人专制,再从军人专制回到无政府状态的循环之中。

(上卷,《联邦宪法》)

墨西哥虽然照搬了美国的宪法,但是它的人民并不像美国人一样拥有在乡镇生活中长期运用自由的经验,因而很容易模糊政府集权与行政分权的界限,政府越界擅权,人们失去自由。当我们阅读汉密尔顿他们所著的《联邦党人文集》时,可以看到很多制度的设计都苦心焦虑而且复杂,在美国以外的土壤上并不容易实践。朱熹说读《中庸》是“观圣人微妙处”,联邦宪法正是这样的微妙的杰作(至于具体的微妙之处,比如选举人团、联邦法院等等,就不在这里展开了)。因此,可以说正是由于乡镇精神,才使得美国的能维系政府集权与行政分权的平衡,运行1787年宪法,以此保卫人民的自由。

剥夺自由的平等

平等或者民主并不天然地保障政治自由,而是反过来有很大可能伤害它。《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中的“多数的暴政”,下卷中的“个人主义”都是平等的弊端,而它们延生出来的世界实在可悲至极,这些世界好似钢铁般冷冰冰,非常残酷可怖,没有一丝人情的温暖。

值得庆幸的是,对于这两种从民主的坏处中诞生的世界,我们都有一定的制度去缓和它们。显然,约束平等的制度是一个完善的民主社会所必需的,否则:


结果,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

(上卷,《绪论》)

总之,在平等已然降临的世界中,我们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走哪一条路取决于我们是否建立制度去约束平等与民主:


不是走向民主的自由,就是走向专制者的暴政。

(上卷,《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多数的暴政

身份平等带来的一个冲突是:


  • 既然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那么自然人数多的就更重要;

  • 但处在少数的我和多数的你们是平等的,所以我说的话你们也应该听下去。

那么,民主政治究竟是听从多数的安排,还是在多数的淫威下捍卫个人的权利呢?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的最终目的果然还是应该保护少数的权利。

但是人类的天性使然,在多数人团结起来的时候总是会对少数人的权利视而不见,这就形成了多数人暴政,压迫并剥夺了少数人的自由。可怕的是,被压迫的人根本无从反抗,因为他找不到可以反抗的对象。陈涉能起义,黄巾可弑天,梁山泊一百单八将大骂皇帝佬儿,孙悟空更是将天宫闹得鸡飞狗跳,但是如果一个人的权利是从平等来得,难道他要去反抗他自己权利的源泉吗?他要去否定自己的存在吗?

多数在民主社会具有天然正当性。不论怎样荒谬的事情、观点,如果支持的人很多,那就非常合理,大家都心满意足,而被多数人强奸的少数人,只能把泪水往肚子里吞。这样的多数暴政远比商失德、秦无道要来得恐怖,社会风气将更加凝滞,甚么话也说不出口。试看托克维尔这一段精彩的评述:


昔日的君主只靠物质力量进行压制;而今天的民主共和国则靠精神力量进行压制,连人们的意志它都想征服。在独夫统治的专制政府下,专制以粗暴打击身体的办法压制灵魂,但灵魂却能逃脱专制打向它的拳头,使自己更加高尚。在民主共和国,暴政就不采用这种办法,它让身体任其自由,而直接压制灵魂。这时,国家的首脑已不再说:“你得跟着我思想,否则你就别想活。”而是说:“你是自由的,不必跟着我思想;你的生活,你的财产,你的一切,都属于你;但从今以后,你在我们当中将是一个外人。你可以保留你在社会上的特权,但这些特权对你将一无用处,因为如果你想让同胞选举你,他们将不会投你的票;而如果你想让他们尊重你,他们将假装尊重你。你虽然仍然留在我们当中,但你将失去做人的权利。在你接近你的同胞时,他们将象躲避脏东西一样远远离开你;即使是那些认为你是干净无垢的人也要离开你,因为他们也怕别人躲避他们。你安安静静地活下去吧,但这样活下去比死还难受。”

(上卷,《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我们平等了,但是我们自由了吗?

虽然我们国家的臣子给皇帝写文章都要说“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但某种程度上确实是相当自由的。一直以来我们说不自由、封闭,有一部分倒是经济上的限制,和政治反而不相干。托克维尔对于贵族社会也有这样的赞美:


宗教、臣民的忠心、君主的仁慈、荣誉感、家庭情感、地方的本位主义、习惯和舆论,都在限制着王权,把国王的权威局限在一个隐而不现的圈子里。


当时,国家的制度是专制的,但民情是自由的。君主虽然有权,但他无法全部行使,而且也不想全部行使。


以前防止暴政的樊篱,而今安在呢?

(上卷,《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这段诘问是对欧洲大陆发出的,对于19世纪的美国,托克维尔则认为美国已经通过陪审团制度建立起这道樊篱了。

说到底,多数暴政是民主社会的内在问题,因此想要制服它就要用它的死对头——贵族制度来加以中和。托克维尔认为,能够在民主社会中找到具有贵族气质的人群就只剩下法学家了。法学家精神注重秩序、理性、追求长远,这样的特质和贵族精神不谋而合,因此如果能将法学家精神广播大众,则可以有效地克服多数的暴政。在民主社会中,最好的传播法学家精神、教授治国艺术的学校就是陪审团,其中具体的举措可以去读上卷的第二部分的《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这一章。

如果民主国家的公民没有法学家精神、法制观念,则很容易陷入大家一起发疯做梦的狂热状态。可悲的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多数人只会像野兽一样听任自己的冲动去伤害别人,被迫害的少数则成为了世界上最没有可恨之处但又最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可怜。对此,从十年浩劫中挺过来的我们国人应该深有体会,与其说那是独裁的恐怖,倒不如说是民主的戕害。

个人主义

平等产生的个人主义则和多数的暴政相反,它没有将人们聚到一起,而是将人与人之间的情谊稀释得广泛而又浅薄。它将人们一个儿一个儿地放在水泥格子里,当人们都心安理得地只关心自己水泥格子里的事情时,另一种形式的专制就又悄然而生了。

个人主义最明显的恶果是人情的冷漠,在贵族时代,虽然人们之间等级森严,但却颇具情谊。“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我们中国古代的“孝”可不仅仅是敬养父母,更是一种依据宗族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孝经》上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就是这个道理。《孝经》又约定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中等级的“孝”,是小大虽差,各任其性之谓也。周武王分封同姓诸侯,就是基于这样的宗族血缘关系。晋国由周成王桐叶封弟所建,是姬姓诸侯,因此在秦缪公擒获晋惠公时,周天子曰“晋我同姓”,为请晋君。由此可见,周以孝治天下,虽然有《周礼》之防,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狭窄又亲密。

在贵族时代,人之相与,总是和其他人之间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正是这样一种关系的缩影。因此,也比民主时代更容易诞生拥有伟大品格的人,“终于立身”。在当今回顾过去高士,常常会有人惋惜他们的局限性,殊不知这正是因为我们处在民主时代的缘故: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

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

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

如果说齐国太史迂腐,说嵇绍愚忠,那么最大的原因可能不是他们的浩然正气有瑕疵,而是因为我们已经深受个人主义的荼毒,慢慢变成一种爱自己超过一切的庸俗之徒。平等切断了人们之间的关联,也在抽干伟大美德的源泉。在民主时代,先祖的光辉已不可追述,伟大与崇高正缓缓坠落,既然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那么我们的品格也不会超出周围人太多。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克服民主的个人主义,那么我们的一切善行都将含有可悲与虚伪的成分。比如支教、无国界医生,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克服个人主义的方法,那么这些善行都会变得没有意义,他们会对“自己为什么要帮助别人”这一问题感到困惑不已。托克维尔对这样的情形感到非常忧虑:


因此,民主主义不但使每个人忘记了祖先,而且使每个人不顾后代,并与同时代人疏远。它使每个人遇事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
(下卷,《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这样的个人主义也会将人们带进另一种不易察觉的专制。因为平等的缘故,从前强大集中的贵族力量被均分为无数弱小的个人力量,所以一个社会越是民主,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将越是渺小与软弱。这时,如 大专栏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果人们希望办成某件大事(未必是特别大的基建工程,也可能是组织一场演唱会),则有两条路可以走:


  • 第一条路是召集同好,自己集结社团,社团群策群力去办成它。

  • 第二条路是向政府求援,等政府办妥。

这两条路前者通往自由,后者通往专制。前者由于不同的目标会诞生不同的社团,因此社会会处于混混有致的共和状态,人们不断运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的利益奔走,政府则垂拱而治;后者则是软弱的人们不断主动地、自愿地让出自己可怜巴巴的权利,委托政府去进行管理。政府接收了这些请求,也不得不深入到每个人的私生活领域,跨过了它应有的权利疆界。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被人民倒逼加强集权的。更严重的是这是一条不回头的路,因为政府既然有力量承办了这些大事,那么人们就更乐意交出手中的权利。同时社团则无用武之地,对此越来越缺乏操练,人们也就懒得去集结社团了。这样,民主国家的人们自愿被这种专制统治,还乐呵呵的而不自知,真是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这样,就使公民终日无所事事,很少运用和不太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把他们的意志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每个公民逐渐失去自我活动能力。平等使人养成了接受这一切的习惯,也就是强制人们忍受这一切,甚至往往把这一切视为恩惠。

(下卷,《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处在这种情况下的人们将更加弱小。但是如果有一天,强权的政府终于展露出它的獠牙,这些软弱的人们会有力量抵抗吗?连社团怎么运转都不知道的人们,怎么可能有能力组织一个足以与恶政府分庭抗礼的组织呢?即便人多也只是乌合之众罢了。到这般田地时要怪谁,要怪政府吗?不对,这样的政府是被懒汉们养出来的,要怪罪的只有他们自己,他们怕麻烦,不想亲力亲为,自己想要垂拱而治。

这两条道路的差别就在于个人主义。如果能缓和个人主义,我们不只呆在自己的小天地中,那么我们就不会怕麻烦,会有担当,会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这些小事、大事、不小不大中等事。反之,如果个人主义盛行,那么我们越是平等,则将越是失去自由,但心里还觉得非常高兴,自以为我终于有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总之,或是麻烦自己,或是麻烦政府;或是政府垂拱,或是自己垂拱,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在托克维尔眼中,前者是19世纪的美国所走的道路,后者则是同时代欧洲人的命运: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

(下卷,《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要在这样的条件下创造自由,就要克服个人主义,让人们去自己管理自己,有两个途径:“正确理解的利益”和自由制度。

在平等时代里能激发起自我管理欲望的,就是“正确理解的利益”,这是一种民主式的道德哲学,虽然立意卑猥,但颇有成效:


最后,他们终于认为自己发现了人为他人服务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

……

盲目的献身和本能的为善的时代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自由、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本身通过启蒙和教育可以实现的时代即将来临。

(下卷,《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另外,自由制度,如组织同好社团,也是一个关键点。在贵族时代,君主与人民之间尚有一层贵族阶级作为缓冲,在我们国家起到这个作用的则是乡县士绅,在民主时代能充当大政府与小公民之间缓冲的就是社团,这些社团类似于贵族、乡绅这些次级政权。一般的结社、政治结社、言论与出版自由,这些自由制度都能够对抗个人主义,建立起次级政权,从而创造自由。

托克维尔的隐喻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写的东西有时候是有隐喻在其中的,并非是文字直接呈现的意思。在译者董果良写的《译者序言》中说道:“这部著作,文字非常优美,几乎像一部文学作品”,所以有些地方也像文学作品一样采用了隐喻的笔法。托克维尔在下卷的序言中自己加了注释:


……正是在这个地方,我没有考虑一般读者的要求。只有习惯于钻研一般真理和思辨真理的人,才喜欢同我走一条道路。

(下卷,《序言》)

这段注释虽然在自责没有用足够通俗的语言阐明观点,但实际上是讽刺法国、美国的读者们只看到了冰山最表面的东西,从他在下卷没有太多改变笔法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了。总之,全书就像《毛诗》一样,存在一些不易察觉的隐喻。

三个种族

读者们常常对托克维尔预言了南北战争津津乐道,其实这个倒是细枝末节的东西。托克维尔写印第安人,不单单是为了写这个民族的命运本身,更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性格——“傲慢”与“任性”,写黑人也是因为这个种族在托克维尔笔下有“奴性”的隐喻。至于南方的蓄奴制,是贵族社会的缩影,而北方新英格兰地区,则是平等民主的代言人。所以,托克维尔表面上在写三个种族的命运,实际上是在写人类将走向贵族社会(南方获胜)还是平等社会(北方获胜),在这个遥远的路途中,人民是走向傲慢的任性(印第安人),还是走向卑微的奴性(黑人),或是走上真正的民主(白人)。

北方是民主社会自不必说,南方种植园是贵族社会也很容易理解。让我们回忆一下玛格丽特的小说《飘》,斯嘉丽一家以及他们朋友的家族,生活和欧洲大陆的贵族们如出一辙。托克维尔认为,蓄奴最大的争议并不在于人权问题上(实际上北方并没有比南方高尚到哪里去),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它使南方的奴隶主们慵懒地生活:


在俄亥俄河左岸,人们把劳动与奴役混为一谈;而在这条河的右岸,人们则把劳动与致富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在左岸,劳动是下贱的;而在右岸,劳动是光荣的。在河的左岸,见不到白人劳工,因为白人害怕与奴隶混在一起,一切苦活都由黑人去做。而在河的右岸,很难找一个懒汉,白人把他们的精力和智慧都用于各种劳动

(上卷,《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这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托克维尔甚至说“只要放眼看一下两岸,立刻就可以断定哪一岸对人类更为有利”。在这里,托克维尔谈论的不仅仅是蓄奴制,更是人类历史在贵族社会和民主社会之间将如何抉择。因此,如果托克维尔能看到南北战争,他将不会为人权的胜利而雀跃,而将哀悼逝去的贵族时代,并且去迎接全新的民主世界。

另外,我们必须要分开看待种族压迫与蓄奴制。蓄奴制古来有之,并且容易消灭。在古代战败的俘虏自然成为奴隶,是以伊索,第欧根尼都做过奴隶。但一旦他们恢复自由之身,他们的尊严与一般公民无异。黑人奴隶制的根本问题在于,它是种族压迫。因此即便当时北方取消了奴隶制,黑白之分依然清清楚楚,肤色问题没办法让当时的欧洲人将黑人看成是自己人:


我清楚地看到,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把两个种族隔开的法律屏障正在消除,但民情方面的谱障并未消除。我发现,蓄奴制衰弱了,但它所造成的偏见却依然故我。

(上卷,《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这样一来,北方所拉起的平等大旗,就显得非常虚伪与讽刺了。也因为肤色这个无法抹平的差异,黑人在托克维尔笔下寓意着经过民主革命以后,依然保持着贵族时代的“奴性”创伤的人。如果经历了民主大革命的人,依然被歧视为奴才,那么这样的民主将迎来可悲的结局: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十分清楚,只要获得解放的奴隶达不到与其主人同化的地步,解放黑奴的运动终究要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同时又让他留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不是为奴隶的造反提供一个未来的领袖而又能是什么呢?而且,很早就有人指出,出现一个自由的黑人,就会在还没有获得自由的黑人心中种下一个隐患,使他们的脑海里出现一线微光,即产生关于他们的权利的观念。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把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

(上卷,《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印第安人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任性”,这则是隐喻那些带有旧贵族气质的人们。托克维尔笔下的印第安人以移民那样寒耕暑耘的劳动为耻,只想一如既往地打猎为生。印第安人不想种地,安定下来,也就无从接受文明。他们是新时代里旧世界的老人: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

(上卷,《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贵族和印第安人一样,如果经历了大革命以后他们依然傲慢,不肯接受新世界的变化,那么必然沦为民主社会中最悲惨的人。托克维尔在书中收录了印第安部落柴罗基部的国会请愿书,“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和出名了”,全篇文章字里行间充满了悲怆,真是读之令人潸然泪下。可是红色人种变得软弱无力,正是他们的傲慢使然。

托克维尔在写《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这一章时,先用文学的笔法描写了一幅三族共处的画面,这幅画面或是虚构,或是他亲眼所见,但总之非常动人,并且预示了三个种族、民主、贵族的未来。

妇女与婚姻

在婚姻问题上,托克维尔也采用了香草美人的笔法。

为了说明这一点,首先考虑一下美国人对女性的婚姻教育。与现在不同,在19世纪,贞操还是非常受到重视的。美国守卫女性贞操的方式与欧洲不同,他们并不将女孩子深锁闺阁,而是让她们理解放荡与庄重的结果后,任其自由。所以少女可以非常轻浮浪漫,父母也不会多加管束,但是根据当时的民风,这将对她的名誉与社会关系造成极大的破坏。女孩子们在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后,依据自己的理智选择自己的婚前生活。

同时,由于平等使然,女性有充分的自由去选择自己的如意郎君。自由恋爱的一大优点就是有利于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少女们在自由恋爱时充分锻炼她们的理智,所以在婚配时会非常谨慎,嫁给自己所爱的人,这就降低了婚后通奸的概率,从而民情比较正派。反之在贵族社会,由于婚配的两人常常未必相互爱恋,所以我们才能看到《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无名的裘德》这些经典作品,都是所嫁所娶非人而导致的婚外情,心中情欲的火种一旦被点燃就根本无法扑灭,最后将自己焚烧殆尽。

在19世纪的美国,婚姻是一项非常沉重的契约,婚后生活像修道院一样肃穆。当然,女孩子们可以自由时期动用自己的理智去选择自己需不需要结婚,但是一旦选择结婚就要遵守契约,“结婚这个枷锁是她们在没有别人干预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在这样的严肃生活中,妇女们会主动尊重丈夫的权威。托克维尔认为,男女平等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平等,而是两性在各自的道路上共同进步。因此,家庭里的夫权是顺其自然的,甚至于“在美国,你根本听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的最神圣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女权”,就是说即便妇女婚后偷情,也不会主张这是女权赋予自己的权利,多半会归因于自己的欲望。

托克维尔讨论婚姻问题,除了展现美国人淳朴的民主式婚恋观外,还隐喻了人类从无政府走向政府的过程。可以看到,少女们婚前的自由状态几乎是无政府式的,但是经历了民主革命(婚姻)以后,人们应当自然地建立起权威的政府(夫权):


正如人们为了表达自己思想而需要依靠一定的语法结构一样,一切社会为了求得生存也不得不服从于某种权威,而没有这种权威,社会就会陷于无政府状态。这种权威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必定始终存在于某处。

(上卷,《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经历过革命的人们选择怎样的政治体制都是可以的,是复辟旧王朝,重回贵族社会,还是设法通过全新的政治理论建立起新社会,这就像未婚少女们权衡挑哪一个男子做自己的夫婿一样。那么女孩子们会不会选择不嫁人呢?当然是有可能的,这样的社会停留在一种无政府状态。女孩子们保持单身倒不妨,但是让一个国家停留在无政府状态可就糟糕得很啦。妻子自然推选丈夫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就像人们自然地集结一个拥有权威的政府一样,这并不是说女性劣于男性或人民不如政府,而是他们在各自的道路上共同前进:


美国人从来没有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一向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反对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治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必要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所有的权利。

(下卷,《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

从这个角度看,托克维尔认为婚姻生活能够让美国人学习到民主的责任,而非民主的放纵,从而避免了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因此,托克维尔除了认为社会民情是由女性创造的,更进一步,他对女性给出了这样的赞美: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妇女在美国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从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了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以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当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下卷,《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

布尔乔亚们

“布尔乔亚”一词从法语单词bourgeois来,当然它有拉丁或者希腊词源。布尔乔亚的意思并非是资产阶级与资本家,而是中等水平、平均水平的有产者,也就是中产阶级。根据司汤达的《红与黑》所描绘的社情,大概是那些有“两千法郎以上两万法郎以下的年金”的少数幸福的人吧。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已经讨论了如何在平等的民主社会中创造了自由,并且通过种种制度去缓和了民主的专制倾向。接着我们就进入民主社会的生活了,这个社会的主体是中产阶级。他们的生活是怎样的,有怎样的品味与倾向,是《论美国的民主》的另一个主题。这部分内容主要在下卷,经常同贵族社会的情况一起出现作为对比,因此行文结构比较松散,似乎在慢慢而谈,读书时必须要有耐心才行。

托克维尔经常提到的民主国家的人们的特点就是贪婪。权力真可谓是潘多拉的魔盒,金庸《笑傲江湖》中任我行一从东方不败手中夺回教主宝座,立刻被耳朵里的“文成武德、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吹捧得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巨大的权力如此,小小的权力同样有此功效,当平等革命革了贵族们的老命,将他们的权力分配到所有人手中时,人们都不由自主地膨胀了。从前勤勤恳恳的人,现在都一心赚快钱,《六国论》中“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以大观小,是同一个道理。然而可怜的是:


他们虽然推翻了同胞中的某些人拥有的特权,但又遇到了要同所有的人进行竞争的局面。限制依然存在,只是改变了形式而已。当人们到了大家彼此几乎都一样和走着同样一条道路的时候,任何人都难于迅速前进,难于从彼此拥挤的密集人群中很快穿过去。


平等使人产生了追求享乐的欲念,但它没有向人提供满足欲念的方法,所以这两者之间的永远相背,经常使人感到苦恼和受尽折磨。


可以想象,人能达到使他完全满意的一定自由的地步,从而无忧无虑地享用自己的独立自主。但是,人决不会获得使他感到满足的平等。


(下卷,《为什么美国人身在幸福之中还心神不安》)

所以平等的人们焦躁不安,渴望变动。布尔乔亚们最好的朋友就是钱财,爱财的程度远超前迈,所以为利益奔走,整个社会的面貌千变万化——赚钱的方式多种多样,却又单调一致——总之都是为了钱。相比于贵族社会尚古的情怀,整个民主社会的风气显得非常轻浮,但却可以通过“正确理解的利益”加以文饰。亚当斯密著《国富论》,正是为布尔乔亚们的辩护,有了“看不见的手”,我们就可以更加理所当然地利己了(当然他的《道德情操论》又将布尔乔亚们的灵魂从钱眼里拯救出来)。

爱财的情怀与多变的社会,是《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的主旋律。出于这样的特点,布尔乔亚们在哲学上偏爱笛卡尔;在宗教上要求删繁就简(正是因为伊斯兰教没有对《古兰经》中的古老教条做出让步,所以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社会);为了给赚钱省出更多的大脑空间而热烈追求一般观念;由于平等而狂妄地认为人类可以无限完善以至于成为超人;艺术上下里巴人者多,阳春白雪者少,且充满商业气息;视野开阔,胸怀天下(的钱)。他们的装扮仪表、家庭关系、荣誉观念、和平观念等等,都受到了上面两点的影响,这些内容都在下卷中东拉西扯地讲到了。

平心而论,我们其实已经相当民主了,托克维尔在两百年前描写的生活和我们周围人的几乎如出一辙,只是我们不大会运用自由。

因果

写读后感是因为我的哲学模块通识课选了任军锋老师的《论美国的民主》。如果不写读后感的话,恐怕过一阵子这学期好不容易读书积累的感想就都江汉朝宗了。

国权路上的经世书局里专门有一面墙放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其中以托克维尔这套《论美国的民主》绿皮书为数量第一。我当时去经世书局的时候已经是学期末,照理不是买书的旺季,但仍有那么多《论美国的民主》,足见复旦的同学们对其偏爱。即便不上任老师的课,这两本书也是不读可惜啊。

总的来说,这两本书是写给从大革命走过来的法国资产阶级的,希望他们能从血腥革命的造反者转变成为人民谋福祉的立法者,而文本发挥的力量又远超于此了。我们现在看来天经地义的事,在当时却并非显然,在一个民主尚未普遍建立,法国又不断激荡的年代里,探讨民主的规律绝非易事。任老师的课程纲领上写到“通过阅读,克服这个时代”,哪怕读完以后不能超越时代,依然蝇营狗苟,但至少可以在下回开口大谈“民主”之前过一过脑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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