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及个人网站备案要求

一、企业备案

  1. 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备案,营业执照必须有字号,有公章,如不满足,则需要到工商局更换成最新版的三证合一的执照。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3. 负责人需年满 18 周岁。
  4.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人一致。

变更相关:

  1.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填写原证件号,上传最新证件彩色扫描件,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

二、个人备案

  1.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浙江需上传居住证明。

  2. 负责人需年满 18 周岁。

  3. 个人性质备案“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
    变更相关:

  4. 个人如是企业法人,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其他情况不允许。
    更多参阅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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