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之历史沿革

江苏之历史沿革

江苏,今下辖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盐城、泰州、镇江、南京、南通、常州、苏州、无锡、扬州等13个地级市,省会南京(古称金陵、建康,副省级市),简称苏。北接山东,西连安徽,东南与上海、浙江二省市接壤。长江流经南京、扬州、镇江、泰州、无锡、南通等6市。

秦代郡县制,境内长江以南属会稽郡(春秋时吴、越国故地),以北分属东海郡和泗水郡(古时楚国旧地)。

西汉武帝时,始设十三监察刺史部,长江以南属扬州刺史部,长江以北属徐州刺史部。

三国时,分属孙吴、曹魏二国。

唐时始设道级行政区划,分属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东道。

宋时由道更路,分属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京东东路与京东西路。

元代行省制,南北分属江浙行省、河南江北行省。

明袭元制,定都应天府,其先后以直隶、南直隶等名。成祖北迁燕京始为陪都,更南京。

清初,设江南省,乾隆时,江南分设江苏、安徽两省,下辖江宁府、苏州府、徐州府、常州府、镇江府、松江府、扬州府、淮安府,两江总督署驻江宁,苏州巡抚衙门驻苏州〔注:总督、巡抚为清地方最高级长官,属疆臣,分秩从一品、正二品,清因明制,明未定制,清定之,始定设八督十二抚,即直隶总督,辖河北与内蒙,驻保定;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驻江宁;闽浙总督,辖浙江、福建,驻福州;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驻武昌;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新疆,驻兰州;四川总督,辖四川,驻成都;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驻广州;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驻云南,除直隶、湖北、甘肃、福建、四川、广东、云南七省巡抚由总督兼任,另设山东(驻济南)、山西(驻太原)、河南(驻开封)、江苏(驻苏州)、安徽(驻安庆)、江西(驻南昌)、浙江(驻杭州)、湖南(驻长沙)、陕西(驻西安)、甘肃新疆(驻乌鲁木齐)、广西(驻桂林)、贵州(驻贵阳)等十二巡抚,督抚掌一省或数省军民之政务,苏州府与苏州巡抚并非一事,苏州府为地方区划,其长官为知府,掌一府之政,受巡抚、总督统领,官秩从四品,苏州巡抚即为江苏巡抚,属疆臣,掌江苏一省之军政,官秩正二品,受总督领之〕,取江宁、苏州二府首字,此江苏建省之始。

发布了2 篇原创文章 · 获赞 2 · 访问量 174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wanchiang/article/details/104254407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