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期末复习提纲

马克思期末背诵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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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
Q 哲学的基本问题内容是什么?

1.物质和意识,精神和自然界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的问题。
2.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Q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区别?

1.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2.唯心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意识,主张意识是第一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Q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辨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意义?

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二元论划分界限。
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辩证唯物论

Q 意识的本质(起源)是什么?
1.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3.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Q 意识的作用?
1.意识反映世界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变客观世界的作用。
4.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Q 如何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1.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2.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
3.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Q 世界统一性原理内容
1.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只有一个。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
3.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

三 、唯物辩证法
Q 唯物辨证法的两大总特征,五对范畴,三大规律

两大特征:事物具有普遍联系 和 永恒发展的特征
五对范畴: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
三大规律:独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Q 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因
1.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2.新事物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适合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Q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 (课本37)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了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辨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3.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Q 矛盾的统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统一性的作用
1.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2.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3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彼此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矛盾斗争性的作用:
1.矛盾双方的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此消彼长,造成事物的量变。
2.矛盾双方的斗争促使矛盾双方的地位或性质发展转变,实现事物的质变。
Q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含义,辨证关系,启示
矛盾的普遍性含义是: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旧的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
矛盾的特殊性含义是:
1.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2.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3.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辨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启示: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采用正确的办法解决问题,因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

**Q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四.实践

Q5. 实践的基本特征,本质
1.直接现实性,实践是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
2.自觉能动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
3.社会历史性,实践是社会,历史的活动,实践内容会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
本质: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Q6 实践的基本类型(形式):
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
`

Q 实践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环节
主体指具有思维能力,能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指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所指向的对象。
环节:
1.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
2.主体按照实践方案借助一定手段作用于实践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
3.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Q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1.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
2.实践先于认识,认识是实践的先导。
3.实践与认识是对立统一的,具有统一对立性。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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