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let和var的一点小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为博主原创文章,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 https://blog.csdn.net/litcangosh/article/details/101356877

今天在学习JS中,无意间发现了关于var和let的一些小问题,我把我的理解记录下来,也希望大佬看到的指点一下,直接看代码。

        for(var i=0;i<5;i++){
        	
            function f() {
                console.log(i);//5
            }  
        }
        console.log(i);//5
         f();
  1. 这里打印出来的结果是5,因为i是由var声明的变量,是全局变量,console.log里面的i指向的是全局变量的i,循环时函数只是声明并没有执行,当循环结束后,ES5标准中JS中没有块级作用域,所以当循环结束,i并没有没销毁,(全局变量只有在页面关闭是才销毁)此时的i为5,然后调用了f(),然后执行函数f,所以i的值是5
      	for(let i=0;i<5;i++){
         
            function f() {
                console.log(i);//4
            }  
        }
         f();
  1. 这次用let来声明变量,结果得到的答案是4。
    在ES6中规定let命令声明的变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用,变量i是let声明的,当前的i只在本轮循环有效,每一次循环的i其实都是一个新的变量,当i=4的时候,执行循环内部的代码,i++后i=5,,当i=5时循环已经结束,此时的i随着循环的结束已经被摧毁,所以块级作用域中的i的终态是4,所以当调用函数的时候,最后的结果是4.

补充:正常情况下函数每次执行后AO对象(执行上下文对象或者叫函数的作用域对象)都被销毁,而且每次执行时都是生成新的AO对象。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litcangosh/article/details/10135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