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第一步:一文搞懂各种“养老院”的区别!

这段时间,有一些打算进入养老行业的朋友通过微信问我们:我对养老很感兴趣,准备进入这一行,也专门抽时间去看了看周边的养老院。有个问题我很疑惑,那就是养老院的名字各不相同,有的叫养老院,有的叫养护院,还有的叫护理院,这其中有什么门道么?
对于从事养老服务行业或者研究养老产业的“老司机”来说,这些问题略显“小儿科”;但是,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养老行业的人而言,因为隔行如隔山,搞清楚这样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各种“养老院”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今天,我们聊一聊这个事儿。
虽然市面上能见到养老院、养护院、老年公寓等种类繁多的称谓,但在国家标准规范上,有一个统一的名称——老年人照料设施。根据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是指为×××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
其中,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24-hour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是指为×××住宿、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的统称。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day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是指为×××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托老所、日托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的统称。
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说这些不同类型养老服务设施的区别。
1.敬老院
是农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场所,“五保老人”供养是国家举办的农村福利事业的组成部分。收养的“五保老人”依靠集体供养为主,辅之以国家和社会必要的援助,他们的吃、穿、住、医、葬的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
2.养老院
主要是为×××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是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基本需求的专业照料机构。
这类机构的对象通常生活可以自理或需要别人一定的帮助。例如,《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中对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分为四类:正常、轻度、中度、重度,根据其中各项参数的描述,正常照顾的对象是基本可以自理的老人;轻度照护的对象是基本可以自理,但需要别人协助的老人。
3.护理院
是指的由医护人员组成的,在一定范围内,为长期卧床老年患者、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医疗护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支持治疗、姑息治疗、安宁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社区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这里强调下,护理院归卫生系统管,属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国家医保)
这里尤其要强调养老院和护理院的区别:养老院更强调照料与护理功能。而护理院属于医疗系统,更强调长病、慢病与临终关怀的医疗功能。护理院更准确的称谓为护理医院。同样是照顾老人,老年养护院偏护服务生活照料。而护理院更偏重医疗护理。更适合需要长期专业康复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的病人。
4.养护院
面向中度、重度失去自理能力的×××医养结合服务。养护院为自理有困难,或者无自理能力的×××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这种服务包括一定的特殊技术护理。
需要指出的是,养护院与卫生部门管理的护理院有所不同,护理院的性质是医院,具有治疗的职能,而养护院是养老机构,具有集中居住、供养的职能。
5.老年公寓
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老年公寓是指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老年住宅,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
老年公寓面向有自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的×××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面向的群体是能够自理并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老年公寓借助养老地产开发的形式,老年人购买或租赁居住房间或公共设备的永久使用权。
6.护老院
专为接待介助老人(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7.护养院
专为接待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8.社会福利院
是民政部门在城镇设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任务是收养城镇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被收养人员的一切生活费用由政府承担。
9.疗养院
是运用疗养因子为基础的,在规定的生活制度下专门为增强体制、疾病疗养、健康疗养和康复疗养而设立在疗养地(区)的医疗机构。
10.托老所
为×××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同传统的养老院有所不同,办托老所的条件比较简单。因为不留宿所以用房面积不必太大,有三、五间房间,有一点活动场地,备一些简单家俱,购一些文娱体育用品即可。工作人员也不需具备特别的专业知识,有一、二人略懂医务常识即可应急。
11.日间照料中心
为社区内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12.老年人服务中心
为×××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设有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或单项服务设施和×××项目。
从上面的解释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是从收住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区分的。
另外,从承办主体来看,分为公办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养老机构、工商注册的养老机构;从具体运营模式来看,存在着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等多种类型。不同属性的养老机构享有不同的权利义务,适应不同的标准和政府补贴。
搞清楚不同养老服务设施的区别,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开办养老机构就可以随意命名了呢?非也。养老机构命名,既要寓意美好且能够贴合行业属性,也有相应的规范要求。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养老机构如何命名。
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民政局于2014年5月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养老机构名称的通知》(沪民福发〔2014〕27号),明确养老机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字号+通用名称”三部分依次组成。
其中,“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即上海市[上海市××区(县)、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或上海;“字号”由养老机构设立者自行拟定;“通用名称”涵盖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即老年福利院、养老院(养护院)、养老院有限公司(养护院有限公司、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市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其名称为:上海市+“字号”+老年福利院;区(县)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其名称为:上海市××区(县)+“字号”+老年福利院;街道、乡镇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其名称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字号”+养老院(养护院)。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名称为:上海+“字号”+养老院(养护院)。
营利性养老机构。其名称为:上海+“字号”+养老院有限公司(养护院有限公司、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另外,关于日间照护机构的命名,《上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名称规范)明确规定:依法登记的日间照护机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次由字号、行(事)业或者业务领域(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其中行(事)业或者业务领域(经营特点)一般应当含有“日间照护”等字样。
为便于社区居民及老年人方便获取服务信息,政府出资建设的日间照护设施宜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命名,并按规定报批。
另外,2014年07月07日,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养老机构名称的通知》,为规范本市养老机构名称,结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依据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养老机构发展实际,作如下规定:
养老机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字号+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名称”如临沂市、临沂市××区(县)、临沂市××区(县)××街道(乡镇);“地名”如临沂、兰山;“字号”由养老机构设立者自行拟定,如夕阳红、李守仁等;“通用名称”涵盖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老年养护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等能直观体现养老特点的名称。
一、公办养老机构。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其名称为: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等),如临沂市(第一)老年养护院。
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用“行政区划名称”,尽量避免用“地名”。
“字号”方面,本行政区划内相同类型的公办养老机构只有一家的,“字号”可省略不用;若存在多家,“字号”以“第一”、“第二”顺序后排。
“通用名称”方面,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原则上叫老年福利院;营利性以收养社会自理老人为主的,原则上叫老年公寓;营利性以收养社会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原则上叫老年养护院。所有乡镇敬老院原则上继续使用“敬老院”或“中心敬老院”名称。
政府举办的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养老机构名称参照上述原则,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名称为准。
二、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大体分两类,一类是非营利性的进行民非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另一类是营利性的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名称为:地名+字号+通用名称。
民办养老机构原则上用“地名”,避免使用“行政区划名称”。
民办养老机构必须使用“字号”,其中,个体工商户使用“特定字号”,原则上使用机构举办者的姓名,如兰山李守仁老年公寓。
“通用名称”避免使用行业特点不明显的名称,民非和个体工商登记的养老机构使用普遍的通用名称,如老年公寓等;企业注册的通用名称应注明“有限公司”,如郯城老来乐养老院有限公司。
综上,所谓的“养老院”其实种类繁多,他们之间往往有很大的区别,这关乎后续的投资强度、建筑设计和客群定位。确定好具体的类型了,接下来按照政府规范命名,那么,养老行业的第一步就算是迈出去了。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51cto.com/14437547/241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