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面向对象设计的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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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的四个原则:

  • 1、单一职责原则
  • 2、开放-封闭原则
  • 3、依赖倒转原则
  • 4、里氏代换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手机有其发展的特点,其与单一职责的对比并不特别的贴切,并不用十分的较真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换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其实要去判断是否应该分离出类来,也不难,那就是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编程时,我们要在类的职责分离上多思考,做到单一职责,这样的代码才是真正的易维护、易扩展、易复用、灵活多样


2、开放-封闭原则

管理需要中庸之道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开放-封闭原则的意思就是说,在设计程序的时候,时刻要考虑,尽量让这个类足够好,写好了就不要去修改了,如果新需求来,增加一些类就完事了,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则不动(绝对的对修改关闭时不可能的)

既然不可能对改变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其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其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很难预先猜测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但我们却可以在发生小变化时,就及早去想办法应对发生更大变化的可能。有就是说,等到变化发生时立即采取行动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换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

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换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

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全力以赴当然是必须的,两手准备也是灵活处事的表现。以后对痛苦关闭,对快乐开放


3、依赖倒转原则

强内聚,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

  •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4、里氏代换原则

个人觉得这个原则和多态好像

里氏代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换

由于有了里氏代换原则,才使得开放-封闭成为了可能。正是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5、软件开发现况

现在在软件世界里,收音机式的强耦合开发还是太多了

依赖倒转原则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及程序中的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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