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sticsearch理论

其他资料,以及自我整合而来,拿给自己看的。不喜勿喷

ES理解:

es中存储数据的基本单位是索引,比如说你现在要在es中存储一些订单数据,你就应该在es中创建一个索引,order_idx,所有的订单数据就都写到这个索引里面去,一个索引差不多就是相当于是mysql里的一张表。index -> type -> mapping -> document -> field。

 

index:mysql里的一张表

 

type:没法跟mysql里去对比,一个index里可以有多个type,每个type的字段都是差不多的,但是有一些略微的差别。

 

好比说,有一个index,是订单index,里面专门是放订单数据的。就好比说你在mysql中建表,有些订单是实物商品的订单,就好比说一件衣服,一双鞋子;有些订单是虚拟商品的订单,就好比说游戏点卡,话费充值。就两种订单大部分字段是一样的,但是少部分字段可能有略微的一些差别。

 

所以就会在订单index里,建两个type,一个是实物商品订单type,一个是虚拟商品订单type,这两个type大部分字段是一样的,少部分字段是不一样的。

 

很多情况下,一个index里可能就一个type,但是确实如果说是一个index里有多个type的情况,你可以认为index是一个类别的表,具体的每个type代表了具体的一个mysql中的表

 

每个type有一个mapping,如果你认为一个type是一个具体的一个表,index代表了多个type的同属于的一个类型,mapping就是这个type的表结构定义,你在mysql中创建一个表,肯定是要定义表结构的,里面有哪些字段,每个字段是什么类型。。。

 

mapping就代表了这个type的表结构的定义,定义了这个type中每个字段名称,字段是什么类型的,然后还有这个字段的各种配置

 

实际上你往index里的一个type里面写的一条数据,叫做一条document,一条document就代表了mysql中某个表里的一行给,每个document有多个field,每个field就代表了这个document中的一个字段的值

 

接着你搞一个索引,这个索引可以拆分成多个shard,每个shard存储部分数据。

 

接着就是这个shard的数据实际是有多个备份,就是说每个shard都有一个primary shard,负责写入数据,但是还有几个replica shard。primary shard写入数据之后,会将数据同步到其他几个replica shard上去。

 

通过这个replica的方案,每个shard的数据都有多个备份,如果某个机器宕机了,没关系啊,还有别的数据副本在别的机器上呢。高可用了吧。

 

es集群多个节点,会自动选举一个节点为master节点,这个master节点其实就是干一些管理的工作的,比如维护索引元数据拉,负责切换primary shard和replica shard身份拉,之类的。

 

要是master节点宕机了,那么会重新选举一个节点为master节点。

 

如果是非master节点宕机了,那么会由master节点,让那个宕机节点上的primary shard的身份转移到其他机器上的replica shard。急着你要是修复了那个宕机机器,重启了之后,master节点会控制将缺失的replica shard分配过去,同步后续修改的数据之类的,让集群恢复正常。

 

(1)es写数据过程

 

1)客户端选择一个node发送请求过去,这个node就是coordinating node(协调节点)

2)coordinating node,对document进行路由,将请求转发给对应的node(有primary shard)

3)实际的node上的primary shard处理请求,然后将数据同步到replica node

4)coordinating node,如果发现primary node和所有replica node都搞定之后,就返回响应结果给客户端

 

(2)es读数据过程

 

查询,GET某一条数据,写入了某个document,这个document会自动给你分配一个全局唯一的id,doc id,同时也是根据doc id进行hash路由到对应的primary shard上面去。也可以手动指定doc id,比如用订单id,用户id。

 

你可以通过doc id来查询,会根据doc id进行hash,判断出来当时把doc id分配到了哪个shard上面去,从那个shard去查询

 

1)客户端发送请求到任意一个node,成为coordinate node

2)coordinate node对document进行路由,将请求转发到对应的node,此时会使用round-robin随机轮询算法,在primary shard以及其所有replica中随机选择一个,让读请求负载均衡

3)接收请求的node返回document给coordinate node

4)coordinate node返回document给客户端

 

(3)es搜索数据过程

 

es最强大的是做全文检索,就是比如你有三条数据

 

java真好玩儿啊

java好难学啊

j2ee特别牛

 

你根据java关键词来搜索,将包含java的document给搜索出来

 

es就会给你返回:java真好玩儿啊,java好难学啊

 

1)客户端发送请求到一个coordinate node

2)协调节点将搜索请求转发到所有的shard对应的primary shard或replica shard也可以

3)query phase:每个shard将自己的搜索结果(其实就是一些doc id),返回给协调节点,由协调节点进行数据的合并、排序、分页等操作,产出最终结果

4)fetch phase:接着由协调节点,根据doc id去各个节点上拉取实际的document数据,最终返回给客户端

 

(4)搜索的底层原理,倒排索引,画图说明传统数据库和倒排索引的区别

 

(5)写数据底层原理

 

1)先写入buffer,在buffer里的时候数据是搜索不到的;同时将数据写入translog日志文件

 

2)如果buffer快满了,或者到一定时间,就会将buffer数据refresh到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但是此时数据不是直接进入segment file的磁盘文件的,而是先进入os cache的。这个过程就是refresh。

 

每隔1秒钟,es将buffer中的数据写入一个新的segment file,每秒钟会产生一个新的磁盘文件,segment file,这个segment file中就存储最近1秒内buffer中写入的数据

 

但是如果buffer里面此时没有数据,那当然不会执行refresh操作咯,每秒创建换一个空的segment file,如果buffer里面有数据,默认1秒钟执行一次refresh操作,刷入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

 

操作系统里面,磁盘文件其实都有一个东西,叫做os cache,操作系统缓存,就是说数据写入磁盘文件之前,会先进入os cache,先进入操作系统级别的一个内存缓存中去

 

只要buffer中的数据被refresh操作,刷入os cache中,就代表这个数据就可以被搜索到了

 

为什么叫es是准实时的?NRT,near real-time,准实时。默认是每隔1秒refresh一次的,所以es是准实时的,因为写入的数据1秒之后才能被看到。

 

可以通过es的restful api或者java api,手动执行一次refresh操作,就是手动将buffer中的数据刷入os cache中,让数据立马就可以被搜索到。

 

只要数据被输入os cache中,buffer就会被清空了,因为不需要保留buffer了,数据在translog里面已经持久化到磁盘去一份了

 

3)只要数据进入os cache,此时就可以让这个segment file的数据对外提供搜索了

 

4)重复1~3步骤,新的数据不断进入buffer和translog,不断将buffer数据写入一个又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去,每次refresh完buffer清空,translog保留。随着这个过程推进,translog会变得越来越大。当translog达到一定长度的时候,就会触发commit操作。

 

buffer中的数据,倒是好,每隔1秒就被刷到os cache中去,然后这个buffer就被清空了。所以说这个buffer的数据始终是可以保持住不会填满es进程的内存的。

 

每次一条数据写入buffer,同时会写入一条日志到translog日志文件中去,所以这个translog日志文件是不断变大的,当translog日志文件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执行commit操作。

 

5)commit操作发生第一步,就是将buffer中现有数据refresh到os cache中去,清空buffer

 

6)将一个commit point写入磁盘文件,里面标识着这个commit point对应的所有segment file

 

7)强行将os cache中目前所有的数据都fsync到磁盘文件中去

 

translog日志文件的作用是什么?就是在你执行commit操作之前,数据要么是停留在buffer中,要么是停留在os cache中,无论是buffer还是os cache都是内存,一旦这台机器死了,内存中的数据就全丢了。

 

所以需要将数据对应的操作写入一个专门的日志文件,translog日志文件中,一旦此时机器宕机,再次重启的时候,es会自动读取translog日志文件中的数据,恢复到内存buffer和os cache中去。

 

commit操作:1、写commit point;2、将os cache数据fsync强刷到磁盘上去;3、清空translog日志文件

 

8)将现有的translog清空,然后再次重启启用一个translog,此时commit操作完成。默认每隔30分钟会自动执行一次commit,但是如果translog过大,也会触发commit。整个commit的过程,叫做flush操作。我们可以手动执行flush操作,就是将所有os cache数据刷到磁盘文件中去。

 

不叫做commit操作,flush操作。es中的flush操作,就对应着commit的全过程。我们也可以通过es api,手动执行flush操作,手动将os cache中的数据fsync强刷到磁盘上去,记录一个commit point,清空translog日志文件。

 

9)translog其实也是先写入os cache的,默认每隔5秒刷一次到磁盘中去,所以默认情况下,可能有5秒的数据会仅仅停留在buffer或者translog文件的os cache中,如果此时机器挂了,会丢失5秒钟的数据。但是这样性能比较好,最多丢5秒的数据。也可以将translog设置成每次写操作必须是直接fsync到磁盘,但是性能会差很多。

 

实际上你在这里,如果面试官没有问你es丢数据的问题,你可以在这里给面试官炫一把,你说,其实es第一是准实时的,数据写入1秒后可以搜索到;可能会丢失数据的,你的数据有5秒的数据,停留在buffer、translog os cache、segment file os cache中,有5秒的数据不在磁盘上,此时如果宕机,会导致5秒的数据丢失。

 

如果你希望一定不能丢失数据的话,你可以设置个参数,官方文档,百度一下。每次写入一条数据,都是写入buffer,同时写入磁盘上的translog,但是这会导致写性能、写入吞吐量会下降一个数量级。本来一秒钟可以写2000条,现在你一秒钟只能写200条,都有可能。

 

10)如果是删除操作,commit的时候会生成一个.del文件,里面将某个doc标识为deleted状态,那么搜索的时候根据.del文件就知道这个doc被删除了

 

11)如果是更新操作,就是将原来的doc标识为deleted状态,然后新写入一条数据

 

12)buffer每次refresh一次,就会产生一个segment file,所以默认情况下是1秒钟一个segment file,segment file会越来越多,此时会定期执行merge

 

13)每次merge的时候,会将多个segment file合并成一个,同时这里会将标识为deleted的doc给物理删除掉,然后将新的segment file写入磁盘,这里会写一个commit point,标识所有新的segment file,然后打开segment file供搜索使用,同时删除旧的segment file。

 

es里的写流程,有4个底层的核心概念,refresh、flush、translog、merge

 

当segment file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es就会自动触发merge操作,将多个segment file给merge成一个segment file。

 

 

ES性能分析

1)性能优化的杀手锏——filesystem cache

(推荐文章:https://blog.csdn.net/youzhouliu/article/details/80461226)

os cache,操作系统的缓存

 

你往es里写的数据,实际上都写到磁盘文件里去了,磁盘文件里的数据操作系统会自动将里面的数据缓存到os cache里面去

 

es的搜索引擎严重依赖于底层的filesystem cache,你如果给filesystem cache更多的内存,尽量让内存可以容纳所有的indx segment file索引数据文件,那么你搜索的时候就基本都是走内存的,性能会非常高。

 

性能差距可以有大,我们之前很多的测试和压测,如果走磁盘一般肯定上秒,搜索性能绝对是秒级别的,1秒,5秒,10秒。但是如果是走filesystem cache,是走纯内存的,那么一般来说性能比走磁盘要高一个数量级,基本上就是毫秒级的,从几毫秒到几百毫秒不等。

 

案例:

比如说,你,es节点有3台机器,每台机器,看起来内存很多,64G,总内存,64 * 3 = 192g

 

每台机器给es jvm heap32G,那么剩下来留给filesystem cache的就是每台机器才32g,总共集群里给filesystem cache的就是32 * 3 = 96g内存

 

我就问他,ok,那么就是你往es集群里写入的数据有多少数据量?

 

如果你此时,你整个,磁盘上索引数据文件,在3台机器上,一共占用了1T的磁盘容量,你的es数据量是1t,每台机器的数据量是300g

 

你觉得你的性能能好吗?filesystem cache的内存才100g,十分之一的数据可以放内存,其他的都在磁盘,然后你执行搜索操作,大部分操作都是走磁盘,性能肯定差

 

当时他们的情况就是这样子,es在测试,弄了3台机器,自己觉得还不错,64G内存的物理机。自以为可以容纳1T的数据量。

 

归根结底,你要让es性能要好,最佳的情况下,就是你的机器的内存,至少可以容纳你的总数据量的一半

 

比如说,你一共要在es中存储1T的数据,那么你的多台机器留个filesystem cache的内存加起来综合,至少要到512G,至少半数的情况下,搜索是走内存的,性能一般可以到几秒钟,2秒,3秒,5

 

如果最佳的情况下,我们自己的生产环境实践经验,所以说我们当时的策略,是仅仅在es中就存少量的数据,就是你要用来搜索的那些索引,内存留给filesystem cache的,就100G,那么你就控制在100gb以内,相当于是,你的数据几乎全部走内存来搜索,性能非常之高,一般可以在1秒以内

 

比如说你现在有一行数据

 

id name age ....30个字段

 

但是你现在搜索,只需要根据id name age三个字段来搜索

 

如果你傻乎乎的往es里写入一行数据所有的字段,就会导致说70%的数据是不用来搜索的,结果硬是占据了es机器上的filesystem cache的空间,单挑数据的数据量越大,就会导致filesystem cahce能缓存的数据就越少

 

仅仅只是写入es中要用来检索的少数几个字段就可以了,比如说,就写入es id name age三个字段就可以了,然后你可以把其他的字段数据存在mysql里面,我们一般是建议用es + hbase的这么一个架构。

 

hbase的特点是适用于海量数据的在线存储,就是对hbase可以写入海量数据,不要做复杂的搜索,就是做很简单的一些根据id或者范围进行查询的这么一个操作就可以了

 

es中根据nameage去搜索,拿到的结果可能就20doc id,然后根据doc idhbase里去查询每个doc id对应的完整的数据,给查出来,再返回给前端。

 

你最好是写入es的数据小于等于,或者是略微大于esfilesystem cache的内存容量

 

然后你从es检索可能就花费20ms,然后再根据es返回的idhbase里查询,查20条数据,可能也就耗费个30ms,可能你原来那么玩儿,1T数据都放es,会每次查询都是5~10秒,现在可能性能就会很高,每次查询就是50ms

 

elastcisearch减少数据量仅仅放要用于搜索的几个关键字段即可,尽量写入es的数据量跟es机器的filesystem cache是差不多的就可以了;其他不用来检索的数据放hbase里,或者mysql

 

所以之前有些学员也是问,我也是跟他们说,尽量在es里,就存储必须用来搜索的数据,比如说你现在有一份数据,有100个字段,其实用来搜索的只有10个字段,建议是将10个字段的数据,存入es,剩下90个字段的数据,可以放mysqlhadoop hbase,都可以

 

这样的话,es数据量很少,10个字段的数据,都可以放内存,就用来搜索,搜索出来一些id,通过idmysqlhbase里面去查询明细的数据

2)数据预热

 

假如说,哪怕是你就按照上述的方案去做了,es集群中每个机器写入的数据量还是超过了filesystem cache一倍,比如说你写入一台机器60g数据,结果filesystem cache就30g,还是有30g数据留在了磁盘上。

 

举个例子,就比如说,微博,你可以把一些大v,平时看的人很多的数据给提前你自己后台搞个系统,每隔一会儿,你自己的后台系统去搜索一下热数据,刷到filesystem cache里去,后面用户实际上来看这个热数据的时候,他们就是直接从内存里搜索了,很快。

 

电商,你可以将平时查看最多的一些商品,比如说iphone 8,热数据提前后台搞个程序,每隔1分钟自己主动访问一次,刷到filesystem cache里去。

 

对于那些你觉得比较热的,经常会有人访问的数据,最好做一个专门的缓存预热子系统,就是对热数据,每隔一段时间,你就提前访问一下,让数据进入filesystem cache里面去。这样期待下次别人访问的时候,一定性能会好一些。

 

3)冷热分离

 

关于es性能优化,数据拆分,我之前说将大量不搜索的字段,拆分到别的存储中去,这个就是类似于后面我最后要讲的mysql分库分表的垂直拆分。

 

es可以做类似于mysql的水平拆分,就是说将大量的访问很少,频率很低的数据,单独写一个索引,然后将访问很频繁的热数据单独写一个索引

 

你最好是将冷数据写入一个索引中,然后热数据写入另外一个索引中,这样可以确保热数据在被预热之后,尽量都让他们留在filesystem os cache里,别让冷数据给冲刷掉。

 

你看,假设你有6台机器,2个索引,一个放冷数据,一个放热数据,每个索引3个shard

 

3台机器放热数据index;另外3台机器放冷数据index

 

然后这样的话,你大量的时候是在访问热数据index,热数据可能就占总数据量的10%,此时数据量很少,几乎全都保留在filesystem cache里面了,就可以确保热数据的访问性能是很高的。

 

但是对于冷数据而言,是在别的index里的,跟热数据index都不再相同的机器上,大家互相之间都没什么联系了。如果有人访问冷数据,可能大量数据是在磁盘上的,此时性能差点,就10%的人去访问冷数据;90%的人在访问热数据。

 

4document模型设计

 

有不少同学问我,mysql,有两张表

 

订单表:id order_code total_price

 

1 测试订单 5000

 

订单条目表:id order_id goods_id purchase_count price

 

1 1 1 2 2000

2 1 2 5 200

 

我在mysql里,都是select * from order join order_item on order.id=order_item.order_id where order.id=1

 

1 测试订单 5000 1 1 1 2 2000

1 测试订单 5000 2 1 2 5 200

 

在es里该怎么玩儿,es里面的复杂的关联查询,复杂的查询语法,尽量别用,一旦用了性能一般都不太好

 

设计es里的数据模型

 

写入es的时候,搞成两个索引,order索引,orderItem索引

 

order索引,里面就包含id order_code total_price

orderItem索引,里面写入进去的时候,就完成join操作,id order_code total_price id order_id goods_id purchase_count price

 

写入es的java系统里,就完成关联,将关联好的数据直接写入es中,搜索的时候,就不需要利用es的搜索语法去完成join来搜索了

 

document模型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操作,不要在搜索的时候才想去执行各种复杂的乱七八糟的操作。es能支持的操作就是那么多,不要考虑用es做一些它不好操作的事情。如果真的有那种操作,尽量在document模型设计的时候,写入的时候就完成。另外对于一些太复杂的操作,比如join,nested,parent-child搜索都要尽量避免,性能都很差的。

 

很多同学在问我,很多复杂的乱七八糟的一些操作,如何执行

 

两个思路,在搜索/查询的时候,要执行一些业务强相关的特别复杂的操作:

 

1)在写入数据的时候,就设计好模型,加几个字段,把处理好的数据写入加的字段里面

2)自己用java程序封装,es能做的,用es来做,搜索出来的数据,在java程序里面去做,比如说我们,基于es,用java封装一些特别复杂的操作

 

(5)分页性能优化

 

es的分页是较坑的,为啥呢?举个例子吧,假如你每页是10条数据,你现在要查询第100页,实际上是会把每个shard上存储的前1000条数据都查到一个协调节点上,如果你有个5个shard,那么就有5000条数据,接着协调节点对这5000条数据进行一些合并、处理,再获取到最终第100页的10条数据。

 

分布式的,你要查第100页的10条数据,你是不可能说从5个shard,每个shard就查2条数据?最后到协调节点合并成10条数据?你必须得从每个shard都查1000条数据过来,然后根据你的需求进行排序、筛选等等操作,最后再次分页,拿到里面第100页的数据。

 

你翻页的时候,翻的越深,每个shard返回的数据就越多,而且协调节点处理的时间越长。非常坑爹。所以用es做分页的时候,你会发现越翻到后面,就越是慢。

 

我们之前也是遇到过这个问题,用es作分页,前几页就几十毫秒,翻到10页之后,几十页的时候,基本上就要5~10秒才能查出来一页数据了

 

1)不允许深度分页/默认深度分页性能很惨

 

你系统不允许他翻那么深的页,pm,默认翻的越深,性能就越差

 

2)类似于app里的推荐商品不断下拉出来一页一页的

 

类似于微博中,下拉刷微博,刷出来一页一页的,你可以用scroll api,自己百度

 

scroll会一次性给你生成所有数据的一个快照,然后每次翻页就是通过游标移动,获取下一页下一页这样子,性能会比上面说的那种分页性能也高很多很多

 

针对这个问题,你可以考虑用scroll来进行处理,scroll的原理实际上是保留一个数据快照,然后在一定时间内,你如果不断的滑动往后翻页的时候,类似于你现在在浏览微博,不断往下刷新翻页。那么就用scroll不断通过游标获取下一页数据,这个性能是很高的,比es实际翻页要好的多的多。

 

但是唯一的一点就是,这个适合于那种类似微博下拉翻页的,不能随意跳到任何一页的场景。同时这个scroll是要保留一段时间内的数据快照的,你需要确保用户不会持续不断翻页翻几个小时。

 

无论翻多少页,性能基本上都是毫秒级的

 

因为scroll api是只能一页一页往后翻的,是不能说,先进入第10页,然后去120页,回到58页,不能随意乱跳页。所以现在很多产品,都是不允许你随意翻页的,app,也有一些网站,做的就是你只能往下拉,一页一页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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