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代码规范(二)

承接上一篇文章,这篇主要对规范做进一步的建议。

1.提供对实例以及类变量的访问控制

实例或类变量不要声明为共有,除非类仅仅作为数据结构,没有行为。

2.引用类变量和类方法

避免用对象访问一个类的静态变量和方法。应该用类名替代。

3.常量

位于for循环中作为计数器值的数字常量,除了-1,0和1之外,不应被直接写入代码。防止出现魔数。

4.将局部变量的作用域最小化

最好在第一次使用局部变量的时候进行初始化,或将具有关联性的变量集中声明。

5.变量赋值

避免在一个语句中对多个变量赋值,不要使用内嵌赋值。

6.优先级

在优先级容易造成阅读困扰时使用圆括号即可。

7.为switch每一个case加上break

8.合理的使用三元表达式

9.空引用

对于方法传入参数,需要进行空引用判断。

获取配置信息时,进行空引用判断。

List、Array进行操作时,进行空引用判断。

Map、List动态集合对象在创建时初始化。

10.将反复使用的字符串、数字定义成常量。

11.覆盖equeals()方法时总要覆盖hashCode()方法

12.尽量通过接口引用对象

List<String> name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

13.不使用float和double进行精确数值计算

14.循环体内不要使用try/catch

15.尽量减少不必要的synchronized

16.调用String.equals()把常量写在外面

17.调用 String.substring()时进行长度判断

18.将数据库数值类型主键对应的属性定义成Long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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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redear/p/10554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