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接口

一:抽象类

1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主体  abstract void fun();

2: 一个类里面有抽象方法,此类就是抽象类,用abstract修饰,

因为抽象类中含有无具体实现的方法,所以不能用抽象类创建对象

//下面要注意一个问题:在《JAVA编程思想》一书中,将抽象类定义为“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但是后面发现如果一个类不包含抽象方法,只是用abstract修饰的话也是抽象类。也就是说抽象类不一定必须含有抽象方法。个人觉得这个属于钻牛角尖的问题吧,因为如果一个抽象类不包含任何抽象方法,为何还要设计为抽象类?所以暂且记住这个概念吧,不必去深究为什么。

3  抽象类就是用来继承的,因为如果你定义了一个抽象类不继承它,就白白创建

   在父类中,如果他的某个方法在父类里面实现没有任意义,就在他的子类里面根据子类的需求进行不同的实现,将这个方法定义为abstract,那么类也是abstract的

4   抽象类也可以有成员变量和普通方法,和普通类区别a 抽象类缺省默认public(也可以protect,不能private)b  抽象类不能参加对象 c  子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所有抽象方法,否则子类也还是abstract

二 : 接口

初期理解:1:特殊的抽象类,不可以创建对象,需要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方法全部覆盖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

实际:在代码里面自定义接口,方便给别人看(具体怎么实现没人关心),或者修改代码方便

1接口interface  接口中的变量会被隐式的指定为public static final

接口中的方法会被隐式指定为public abstract

2  接口可以多实现  class ClassName implements  Interface1, Interface2, [...] {}

3 遵循了接口的类必须实现接口的所以方法(遵循了接口的抽象类可以不实现接口方法)

借鉴//    三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1 从语法上面  a  抽象类可以提供成员方法的实现细节,接口只能提供public abstract 方法

b  抽象类变量可以多种类型,接口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 类型的

c  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但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d  抽象类可以有static代码块和static方法,而接口不行

2 从设计层面区别

抽象类是对事物的抽象,即对类抽象,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抽象类是对事物整体进行抽象,即属性和行为,接口是对类局部(行为)抽象,举个例子,飞机和鸟是不同事物,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特性 飞行, 设计的时候,飞机可以设计Airplane类,鸟可以设计Bird类,但是飞行不能Fly类,因为它只是行为特性。我们可以将飞行设计成Fly接口,里面有fly(),类Airplane实现Fly接口,类Bird实现Fly接口,不同种类飞机就继承Airplane,从这里看出,继承是一个“是不是”的关系,接口是“有没有,具不具备“的关系,比如鸟能飞就实现接口,不能飞就不实现;

借鉴:设计层面不同,抽象类作为很多子类的父类,它是一种模板式设计。而接口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一种辐射式设计。什么是模板式设计?最简单例子,大家都用过ppt里面的模板,如果用模板A设计了ppt B和ppt C,ppt B和ppt C公共的部分就是模板A了,如果它们的公共部分需要改动,则只需要改动模板A就可以了,不需要重新对ppt B和ppt C进行改动。而辐射式设计,比如某个电梯都装了某种报警器,一旦要更新报警器,就必须全部更新。也就是说对于抽象类,如果需要添加新的方法,可以直接在抽象类中添加具体的实现,子类可以不进行变更;而对于接口则不行,如果接口进行了变更,则所有实现这个接口的类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改动。

  下面看一个网上流传最广泛的例子:门和警报的例子:门都有open( )和close( )两个动作,此时我们可以定义通过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这个抽象概念:

     abstract class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但是现在如果我们需要门具有报警alarm( )的功能,那么该如何实现?下面提供两种思路:

  1)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抽象类里面,但是这样一来所有继承于这个抽象类的子类都具备了报警功能,但是有的门并不一定具备报警功能;

  2)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接口里面,需要用到报警功能的类就需要实现这个接口中的open( )和close( ),也许这个类根本就不具备open( )和close( )这两个功能,比如火灾报警器。

  从这里可以看出, Door的open() 、close()和alarm()根本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内的行为,open()和close()属于门本身固有的行为特性,而alarm()属于延伸的附加行为。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单独将报警设计为一个接口,包含alarm()行为,Door设计为单独的一个抽象类,包含open和close两种行为。再设计一个报警门继承Door类和实现Alarm接口。

    interface Alarm() {
		void alarm();
	}
	
	abstract class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pen() {};
		void close() {};
		void alarm() {};
	}

http://blog.csdn.net/e01014165/article/details/5192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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