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高地青海推“生态检察”模式 呵护绿水青山

中国生态高地青海推“生态检察”模式 呵护绿水青山

图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蒙永山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添福 摄

图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蒙永山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添福 摄

中新网西宁1月29日电 (记者 张添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蒙永山29日在该省“两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青海加强生态检察工作,践行“生态检察”模式,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青海省省情特殊,南有“中华水塔”三江源,北是“中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祁连山,东北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西边横亘“万山之祖”昆仑山、世界自然遗产可可西里及中国“聚宝盆”柴达木盆地。

蒙永山说,青海检察系统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服务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专项检察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批捕69人、起诉157人。

同时,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督促补植恢复各类草地、林地、耕地3200亩。

其中,“专业化法律监督”指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恢复性司法实践”指在办案中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社会化综合治理”指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此外,蒙永山说,青海省检察院成立环境资源检察处,指导全省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西宁、海西、海东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服务“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柴达木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孟达天池自然保护区”等专项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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