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将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 保护衡水湖水质

河北衡水将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 保护衡水湖水质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鹏 摄

中新网衡水1月30日电 (崔志平 王鹏)30日,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据称,该条例是衡水市取得立法权首部地方性法规,保护享有“京津最美湿地” 之誉的衡水湖水质。

据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宋志会介绍,《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衡水湖水质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将衡水湖水质保护区范围,由自然保护区扩大至引水河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保护和管理;规定衡水湖水质标准能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并围绕衡水湖生态水位做了明确规定。

宋志会说,加强污染防治,在衡水湖水质保护方面设立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专门在排污口、再生水、禽畜养殖、机动船只入湖、湿地、捕捞、人工水产养殖、农药及其包装物处理等方面设定了10项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衡水湖水质的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专门针对内源污染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

衡水湖总面积163.6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75平方公里,是华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泽、水域、滩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湿地生态系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和国家一、二级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被誉为“京津冀最美湿地”和“东亚蓝宝石”。特别是鸟类资源最为突出,是众多珍稀鸟类在华北平原中南部最理想的栖息地,也是国际鸟类迁徙路线上重要的中转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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