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必备)C语言程序设计谭浩强著知识点第三章汇总,后续总结看主页

1.数据有两种表现形式:常量和变量
2.常量分为(1)整型常量,如:1000,12345,0,-345(2)实型常量,十进制小数形式,由数字和小数点组成,或指数形式如 12.34e3(代表12.34*10的三次方),但e或E之前必须有数字,且E或e后面必须为整数(3)字符常量可分为普通字符:用单撇号括起来的一个字符,‘a’,‘b’,单撇号只是一个界限符,字符常量只能是一个字符,不包括单撇号。
转义字符,意思是将""后面的字符转换成另外的意义,字符串常量。(5)符号常量这种用一个符号名代表一个常量的,即为符号常量。
3.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4.C语言规定标识符只能由字母,数字。下划线3种字符组成,且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
5.自增运算符和自减运算符只能用于变量,而不能用于常量或表达式,如:5++或(a+b)++都是不合法的。
6.强制类型转换运算优先于%运算。
7.一个函数包含声明部分和执行部分。
8.%7.2f指的是指定数据占七列,其中小数占两列。
9.若想输出字符“%”,应该在格式控制字符串中连续两个%表示,如:printf("%f%%\n",1.0/3)
输出0.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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