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2-笔记

1.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
2.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明确标识继承关系,则默认继承Object类(包括数组)
3.Java中的每个类都可以使用Object中定义的方法

equals测试:
1.继承Object中的equals方法时,比较的是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
2.子类继承可以通过重写equals方法的形式,改变比较的内容

toString测试:
1.输出对象名时,默认会直接调用类中的toString
2.继承Object中的toString方法时,输出对象的字符串表示形式:类型信息+@+地址信息

final关键字:
1.final class:该类没有子类 public final \ final public class
2.final 方法:该方法不允许被子类重写,但是可以正常被子类继承使用
3.final 方法内局部变量:只要在具体被使用之前进行赋值即可,一旦赋值不 允许被修改
4. 类中成员属性:赋值过程:(1)定义直接初始化(2)构造方法 (3)构造代码块
5.可配合static使用

引用类型的变量:初始化之后不能在指向另一个对象,但指向的对象的内容是可变的。

注解:
1.JDK1.5版本引入的一个特性
2.可以声明在包、类、属性、方法、局部变量、方法参数等的前面,用来对这些元素进行说明、解释

按照运行机制分:源码注解、编译时注解、运行时注解
按照来源分:来自JDK的注解、来自第三方的注解、我们自己定义的注解
元注解:对注解进行解释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qq_40636998/article/details/8540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