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其实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唯一办法是追责

   去年底,要开一个股东会。身为头目丙,吾跟头目乙讲,讲讲我们转型的决策吧。头目乙马上说,不能讲。为什么呢?股东一听我们这两年拿着钱折腾,现在才找对路子,那还不发火?吾听了觉得有理。

  实际上呢?吾是股东,头目乙也是股东,而且是大股东。2017年下半年公司没钱,他垫付了很多,出差费用也多是自己掏的。

  由此事可见,不参与日常经营活动的股东对公司情况,可以讲一无所知。公司死了,怎么死的,这些事情股东根本没有可能知道。那么怎么办?

  股东实际上是委托董事长、总经理经营公司的,所以股东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追查这两个职位有什么责任,怎样负责。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办法?如果没有办法,那可真是麻烦了——所以肯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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