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支付模式

       1.现金分红支付模式的考虑因素


  分红,不论是定额分红还是超额分红,都是一种短期激励。分红现金的支付模式,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将短期激励转化为相对长期的激励。


  (2)设置离职后不再支付的规则,形成了对激励对象服务期的约束。


  (3)避免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


  (4)化解企业即期的现金压力。


  (5)平衡分红权方案有效期内的业绩目标的波动,避免完成目标有分红激励、没有完成业绩的年度没有约束的情况发生。


  2.兑现方式


  在分红权方案实施过程中,分红往往不是即期一次性支付的,兑现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一年一核算,一年一分红。每年年终,依据当年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定额分红或超额分红的总额。


  (2)递延支付。分两年、三年或四年支付,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分三年递减式支付。比如,2017年的利润目标是1320万元,实际完成1500万元,超额完成180万元,超额分红比例为60%,即分红总额为108万元。那么在2018年初财务报告出台后先支付第一期,比如50%,即54万元;2019年再支付30%,即32.4万元;2020年再支付余下的20%,即21.6万元。如果激励对象离职,则离职前已经支付的无须退回,但是离职时尚未支付的分红不再支付。


  假如第二年(2018年)又超额100万元,分红比例为60%,即分红总额为60万元。那么按照上述递延支付方式,2019年可获取30万元,加上2017年递延到2019年支付的32.4万元,2019年合计获取分红金额为:30+32.4=62.4万元。


  (3)部分支付现金,部分留存认购企业实股。此部分内容将在本章后面的虚股转实股方式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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