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单一职责原则 --(抄书)

这是本人阅读秦小波老师的《设计模式之禅》第二版抄写的,有很多省略,不适合直接阅读,需要阅读请出门左转淘宝,右转京东,支持秦老师(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一章 单一职责原则

1.1我是“牛”类,我可以担任多职吗

单一职责原则的英文名称是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简称SRP。这个设计原则备受争议,只要你想和别人职责、怄气或者吵架,这个原则是屡试不爽的。如果你是老大,看到一个接口或者类是这样或那样设计的,你就问一句:“你设计的类符合SRP原则吗?”保准对方立马会“萎缩掉”,而且还一脸崇拜地看着你,心想:“老大确实英明”。这个原则存在的争议之处在哪里呢?就是对职责的定义,什么是类的职责,以及怎样划分类的职责。我们先举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单一职责原则。

只要做过项目,肯定要接触到用户、机构、角色管理这些模块,基本上使用的都是RBAC模型(Role-Based Access Control,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通过分配和取消角色来完成用户权限的授予和取消,使动作主体(用户)与资源的行为(权限)分离),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我们这里要讲的是用户管理、修改用户信息、增加机构(一个人属于多个机构)、增加角色等,用户有个这么多的信息和行为要维护我们就把这些写到一个接口中,都是用户管理类嘛,我们先来看看它的类图

太easy的类图了,我相信,即使是一个初级程序员也可以看出这个借口设计的有问题,用户的属性和用户的行为没有分开,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这个借口确实设计的一团糟,应该把用户的信息抽取成一个BO(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把行为抽取成一个Biz(Business Logic,业务逻辑),按照这个思路对类图进行修正

重新拆分这两个接口,IUserBO负责用户的属性,简单地说,IUserBO的职责就是收集和反馈用户的属性信息;IUserBiz负责用户的行为,完成用户信息的维护和变更。各位可能要说了,这个与我实际工作中用到的User 类还是有差别的呀!别着急,我们先看一看拆成两个接口怎么使用。OK,我们现在是面向接口编程所以长生了这个UserInfo对象之后,当然可以把它当IUserBO接口使用。也可以当成IUserBiz接口使用,这要看你在什么地方使用了。要获得用户信息,就当是IUserBO的实现类;要是希望维护用户的信息,就把它当做IUserBiz的实现类就成了,如下面代码

//new是在内存中创建了一个UserInfo对象,使用时应用为一个其他
IUserBiz  userInfo = new UserInfo();
//我要赋值了,我就认为它是一个纯粹的BO 
IUserBO userBO = (IUserBO)userInfo;
userBO.setPassword("abc");
 //我要执行动作了,我就认为是一个业务逻辑类 
IUserBiz userBiz= (IUserBiz)userInfo; 
userBiz.deleteUser();

确实可以如此,问题也解决了,但是我们来分析一下刚才的动作,为什么把一个接口拆分成两个呢?其实,在实际的使用中,我们更倾向于使用两个不同的类或接口:一个IUserBO,一个事IUserBiz,类图

以上我们把一个接口拆分成两个接口的动作,就是依赖了单一职责原则,那什么是单一职责原则呢?单一职责原则的定义时: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累的变更。

1.2绝杀技,打破你的传统思维

解释到这里,估计你已经不屑了,“切!这么简单的东西还要讲?!”好我们讲点复杂的。SRP的原话解释是:

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class to change.

这句话初中生都能看懂,不多说,但是看懂是一码事,实施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上面的例子很好理解,在实际项目中大家已经这么做了,那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是否好理解。电话这玩意儿,是现代人都离不开,电话通话的时候有4个过程发生:拨号、通话、回应、挂机,那我们写一个接口,其类图

来我们看一下这个过程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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