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之Class基本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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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简介
    ES6引入Class(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关键字,可以定义类。新的class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
class Point {
  constructor(x, y) {
    this.x = x;
    this.y = y;
  }

  toString() {
    return '(' + this.x + ', ' + this.y + ')';
  }
}
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类”,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方法,这就是构造方法,而this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也就是说,ES5 的构造函数Point,对应 ES6 的Point类的构造方法。
Point类除了构造方法,还定义了一个toString方法。注意,定义“类”的方法的时候,前面不需要加上function这个关键字,直接把函数定义放进去了就可以了。另外,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加了会报错。

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
使用的时候,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命令,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
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属性上面。
在类的实例上面调用方法,其实就是调用原型上的方法。
由于类的方法都定义在prototype对象上面,所以类的新方法可以添加在prototype对象上面。Object.assign方法可以很方便地一次向类添加多个方法。
prototype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直接指向“类”的本身。
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都是不可枚举的(non-enumerable)。与ES5不一致

constructor 方法:
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默认方法,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一个类必须有constructor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定义,一个空的constructor方法会被默认添加。
constructor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即this),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个对象。

类必须使用new调用,否则会报错。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后者不用new也可以执行。

类的实例:
生成类的实例的写法,与 ES5 完全一样,也是使用new命令。前面说过,如果忘记加上new,像函数那样调用Class,将会报错。
实例的属性除非显式定义在其本身(即定义在this对象上),否则都是定义在原型上(即定义在class上)。
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

取值函数(getter)和存值函数(setter):
“类”的内部可以使用get和set关键字,对某个属性设置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拦截该属性的存取行为。
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设置在属性的 Descriptor 对象上。

属性表达式 :
类的属性名,可以采用表达式。

let methodName = 'getArea';

class Square {
  constructor(length) {
    // ...
  }

  [methodName]() {
    // ...
  }
}
//上面代码中,Square类的方法名getArea,是从表达式得到的。

Class 表达式:

与函数一样,类也可以使用表达式的形式定义。

const MyClass = class Me {
  getClassName() {
    return Me.name;
  }
};
上面代码使用表达式定义了一个类。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类的名字是MyClass而不是Me,Me只在 Class 的内部代码可用,指代当前类。

let inst = new MyClass();
inst.getClassName() // Me
Me.name // ReferenceError: Me is not defined
上面代码表示,Me只在 Class 内部有定义。

如果类的内部没用到的话,可以省略Me,也就是可以写成下面的形式。

const MyClass = class { /* ... */ };
采用 Class 表达式,可以写出立即执行的 Class。

let person = new class {
  constructor(name) {
    this.name = name;
  }

  sayName() {
    console.log(this.name);
  }
}('张三');

person.sayName(); // "张三"
上面代码中,person是一个立即执行的类的实例。

5个注意点:
(1)严格模式
类和模块的内部,默认就是严格模式,所以不需要使用use strict指定运行模式。只要你的代码写在类或模块之中,就只有严格模式可用。考虑到未来所有的代码,其实都是运行在模块之中,所以 ES6 实际上把整个语言升级到了严格模式。
(2)不存在提升
类不存在变量提升(hoist),与ES5完全不同。必须保证子类在父类之后定义。
(3)name 属性
由于本质上,ES6 的类只是 ES5 的构造函数的一层包装,所以函数的许多特性都被Class继承,包括name属性。name属性总是返回紧跟在class关键字后面的类名。
(4)Generator 方法
如果某个方法之前加上星号(*),就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
(5)this 的指向
类的方法内部如果含有this,它默认指向类的实例。但是,必须非常小心,一旦单独使用该方法,很可能报错。

  1. 静态方法
    定义:类相当于实例的原型,所有在类中定义的方法,都会被实例继承。如果在一个方法前,加上static关键字,就表示该方法不会被实例继承,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这就称为“静态方法”。
    注意,如果静态方法包含this关键字,这个this指的是类,而不是实例。

    父类的静态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

    静态方法也是可以从super对象上调用的。

  2. 实例属性的新写法
    实例属性除了在constructor()方法里面定义,也可以直接写在类的最顶层。
    这种新写法的好处是,所有实例属性都定义在类的头部,看上去比较整齐,一眼就能看出这个类有哪些实例属性。

class IncreasingCounter {
  constructor() {
    this._count = 0;
  }
  get value() {
    console.log('Getting the current value!');
    return this._count;
  }
  increment() {
    this._count++;
  }
}
上面代码中,实例属性this._count定义在constructor()方法里面。另一种写法是,这个属性也可以定义在类的最顶层。

class IncreasingCounter {
  _count = 0;
  get value() {
    console.log('Getting the current value!');
    return this._count;
  }
  increment() {
    this._count++;
  }
}
上面代码中,实例属性_count与取值函数value()和increment()方法,处于同一个层级。这时,不需要在实例属性前面加上this。
  1. 静态属性
    静态属性指的是 Class 本身的属性,即Class.propName,而不是定义在实例对象(this)上的属性。
    这个新写法大大方便了静态属性的表达。
class Foo {
}

Foo.prop = 1;
Foo.prop // 1
上面的写法为Foo类定义了一个静态属性prop。

目前,只有这种写法可行,因为 ES6 明确规定,Class 内部只有静态方法,没有静态属性。现在有一个提案提供了类的静态属性,写法是在实例属性法的前面,加上static关键字。
class MyClass {
  static myStaticProp = 42;

  constructor() {
    console.log(MyClass.myStaticProp); // 42
  }
}
  1. 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
    (1)现有的解决方案
    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是只能在类的内部访问的方法和属性,外部不能访问。这是常见需求,有利于代码的封装,但 ES6 不提供,只能通过变通方法模拟实现。
    **第一种:**一种做法是在命名上加以区别。
class Widget {

  // 公有方法
  foo (baz) {
    this._bar(baz);
  }

  // 私有方法
  _bar(baz) {
    return this.snaf = baz;
  }

  // ...
}
上面代码中,_bar方法前面的下划线,表示这是一个只限于内部使用的私有方法。但是,这种命名是不保险的,在类的外部,还是可以调用到这个方法。

**第二种:**另一种方法就是索性将私有方法移出模块,因为模块内部的所有方法都是对外可见的。

class Widget {
  foo (baz) {
    bar.call(this, baz);
  }

  // ...
}

function bar(baz) {
  return this.snaf = baz;
}
上面代码中,foo是公开方法,内部调用了bar.call(this, baz)。这使得bar实际上成为了当前模块的私有方法。

**第三种:**还有一种方法是利用Symbol值的唯一性,将私有方法的名字命名为一个Symbol值。


const bar = Symbol('bar');
const snaf = Symbol('snaf');

export default class myClass{

  // 公有方法
  foo(baz) {
    this[bar](baz);
  }

  // 私有方法
  [bar](baz) {
    return this[snaf] = baz;
  }

  // ...
};
上面代码中,bar和snaf都是Symbol值,导致第三方无法获取到它们,因此达到了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效果。

(2)私有属性的提案
目前,有一个提案,为class加了私有属性。方法是在属性名之前,使用#表示。
#count就是私有属性,只能在类的内部使用(this.#count)。如果在类的外部使用,就会报错。
代码在类的外部,读取私有属性,就会报错。
另外,私有属性也可以设置 getter 和 setter 方法。
私有属性不限于从this引用,只要是在类的内部,实例也可以引用私有属性。

之所以要引入一个新的前缀#表示私有属性,而没有采用private关键字,是因为 JavaScript 是一门动态语言,没有类型声明,使用独立的符号似乎是唯一的比较方便可靠的方法,能够准确地区分一种属性是否为私有属性。另外,Ruby 语言使用@表示私有属性,ES6 没有用这个符号而使用#,是因为@已经被留给了 Decorator。
这种写法不仅可以写私有属性,还可以用来写私有方法。
class Foo {
  #a;
  #b;
  constructor(a, b) {
    this.#a = a;
    this.#b = b;
  }
  #sum() {
    return #a + #b;
  }
  printSum() {
    console.log(this.#sum());
  }
}
上面代码中,#sum()就是一个私有方法。
  1. new.target 属性
    new是从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的命令。ES6 为new命令引入了一个new.target属性,该属性一般用在构造函数之中,返回new命令作用于的那个构造函数。如果构造函数不是通过new命令调用的,new.target会返回undefined,因此这个属性可以用来确定构造函数是怎么调用的。
    Class 内部调用new.target,返回当前 Class。
    子类继承父类时,new.target会返回子类。利用这个特点,可以写出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继承后才能使用的类。
class Shape {
  constructor() {
    if (new.target === Shape) {
      throw new Error('本类不能实例化');
    }
  }
}

class Rectangle extends Shape {
  constructor(length, width) {
    super();
    // ...
  }
}

var x = new Shape();  // 报错
var y = new Rectangle(3, 4);  // 正确
//Shape类不能被实例化,只能用于继承。

注意,在函数外部,使用new.target会报错。

  1. 详细信息请参考 http://es6.ruanyifeng.com/#docs/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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