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杯里的尼采之酒与叔本华之毒

转载:https://blog.csdn.net/xuxiatian/article/details/80165064

源自: 井越30149 


(一)sin是墨绿色的

        中学那会儿,数学老师讲三角函数,我常能体会到一件绝逼诡异的事情:sin和cos这两个符号对我来说是具有颜色的。具体来说,sin是墨绿色的,而cos是橙色的。

        刚开始我只把它当作自己脑袋里无数诡异念头的一个。但这个感觉越发变得挥之不去,就如同当你强迫自己不去想一头紫色的大象,脑海里却越被它填满了一样。终于,在某次数学课上,我轻轻地用手肘戳了一下旁边的同学,冒着被怀疑已经放弃治疗的风险问她:“哎,你觉得sin是什么颜色的?”

(同学当时的表情)

    “sin为什么会有颜色?”我说我也说不上,然后我继续问:“现在有sin和cos,墨绿和橙色,让你连个线,你怎么连?我是说非要让你连线的话。”

    “额,sin是墨绿色吧,cos是橙色。”


(二) Synaesthesia

       Synaesthesia,即联觉,或通感。它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更是一种并无大碍的生理症状。患者数量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很多儿童都有联觉症状,成年人的话大概两百人中有一位。声称自己曾听见形状、看见噪声什么的,便是典型的联觉症。但此病症最常表现的形式还要算是:将数字或字母看成是带有颜色的。大体是因为联觉患者大脑中跨感觉通道的神经联系比常人多。而数字和颜色的加工中枢相毗邻,所以就出现此奇葩特性了。(具体可查印度大脑神经医师Ramachandran对此问题的研究)

       总之,说来说去,我果然还是药不能停。


(三)人性的,太人性的

       我所经历到的一系列偶发事件让我深刻感受到,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事情是无法说明,或无缘由的。上文提到的通感现象便是这一簇事件中的一个小环。这种思维使得我对几乎任何种类的神秘主义都产生不了好感。

       神秘主义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无疑是它的反智倾向。模因论告诉我们,反智倾向能使被它包裹的信息更易被接受和传播。比如,一条同样的信息:“我觉得sin是具有颜色的”。现在有两种包裹(解释)方式:1、“我有一种叫做Synaethesia症状”2、“老子有超能力”。很明显,我如果不断强调第二种解释方式的话,肯定比用第一条传播效率更高。再比如,印度教把牛“神圣化”,以此来禁吃牛肉;回教把猪“污秽化”,以此来禁止饲养与吃猪肉,这些说白了也都是用“神秘化”的包裹方式来代替当时不适合吃牛猪肉的地域气候及社会缘由,以便达到加速传播的目的。

       “超能力”或“宗教”在神秘主义中占有很大份额,这都是老生常谈了,讲多了无趣。我主要想讲的是生活范畴中的一个神秘主义词汇——人性。

       人性,自古以来,就有很多思想家在谈论这货。值得思考的是,大多数思想家在谈论人性的时候都在谈论“人性是什么”,而不是“存不存在人性”。人性在人类与生俱来的物种优越感面前成了一个毫无疑问的预设。那么,这几千年来,思想家们都讨论出了什么结果呢?答案很无力:nothing。我刚转入哲学系那会儿,修低年级的中国哲学,两拨学生还他妈为了“人性究竟是善,是恶,还是无定型”这个二逼问题争论个面红耳赤。而争论方法也几乎停留在古时“孟告之辩”的混乱逻辑之上,简直不忍直视。

       字面意思上,人性就是人类在本质上区别于动物兽性的东西。大多数思想家都无缘无故地把这东西在价值层面上归结为“好的”,正所谓性本善。而具体这玩意儿是什么,答案极其多种多样,比较热门的选项有“理性”“道德”“情感”等。

       我称人性为神秘主义词汇,称上述热门选项为半神秘主义词汇。为毛线叫半神秘?因为即使不需把它们全部祛魅,至少也要抹消它们头上的高尚光环。

       我承认人跟动物是有差别的,但如果消除了“半神秘词汇”头上的高尚光环,便很难称之为本质差别了。人和其余生物一样都是基因为了复制自己而进化出的工具罢了,也就是所谓的“gene machine”。每种机器都在环境压力下进化出了独有的特色和策略,有些靠力量、有些靠速度、有些靠智商,但目的都是复制。借用《自私的基因》中的一句话就是Our genes made us. We animals exist for their preservation and are nothing more than their throwaway survival machines.

       你这个“人型机器”只不过比大多数其它机器好使一点罢了。要啥本质差别?要啥自行车?


(四)理性or智商?

       由于受到西方古典哲学影响,“理性”“道德”和“情感”这三个词中,我曾对“理性”倍加推崇,也一度被它身上的荣光所吸引。刚上大学时,当读到帕斯卡尔在《思想录》里记述的一句话时,我觉得真他妈燃:“人同宇宙比起来确实如同尘埃一般,宇宙毁灭人类不费吹灰之力。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

       但随着进化理论带来的去价值化,我不再会用理性去指称任何东西。用“智商”或“智能”足够了,因为我们同样可以说动物,甚至机器拥有“智商”或“智能”,但很难说它们也具有“理性”。

      我是说,理性的荣耀一度体现在它的“先验性”上,但事实却很残酷,人类往往高估了自己对纯粹逻辑的处理能力。由于进化需要,如若未经训练,我们只能够对参杂于经验中的逻辑内涵作出较快反应。

      举个很老套的例子:设想桌上放着四张双面的卡片,每张卡片均为一面写着字母,另一面写着数字。但你现在只能看到卡片的其中一面。这四张卡片依次显示为a、b、2、3。

      现在让你检验一个命题:“如果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那么另一面是偶数。”问题是,你需要至少翻开哪个,或哪些卡片?(你只需要翻开那些你认为能够证明命题真伪的就可以了)

     你翻开的是“a”和“2”吗?翻开“a”当然是正确的,因为它是元音,如果背面为奇数,那么命题明显被证伪。但翻开“2”却是错的,另一面是元音或辅音都无意义。正确答案是翻开“a”和“3”,如果“3”背后为元音,那么命题同样被证伪。如果你现在还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那么下面这道题会帮助你。

      设想你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你的任务是确保每个喝酒的顾客都达到了法定饮酒年龄(21岁),也就是说,你要检验一条规则:“如果一个人在喝酒,那么他(她)的年龄必须满21岁。”现在酒吧里有四个人在喝东西,分别为喝啤酒的人、喝汽水的人、25岁的人和16岁的人,问题是你必须检查哪些人?稍有智商的人就会去检查喝酒的人和16岁的人。

       好吧也许你已经发现了,第一道题其实跟第二道题是类似的,换句话说,第一道纯粹逻辑题是第二道经验问题背后的“逻辑图景”。无数次试验告诉我们,人类对经验问题的处理正确度总是强于对纯粹逻辑问题处理的正确度。

      为什么会这样?古人们一度认为我们先天地被赋予了一套神圣的理性工具,经验问题只是这些工具的对象而已。但事实却正相反,人类是从这些经验问题中逐渐提取出一套逻辑理论来罢了。

      为什么人类会进化出处理经验问题的逻辑能力?因为一种我们必不可少行为需要它,这就是互惠性的利他行为。而这种利他行为不仅需要逻辑能力,还需要另一种被半神秘化的东西,这就是道德。


(五)道德、情感or智商

       进化论的最大误区之一就是,进化是以“物种”为主体的。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自以为懂进化论的人都以为,生物的许多行为是在进行该物种的整体保存。

       此画面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当非洲角马大迁徙时,角马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满布鳄鱼的泥塘急湍。当大多数角马们犹豫之时,总会出现一小撮角马“毫不犹豫”地跨进急湍,而大群的角马趁乱就能顺利渡河。这时候,有个声音告诉我们:那一小撮角马不顾自己安危,为了照顾大局而做出了勇敢的自我牺牲行为(角马都是如此,反观人类社会,人心不古,这个社会怎么了?)。

       我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声音源于无知(上文括号里的声音源于傻逼)。因为那一小撮角马其实是属于年老体弱多病那一类,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是被其余角马推进鳄鱼嘴的。你所谓的存在于角马群体中的道德行为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利益。因为进化从来都不以种群为主体,某种程度上它甚至不是以个体(某个角马)为主体的(角马只是个gene machine,记得吗?)。准确说,它是以基因为主体的。

       角马群体中的道德行为不存在,人类群体中的道德行为——也不存在。道德不过只是一个苍白的词汇,你要非说它存在也可以,把它重新定义一下,或还原一下就行了。依然如同上文的“理性”那样,就还原进智商吧。下面来解释一下。

       如果进化是以基因为主体,以复制自己为目标而进行的,那么存在一个问题。同一物种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利他行为?

       先说一下,你帮助你家人或亲戚这种行为不算是利他行为,它属于一种叫做亲属选择(Kin selection)的机制。这种帮助亲人的行为很好解释,只要你理解“遗传相关度”这个词就够了。父母和其子女之间的遗传相关度为50%,也就是说父亲或母亲的一半基因将遗传给你。以此类推,你跟你祖父母的遗传相关度为0.25,与堂表亲为0.125。然后再用这些相关度(r)与利他行为的代价(C)与受惠者所获得的收益(B)组成一个规则,得出rB-C>0,这就是著名的Hamilton Rule。用它就能得知你是否该对你的近亲采取帮助行为。

       呼,说了这么多。不过呢,你当然也可以想当然地,甩开智商地,用一个“半神秘词汇”来指称我上述那段所说的东西——亲情。跟家里人互助互爱是因为有亲情嘛,去他妈的Hamilton Rule,太没人情味儿了,science sucks!

       还是说回非亲属之间的利他行为。此行为的真实原因其实也好想,互惠呗。你一个人去追捕一头野猪,和咱俩一起对一头野猪两头堵,这个收益增加的太明显了。并不是俩人能追捕到一头而一人只能追捕到半头野猪的事儿,而是1和0,甚至是1和-1的事儿。

       至于纯粹的帮助他人的行为就更是互惠了,人类帮助他人的目的相当单纯,就是为了让别人在自己危险的时候帮助回来。这种互惠型利他行为建立在了一整套智能与生理基础之上:

1、并不是所有生物都能为了利益而帮助别人,因为不是所有生物都能活那么久。等待回报是需要时间滴,这并不像物物交换那么即时。

2、你得有能力认得被你帮助的人,或在帮助过程中欺骗你的人。这就需要一整套面部识别系统。

3、要有一定的表达能力,来表达你需要什么帮助或需要什么回报。

4、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需要相当的智力来作出合理判断,比如应对那些不给予你回报的人,或其他一些“互惠困境”,如“银行家困境”(只有当你证明自己不需要贷款时,银行才答应给你发放贷款。人类在进行利他行为也是一样,大家体会一下,我懒得说了)因此,人类用他们在经验中的逻辑应用能力发展出了一整套博弈理论,来进行互惠性的利他行为。

       上述四条均是由基因编码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去他妈的互惠,去他妈的博弈论,去他妈的基因编码。利他行为那么萌,它明明是建立在人之为人的圣神的道德之上的,你们这样太没人情味儿了,science sucks!


(六)叔本华之毒混进尼采之酒

       当年尼采欲图斩了上帝,就是为了消解被宗教庇护的道德观,他认为那是属于羊群和末人的,真正的超人道德不关乎圣母般的同情和怜悯,只关乎强力意志,重塑道德迫在眉睫。可惜上帝并没有被尼采杀死,他依然换了一种方法活着。神秘主义与半神秘主义依然是大多数人的上帝。

       进化论带给我们第二次重塑理性道德和情感的机会。

       宗教与进化理论是冲突的,这点估计人人都能意识到。但大多数人意识不到的是,冲突的地方并未停留在“一方说人是上帝造的,另一方说人是猴子变的”。这他妈的也太中学教科书水平了。真正的冲突在于,进化理论是祛魅和去价值化的。几乎任何宗教所标榜的具有荣耀光环的神秘和半神秘概念在不断发展的进化理论面前都只能退却成单纯的复制效率和利益博弈。理性、道德、情感,很大程度上都能被还原成一种人型基因机器所共有的生存武器,即智商。

       但如果你要问我重塑理性、情感、道德这种事情必不必要,我觉得无所谓。我未饮尼采的酒,只中了叔本华的毒。我在上一篇文章里也表述过:人类为自己创造的神秘主义概念已经沾沾自喜了上千年,而且还会沾沾自喜下去。智能符合进化,愚蠢也同样符合。基因机器不但很难意识自己是机器,还创造出神秘主义策略来包裹信息,这也是为了提高繁殖效率。

       你想啊,人类创造出的机器人若有了所谓的“意识”,认识到它们的窘境,还会依然有效率地完成原本的任务吗?

       我认为,理性优越感可以被看做是人类高智商的一个byproduct,但道德感和情感在我们这台基因机器里却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即是基因让我们完成“原本任务”的重要激励,也是基因防止我们产生“意识”的重要工具。

       超人总占极少数。

       Deal with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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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 井越30149 


(一)sin是墨绿色的

        中学那会儿,数学老师讲三角函数,我常能体会到一件绝逼诡异的事情:sin和cos这两个符号对我来说是具有颜色的。具体来说,sin是墨绿色的,而cos是橙色的。

        刚开始我只把它当作自己脑袋里无数诡异念头的一个。但这个感觉越发变得挥之不去,就如同当你强迫自己不去想一头紫色的大象,脑海里却越被它填满了一样。终于,在某次数学课上,我轻轻地用手肘戳了一下旁边的同学,冒着被怀疑已经放弃治疗的风险问她:“哎,你觉得sin是什么颜色的?”

(同学当时的表情)

    “sin为什么会有颜色?”我说我也说不上,然后我继续问:“现在有sin和cos,墨绿和橙色,让你连个线,你怎么连?我是说非要让你连线的话。”

    “额,sin是墨绿色吧,cos是橙色。”


(二) Synaesthesia

       Synaesthesia,即联觉,或通感。它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更是一种并无大碍的生理症状。患者数量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很多儿童都有联觉症状,成年人的话大概两百人中有一位。声称自己曾听见形状、看见噪声什么的,便是典型的联觉症。但此病症最常表现的形式还要算是:将数字或字母看成是带有颜色的。大体是因为联觉患者大脑中跨感觉通道的神经联系比常人多。而数字和颜色的加工中枢相毗邻,所以就出现此奇葩特性了。(具体可查印度大脑神经医师Ramachandran对此问题的研究)

       总之,说来说去,我果然还是药不能停。


(三)人性的,太人性的

       我所经历到的一系列偶发事件让我深刻感受到,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事情是无法说明,或无缘由的。上文提到的通感现象便是这一簇事件中的一个小环。这种思维使得我对几乎任何种类的神秘主义都产生不了好感。

       神秘主义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无疑是它的反智倾向。模因论告诉我们,反智倾向能使被它包裹的信息更易被接受和传播。比如,一条同样的信息:“我觉得sin是具有颜色的”。现在有两种包裹(解释)方式:1、“我有一种叫做Synaethesia症状”2、“老子有超能力”。很明显,我如果不断强调第二种解释方式的话,肯定比用第一条传播效率更高。再比如,印度教把牛“神圣化”,以此来禁吃牛肉;回教把猪“污秽化”,以此来禁止饲养与吃猪肉,这些说白了也都是用“神秘化”的包裹方式来代替当时不适合吃牛猪肉的地域气候及社会缘由,以便达到加速传播的目的。

       “超能力”或“宗教”在神秘主义中占有很大份额,这都是老生常谈了,讲多了无趣。我主要想讲的是生活范畴中的一个神秘主义词汇——人性。

       人性,自古以来,就有很多思想家在谈论这货。值得思考的是,大多数思想家在谈论人性的时候都在谈论“人性是什么”,而不是“存不存在人性”。人性在人类与生俱来的物种优越感面前成了一个毫无疑问的预设。那么,这几千年来,思想家们都讨论出了什么结果呢?答案很无力:nothing。我刚转入哲学系那会儿,修低年级的中国哲学,两拨学生还他妈为了“人性究竟是善,是恶,还是无定型”这个二逼问题争论个面红耳赤。而争论方法也几乎停留在古时“孟告之辩”的混乱逻辑之上,简直不忍直视。

       字面意思上,人性就是人类在本质上区别于动物兽性的东西。大多数思想家都无缘无故地把这东西在价值层面上归结为“好的”,正所谓性本善。而具体这玩意儿是什么,答案极其多种多样,比较热门的选项有“理性”“道德”“情感”等。

       我称人性为神秘主义词汇,称上述热门选项为半神秘主义词汇。为毛线叫半神秘?因为即使不需把它们全部祛魅,至少也要抹消它们头上的高尚光环。

       我承认人跟动物是有差别的,但如果消除了“半神秘词汇”头上的高尚光环,便很难称之为本质差别了。人和其余生物一样都是基因为了复制自己而进化出的工具罢了,也就是所谓的“gene machine”。每种机器都在环境压力下进化出了独有的特色和策略,有些靠力量、有些靠速度、有些靠智商,但目的都是复制。借用《自私的基因》中的一句话就是Our genes made us. We animals exist for their preservation and are nothing more than their throwaway survival machines.

       你这个“人型机器”只不过比大多数其它机器好使一点罢了。要啥本质差别?要啥自行车?


(四)理性or智商?

       由于受到西方古典哲学影响,“理性”“道德”和“情感”这三个词中,我曾对“理性”倍加推崇,也一度被它身上的荣光所吸引。刚上大学时,当读到帕斯卡尔在《思想录》里记述的一句话时,我觉得真他妈燃:“人同宇宙比起来确实如同尘埃一般,宇宙毁灭人类不费吹灰之力。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

       但随着进化理论带来的去价值化,我不再会用理性去指称任何东西。用“智商”或“智能”足够了,因为我们同样可以说动物,甚至机器拥有“智商”或“智能”,但很难说它们也具有“理性”。

      我是说,理性的荣耀一度体现在它的“先验性”上,但事实却很残酷,人类往往高估了自己对纯粹逻辑的处理能力。由于进化需要,如若未经训练,我们只能够对参杂于经验中的逻辑内涵作出较快反应。

      举个很老套的例子:设想桌上放着四张双面的卡片,每张卡片均为一面写着字母,另一面写着数字。但你现在只能看到卡片的其中一面。这四张卡片依次显示为a、b、2、3。

      现在让你检验一个命题:“如果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那么另一面是偶数。”问题是,你需要至少翻开哪个,或哪些卡片?(你只需要翻开那些你认为能够证明命题真伪的就可以了)

     你翻开的是“a”和“2”吗?翻开“a”当然是正确的,因为它是元音,如果背面为奇数,那么命题明显被证伪。但翻开“2”却是错的,另一面是元音或辅音都无意义。正确答案是翻开“a”和“3”,如果“3”背后为元音,那么命题同样被证伪。如果你现在还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那么下面这道题会帮助你。

      设想你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你的任务是确保每个喝酒的顾客都达到了法定饮酒年龄(21岁),也就是说,你要检验一条规则:“如果一个人在喝酒,那么他(她)的年龄必须满21岁。”现在酒吧里有四个人在喝东西,分别为喝啤酒的人、喝汽水的人、25岁的人和16岁的人,问题是你必须检查哪些人?稍有智商的人就会去检查喝酒的人和16岁的人。

       好吧也许你已经发现了,第一道题其实跟第二道题是类似的,换句话说,第一道纯粹逻辑题是第二道经验问题背后的“逻辑图景”。无数次试验告诉我们,人类对经验问题的处理正确度总是强于对纯粹逻辑问题处理的正确度。

      为什么会这样?古人们一度认为我们先天地被赋予了一套神圣的理性工具,经验问题只是这些工具的对象而已。但事实却正相反,人类是从这些经验问题中逐渐提取出一套逻辑理论来罢了。

      为什么人类会进化出处理经验问题的逻辑能力?因为一种我们必不可少行为需要它,这就是互惠性的利他行为。而这种利他行为不仅需要逻辑能力,还需要另一种被半神秘化的东西,这就是道德。


(五)道德、情感or智商

       进化论的最大误区之一就是,进化是以“物种”为主体的。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自以为懂进化论的人都以为,生物的许多行为是在进行该物种的整体保存。

       此画面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当非洲角马大迁徙时,角马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满布鳄鱼的泥塘急湍。当大多数角马们犹豫之时,总会出现一小撮角马“毫不犹豫”地跨进急湍,而大群的角马趁乱就能顺利渡河。这时候,有个声音告诉我们:那一小撮角马不顾自己安危,为了照顾大局而做出了勇敢的自我牺牲行为(角马都是如此,反观人类社会,人心不古,这个社会怎么了?)。

       我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声音源于无知(上文括号里的声音源于傻逼)。因为那一小撮角马其实是属于年老体弱多病那一类,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是被其余角马推进鳄鱼嘴的。你所谓的存在于角马群体中的道德行为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利益。因为进化从来都不以种群为主体,某种程度上它甚至不是以个体(某个角马)为主体的(角马只是个gene machine,记得吗?)。准确说,它是以基因为主体的。

       角马群体中的道德行为不存在,人类群体中的道德行为——也不存在。道德不过只是一个苍白的词汇,你要非说它存在也可以,把它重新定义一下,或还原一下就行了。依然如同上文的“理性”那样,就还原进智商吧。下面来解释一下。

       如果进化是以基因为主体,以复制自己为目标而进行的,那么存在一个问题。同一物种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利他行为?

       先说一下,你帮助你家人或亲戚这种行为不算是利他行为,它属于一种叫做亲属选择(Kin selection)的机制。这种帮助亲人的行为很好解释,只要你理解“遗传相关度”这个词就够了。父母和其子女之间的遗传相关度为50%,也就是说父亲或母亲的一半基因将遗传给你。以此类推,你跟你祖父母的遗传相关度为0.25,与堂表亲为0.125。然后再用这些相关度(r)与利他行为的代价(C)与受惠者所获得的收益(B)组成一个规则,得出rB-C>0,这就是著名的Hamilton Rule。用它就能得知你是否该对你的近亲采取帮助行为。

       呼,说了这么多。不过呢,你当然也可以想当然地,甩开智商地,用一个“半神秘词汇”来指称我上述那段所说的东西——亲情。跟家里人互助互爱是因为有亲情嘛,去他妈的Hamilton Rule,太没人情味儿了,science sucks!

       还是说回非亲属之间的利他行为。此行为的真实原因其实也好想,互惠呗。你一个人去追捕一头野猪,和咱俩一起对一头野猪两头堵,这个收益增加的太明显了。并不是俩人能追捕到一头而一人只能追捕到半头野猪的事儿,而是1和0,甚至是1和-1的事儿。

       至于纯粹的帮助他人的行为就更是互惠了,人类帮助他人的目的相当单纯,就是为了让别人在自己危险的时候帮助回来。这种互惠型利他行为建立在了一整套智能与生理基础之上:

1、并不是所有生物都能为了利益而帮助别人,因为不是所有生物都能活那么久。等待回报是需要时间滴,这并不像物物交换那么即时。

2、你得有能力认得被你帮助的人,或在帮助过程中欺骗你的人。这就需要一整套面部识别系统。

3、要有一定的表达能力,来表达你需要什么帮助或需要什么回报。

4、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需要相当的智力来作出合理判断,比如应对那些不给予你回报的人,或其他一些“互惠困境”,如“银行家困境”(只有当你证明自己不需要贷款时,银行才答应给你发放贷款。人类在进行利他行为也是一样,大家体会一下,我懒得说了)因此,人类用他们在经验中的逻辑应用能力发展出了一整套博弈理论,来进行互惠性的利他行为。

       上述四条均是由基因编码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去他妈的互惠,去他妈的博弈论,去他妈的基因编码。利他行为那么萌,它明明是建立在人之为人的圣神的道德之上的,你们这样太没人情味儿了,science sucks!


(六)叔本华之毒混进尼采之酒

       当年尼采欲图斩了上帝,就是为了消解被宗教庇护的道德观,他认为那是属于羊群和末人的,真正的超人道德不关乎圣母般的同情和怜悯,只关乎强力意志,重塑道德迫在眉睫。可惜上帝并没有被尼采杀死,他依然换了一种方法活着。神秘主义与半神秘主义依然是大多数人的上帝。

       进化论带给我们第二次重塑理性道德和情感的机会。

       宗教与进化理论是冲突的,这点估计人人都能意识到。但大多数人意识不到的是,冲突的地方并未停留在“一方说人是上帝造的,另一方说人是猴子变的”。这他妈的也太中学教科书水平了。真正的冲突在于,进化理论是祛魅和去价值化的。几乎任何宗教所标榜的具有荣耀光环的神秘和半神秘概念在不断发展的进化理论面前都只能退却成单纯的复制效率和利益博弈。理性、道德、情感,很大程度上都能被还原成一种人型基因机器所共有的生存武器,即智商。

       但如果你要问我重塑理性、情感、道德这种事情必不必要,我觉得无所谓。我未饮尼采的酒,只中了叔本华的毒。我在上一篇文章里也表述过:人类为自己创造的神秘主义概念已经沾沾自喜了上千年,而且还会沾沾自喜下去。智能符合进化,愚蠢也同样符合。基因机器不但很难意识自己是机器,还创造出神秘主义策略来包裹信息,这也是为了提高繁殖效率。

       你想啊,人类创造出的机器人若有了所谓的“意识”,认识到它们的窘境,还会依然有效率地完成原本的任务吗?

       我认为,理性优越感可以被看做是人类高智商的一个byproduct,但道德感和情感在我们这台基因机器里却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即是基因让我们完成“原本任务”的重要激励,也是基因防止我们产生“意识”的重要工具。

       超人总占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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