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E知识总结(三)

面向对象

特点:

1: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2:面向对象将以前的过程中的执行者,变成了指挥者。

3:面向对象这种思想是符合现在人们思考习惯的一种思想。

 

过程和对象在我们的程序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过程其实就是函数;对象是将函数等一些内容进行了封装。

 

匿名对象使用场景:

1:当对方法只进行一次调用的时候,可以使用匿名对象。

2:当对象对成员进行多次调用时,不能使用匿名对象。必须给对象起名字。

 

在类中定义其实都称之为成员。成员有两种:

1:成员变量:其实对应的就是事物的属性。

2:成员函数:其实对应的就是事物的行为。

所以,其实定义类,就是在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但是在定义前,必须先要对事物进行属性和行为的分析,才可以用代码来体现。

类中怎么没有定义主函数呢?

注意:主函数的存在,仅为该类是否需要独立运行,如果不需要,主函数是不用定义的。

主函数的解释:保证所在类的独立运行,是程序的入口,被jvm调用。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1:成员变量直接定义在类中。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中,参数上,语句中。

2:成员变量在这个类中有效。局部变量只在自己所属的大括号内有效,大括号结束,局部变量失去作用域。

3:成员变量存在于堆内存中,随着对象的产生而存在,消失而消失。局部变量存在于栈内存中,随着所属区域的运行而存在,结束而释放。

 

构造函数:用于给对象进行初始化,是给与之对应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它具有针对性,函数中的一种。

特点:

1:该函数的名称和所在类的名称相同。

2:不需要定义返回值类型。

3:该函数没有具体的返回值。

记住:所有对象创建时,都需要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注意事项:一个类在定义时,如果没有定义过构造函数,那么该类中会自动生成一个空参数的构造函数,为了方便该类创建对象,完成初始化。如果在类中自定义了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构造函数就没有了。

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构造函数,因为它们的函数名称都相同,所以只能通过参数列表来区分。所以,一个类中如果出现多个构造函数。它们的存在是以重载体现的。

 

构造函数和一般函数有什么区别呢?

1:两个函数定义格式不同。

2:构造函数是在对象创建时,就被调用,用于初始化,而且初始化动作只执行一次。

一般函数,是对象创建后,需要调用才执行,可以被调用多次。

 

构造代码块和构造函数有什么区别?

构造代码块:是给所有的对象进行初始化,也就是说,所有的对象都会调用一个代码块,只要对象一建立,就会调用这个代码块。

构造函数:是给与之对应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它具有针对性。

 

“Person p = new Person();”

创建一个对象都在内存中做了什么事情?

1:先将硬盘上指定位置的Person.class文件加载进内存。

2:执行main方法时,在栈内存中开辟了main方法的空间(压栈-进栈),然后在main方法的栈区分配了一个变量p。

3:在堆内存中开辟一个实体空间,分配了一个内存首地址值。new

4:在该实体空间中进行属性的空间分配,并进行了默认初始化。

5:对空间中的属性进行显示初始化。

6:进行实体的构造代码块初始化。

7:调用该实体对应的构造函数,进行构造函数初始化。

8:将首地址赋值给p ,p变量就引用了该实体。(指向了该对象)

 

封 装(面向对象特征之一):是指隐藏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仅对外提供公共访问方式。

好处:将变化隔离;便于使用;提高重用性;安全性

封装原则:将不需要对外提供的内容都隐藏起来,把属性都隐藏,提供公共方法对其访问。

 

this:代表对象,就是所在函数所属对象的引用.

this到底代表什么呢?哪个对象调用了this所在的函数,this就代表哪个对象,就是哪个对象的引用。

开发时,什么时候使用this呢?

在定义功能时,如果该功能内部使用到了调用该功能的对象,这时就用this来表示这个对象。

this对象后面跟上 . 调用的是成员属性和成员方法(一般方法);

this 还可以用于构造函数间的调用。

调用格式:this(实际参数);

this对象后面跟上 () 调用的是本类中的对应参数的构造函数。

注意:用this调用构造函数,必须定义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因为构造函数是用于初始化的,所以初始化动作一定要执行。否则编译失败。

 

static:是一个修饰符,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特点:

1,想要实现对象中的共性数据的对象共享,可以将这个数据进行静态修饰。

2,被静态修饰的成员,可以直接被类名所调用。也就是说,静态的成员多了一种调用方式。类名.静态方式。

3,静态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而且优先于对象存在。

注意:

1,有些数据是对象特有的数据,是不可以被静态修饰的。因为那样的话,特有数据会变成对象的共享数据。这样对事物的描述就出了问题。所以,在定义静态时,必须要明确,这个数据是否是被对象所共享的。

2,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成员,不可以访问非静态成员。

 因为静态方法加载时,优先于对象存在,所以没有办法访问对象中的成员。

3,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super关键字。因为this代表对象,而静态在时,有可能没有对象,所以this无法使用。

4,主函数是静态的。

 

成员变量和静态变量的区别:

1,成员变量所属于对象,所以也称为实例变量。静态变量所属于类,所以也称为类变量。

2,成员变量存在于堆内存中。静态变量存在于方法区中。

3,成员变量随着对象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被回收而消失。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存在,随着类的消失而消失。

4,成员变量只能被对象所调用。静态变量可以被对象调用,也可以被类名调用。

所以,成员变量可以称为对象的特有数据,静态变量称为对象的共享数据。

静态的注意:静态的生命周期很长。

 

静态代码块:就是一个有静态关键字标示的一个代码块区域,定义在类中。

作用:可以完成类的初始化,静态代码块随着类的加载而执行,而且只执行一次(new 多个对象就只执行一次)。如果和主函数在同一类中,优先于主函数执行。

静态代码块、构造代码块、构造函数同时存在时的执行顺序:静态代码块 —>构造代码块 –> 构造函数;

 

继 承 (面向对象特征之一)

好处: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另一个特征多态的前提。

 

父类的由来:其实是由多个类不断向上抽取共性内容而来的。

java中对于继承,java只支持单继承。

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一个类可以有多个父类。

 

为什么不支持多继承呢?

因为当一个类同时继承两个父类时,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功能,那么子类对象调用该功能时,运行哪一个呢?因为父类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体。但是java支持多重继承。A继承B B继承C C继承D。

 

 

子父类出现后,类中的成员都有了哪些特点:

1:成员变量。

当子父类中出现一样的属性时,子类类型的对象,调用该属性,值是子类的属性值。

如果想要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值,需要使用一个关键字:super

注意:子父类中通常不会出现同名成员变量的,因为父类中只要定义了,子类就不用在定义了,直接继承过来用就行了。

2: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时,建立子类对象会运行子类中的方法。好像父类中的方法被覆盖掉一样。所以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覆盖(复写,重写)

什么时候使用覆盖呢?当一个类的功能内容需要修改时,可以通过覆盖来实现。

在方法覆盖时,注意两点:

1:子类覆盖父类时,必须要保证,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可以实现继承。否则,编译失败。

2:覆盖时,要么都静态,要么都不静态。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者被静态覆盖)。继承的一个弊端:打破了封装性。对于一些类,或者类中功能,是需要被继承,或者复写的。

3:构造函数。

发现子类构造函数运行时,先运行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为什么呢?

原因: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中的第一行,其实都有一条隐身的语句super();super(): 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会调用于参数相对应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而super():是在调用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对象初始化时,都需要调用父类中的函数?(为什么要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加入这个super()?)

因为子类继承父类,会继承到父类中的数据,所以必须要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进行对象初始化时,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就是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注意: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问题:super()和this()是否可以同时出现的构造函数中。

两个语句只能有一个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super()或者this():为什么一定要定义在第一行?

因为super()或者this()都是调用构造函数,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动作要先完成。

继承的细节:什么时候使用继承呢?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着所属关系时,才具备了继承的前提。a是b中的一种。a继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种

英文书中,所属关系:” is a “

注意:不要仅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已有成员进行继承。所以判断所属关系,可以简单看,如果继承后,被继承的类中的功能,都可以被该子类所具备,那么继承成立。如果不是,不可以继承。

final特点: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抽象类: abstract 。抽象:不具体,看不明白。抽象类表象体现。

在不断抽取过程中,将共性内容中的方法声明抽取,但是方法不一样,没有抽取,这时抽取到的方法,并不具体,需要被指定关键字abstract所标示,声明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所在类一定要标示为抽象类,也就是说该类需要被abstract关键字所修饰。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由abstract关键字修饰(可以描述类和方法,不可以描述变量)。

2:抽象方法只定义方法声明,并不定义方法实现。

3:抽象类不可以被创建对象(实例化)。

4:只有通过子类继承抽象类并覆盖了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的细节:

1: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有,用于给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

2:抽象类中是否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可以。其实,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过抽象类在描述事物时,有些功能不具体。
所以抽象类和一般类在定义上,都是需要定义属性和行为的。
只不过,比一般类多了一个抽象函数。而且比一般类少了一个创建对象的部分。

3:抽象关键字abstract和哪些不可以共存?final , private , static

4:抽象类中可不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可以。抽象方法目的仅仅为了不让该类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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