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笔记3之 类,对象,权限修饰符,命名规则

java中的面对对象

java类的定义

类,分为静态与动态两部分:
静态部分:就是不会“动”的部分,被称为属性。
动态部分:即“所具备的行为”,记为行为。
将属性和行为进行封装以描述一类对象。
由此可见:类实质上就是封装对象属性和行为的载体。即:有相同的属性和行为的一类对象被称为类。

例子

//用class关键字定义一个类
class  Person{
//成员变量定义
private  int = id ;
private int  age = 20;
//方法定义
public int getAge () {return age;)}
public  void getAge (int i ) { age = i ; }
public int getId() {return id ;}  
}

抽象类:(给出一个方法的标准,而不给出实现的具体流程)

1: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2:多态类中,父类通常被定义为抽象类。
3:继承抽象类,利用接口重组其中的方法。

成员变量(对应对象的属性)

注:成员变量即对象的属性,而类中对象的行为是使用方法的形式定义的。

1: 成员变量可以是java语言中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2: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为整个类体。
3:再定义成员变量是可以对其初始化, 如果不对其初始化,java使用默认的对其初始化。

byte				0; 	 
short				0;	 
int					0;		
long				0L;
char				‘\U0000’;**Unicode中的(0000所代表的)**
float				0.0F;
double				0.0D;
boolean				false;
所有其他的引用类型	null;

java面对对象基本概念—引用

1:java语言中除基本类型之外的变量类型都称之为引用类型。
2:java中的对象是通过引用对其操作的。
3:引用类型占两块儿内存。

关于(new)

1:类是静态的概念,位于代码区。
2:对象是new出来的,位于堆内存,类的每个成员变量在不同的对象中都有不同的值(除了静态变量)而方法只有一份,执行的时候才占用内存。

权限修饰符

三种:

private) (public) (protected

关系:

	本类。	同包其他类或子类。	其他包的类或子类
private	可见		可见		可见
protected	不可见		可见			可见
public	不可见		不可见			可见
注:
	1:当声明类不使用这三种修饰符,则这个类预设为包存取范围,即只有一个包的类可以调用这个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2:类的权限设定会约束类成员的权限设定。

对象的创建与使用

1:必须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
2:使用对象(引用).成员变量或者引用对象的成员变量。
3:使用对象(引用).方法(参数列表)来调用对象的方法。
4:同一类的每个对象有不同的成员变量储存空间。
5:同一类的每个对象共享该类的方法。

预定俗称命名规则

1: 类名首字母大写。
2:变量名和方法名的首字母小写。
3:驼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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