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五大原则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是"封装、"多态"、"继承",五大原则是"单一职责原则"、"开放封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依赖倒置原则"、"接口分离原则"。

五大基本原则:SPR, OCP, LSP, DIP, ISP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Resposibility Principle)

其核心思想是:是指一个类的功能要单一,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做低耦合、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上的引申,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以提高内聚性来减少引起变化的原因。职责过多,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就越多,这将导致职责依赖,相互之间就产生影响,从而损伤内聚性和耦合度。通常意义下的单一职责,就是指只有一种单一功能,不要为类实现过多的功能点,以保证实体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其核心思想是:软件实体是可扩展的,而不可修改的。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拓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拓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2.对修改封闭,意味着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需要对其进行任何的修改。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ion Principle)

其核心思想是: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基类。

这一思想体现为对继承机制的约束规范,只有子类能够替换基类时,才能保证系统在运行期内识别子类,这是保证继承复用的基础。同时,这一约束反过来则是不成立的,子类可以替换基类,但是基类不一定能替换子类。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cy-Inversion Principle)

其核心思想是:依赖于抽象。具体而言就是高层模块不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同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具体,具体依赖于抽象。

依赖一定会存在于类与类、模块与模块之间。当两个模块之间存在紧密的耦合关系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分离接口和实现:在依赖之间定义一个抽象的接口使得高层模块调用接口,而底层模块实现接口的定义,以此来有效控制耦合关系,达到依赖于抽象的设计目标。

抽象的稳定性决定了系统的稳定性,因为抽象是不变的,依赖于抽象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精髓,也是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

依赖于抽象是一个通用的原则,而某些时候依赖于细节则是在所难免的,必须权衡在抽象和具体之间的取舍,方法不是一层不变的。依赖于抽象,就是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

其核心思想是:使用多个小的专门的接口,而不要使用一个大的总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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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1994-12/p/9962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