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设计一般满足第三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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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范式(无重复的列) 定义: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而不能是集合,数组,记录等非原子数据项。如果实体中的某个属性有多个值时,必须拆分为不同的属性 通俗解释:一个字段只存储一项信息 eg:班级:高三年1班,应改为2个字段,一个年级、一个班级,才满足第一范式
不满足第一范式

学号 姓名 班级
0001 小红 高三年1班

改成

学号 姓名 年级 班级
0001 小红 高三年 1班

第二范式(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 定义:满足第一范式前提,当存在多个主键的时候,才会发生不符合第二范式的情况。比如有两个主键,不能存在这样的属性,它只依赖于其中一个主键,这就是不符合第二范式 通俗解释:任意一个字段都只依赖表中的同一个字段
eg:比如不符合第二范式

学生证 名称 学生证号 学生证办理时间 借书证名称 借书证号 借书证办理时间

改成2张表如下 学生证表
学生证 学生证号 学生证办理时间

借书证表
借书证 借书证号 借书证把你拉时间

第三范式(属性不能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定义:满足第二范式前提,如果某一属性依赖于其他非主键属性,而其他非主键属性又依赖于主键,那么这个属性就是间接依赖于主键,这被称作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通俗理解:一张表最多只存2层同类型信息
eg:爸爸资料表,不满足第三范式
爸爸 儿子 女儿 女儿的小熊 女儿的海绵宝宝

改成 爸爸信息表:
爸爸 儿子 女儿
女儿信息表
女儿 女儿的小熊 女儿的海绵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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