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Java 第二版 中文版 笔记(二十二)优先考虑静态成员类

看了一下,感觉一些概念还是需要了解的。。。。。。。。

1、嵌套类:是指被定义在另一个类的内部的类。嵌套类存在的目的应该只是为他的外围类(enclosing class)提供服务。

2、嵌套类有四种:

         静态成员类(static member class):与普通类的功能相同 ,同其他的成员相同,当定义为私有的时候只有外围类能够进行访问。常用作公有辅助类;

         非静态成员类(nonstatic member class):当类内部每一个(多个)都需要与外围类进行关联,关联关系需要消耗非静态成员类实例的空间,并且增加了构造的时间开销。

       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定义成静态的成员类

         匿名类(anonymous class):匿名类它们必须保持简短——大约10行或者更少些,否则会影响程序的可读性。动态的创建函数;

         局部类(local class)。  在任何“可以声明局部变量”的地方,都可以声明局部类,并且局部类也遵守同样的作用域规则。局部类与其他三种嵌套类中的每一种都有一些共同的属性。与成员类一样,局部类有名字,可以被重复使用。与匿名类一样,只有当局部类实在非静态环境中定义的时候,才有外围实例,它们也不能包含静态成员。与匿名类一样,它们必须简短以便不会影响到可读性
除了第一种之外,其他三种都称为内部类(inner class);

嵌套类用的并 不是用的天多。看看就好。。。。。。。。。。。。。。。。。。。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回复: 3677834 查看本文章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qq_37538698/article/details/8291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