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草案设计原则:
第一条–不说谎(EOS用户不得因为利益故意伪造或进行误导性陈述,这种行为将是违宪的并且将是可控告的)
第二条–产权(EOS将是一个有产权定义的区块链或社区,在链上或仲裁程序的范围内简历个人不可侵犯的财产权)
第三条–仲裁(EOS将提供一个“治理区块链”,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纠纷)
第四条–选民独立(令牌持有者可以选择块生产者,选民选举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因为某些利益而选择不恰当的块生产者)
第五条–无业主或受托人(EOS不属于任何人或任何组织,EOS只忠于EOS宪法)
第六条–10%所以权上限(因为EOS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也为了不被大户控制,任何成员或受益人权益均不得超过已发行代币的10%)
第七条–处罚协议(会员应该同意对于违反宪法的处罚)
第八条–区块生产协议(将会被设计为一个要么同意它要么离开它的协议,记录着会员希望生产者做的事情和不应该做的事情,未同意该协议前不得作为生产者)
第九条–设立仲裁论坛(仲裁员需要在非常严格的约束力下行使权力,并且描述了一个仲裁法庭的组成和被授权审理案件的过程)
第十条–仲裁员标准(成为仲裁员的最低标准)
第十一条–开发人员和智能合同许可(提供智能合约的成员都是开发人员,应通过许可证来提供他们的合约,并且给合约指定一个仲裁法庭)
第十二条–多种语言合同(如有纠纷,多语言合约应指明主导语言,如果作者没有指定,则由处理纠纷的仲裁员选择)
第十三条–负责非会员访问的开发者(由于开发者可以通过他的应用程序向非成员提供服务和链上互动,因此开发者应担全责保证非成员的互动是符合宪法的)
第十四条–没有正面的权利(宪法指出不会为任何成员或成员之间创建积极权利)
第十五条–默认仲裁论坛命名(为没有明确指定仲裁法庭来处理纠纷的合约指定默认仲裁法庭)
BP协议:
作为块生产商(BP),我/我们承诺:
1.在轮换的指定时间,忠实,准确地生成正确的授权块数
2.绝不生产和签名两个或者更多块在同一个块高度或者块间隔
3.决不会审查管理相关的交易,例如投票或仲裁相关交易
4.只需将交易池中的“良好”交易添加到块中
5.尽量将尽可能多的“良好”交易包括在内,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对待
6.排除块中的“不良”交易,并发布排除的原因
7.在交易中不显示偏袒行为,以先进先出方式排列它们或使用其他公开预订的其他排列机制,包括未修改软件提供的默认排列方式
8.不要将我/我们的优秀信息用于“前期”交易,也不要让其他人“前跑”
9.接受有效的任何仲裁员的命令
(1)由仲裁员签名
(2)该连展示被分配给一个案例,
(3)以便该订单仅影响该案例中指定的账户,并且
(4)仲裁员对他们的仲裁论坛信誉良好
(5)最初的交易引起了案例的名称,即仲裁论坛作为争议解决的场所
10.只有在获得有效的仲裁员指令授权后才能冻结帐户
11.在主动应对紧急情况后,始终对自己/我们自己提出争议
12.提供至少四(4)个运行完整节点的公共端点(最小配置)
13.在我/我们没有运行最低配置的日子,不要求我/我们的每日投票奖金支付,并且在最低配置未运行时偿还所收集的任何投票奖励收入
14.披露我/我们组织的所有权超过10%
15.与另一个BP分享的所有权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