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协议

Oracle的MySQL

1.Oracle卖的是服务,而不是软件。

现在Oracle把MySQL分为三种产品,标准版、企业版和集群版。不谈其中具体的差异,但都是以年度订阅(subscription)的方式来卖的。这个subscription引起了我的疑问,如果用户购买了一 年,那么第二年用户还要继续付费才能合法使用?这三种版本都包含了一年的服务,那么如果第二年用户只需要用软件而不需要服务,怎么办?Oracle官方没 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后来我想通了,其实Oracle卖的不是软件的版权,也不是寂寞,而是技术服务。所有的GPL开源软件都不能卖版权,因为是公共版权,当然不能卖了。所以像redhat这类的开源软件都是用subscription的方式来赚钱的。赚钱其实是合法的,GPL协议里面写了“Our General Public Licenses are designed to make sure that you have the freedom to distribute copies of free software (and charge for them if you wish)我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现在大众的误区是觉得购买的是软件产品的版权而不是服务。其实你要用GPL软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合法的,不存在版权问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是非法的呢?

2.只有在你修改MySQL源码的情况下,才需要考虑GPL

可以理解为你使用开源软件并不受GPL约束,只有在你基于开源软件,修改开源软件的源码的时候才受 GPL约束。MySQL作为一个开源数据库,几乎所有的用户都只是通过自己的程序去操作这个数据库,不涉及到改动源码的问题,根本不用去考虑是否要遵循 GPL的问题。只有在你修改MySQL源码的情况下,才需要考虑GPL。

3.MySQL的双授权

如果我根据MySQL的源码开发出了一个新的数据库,我觉得自己开发的源码非常的优秀,想靠这个卖钱,不想公开源码。那么这种情况就无法满足GPL 的规定,我没法发布我的数据库。好在MySQL有个非常流氓的双授权,我就可以购买其商业授权来达到我的目的。为什么说这是流氓行为?因为既然MySQL 是根据GPL开源发布,多多少少有各路人马贡献自己的源码才成为今天的MySQL,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让自己受益,这就是流氓的做法。
常见开源协议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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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