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变量作用域全解

本文针对ES5标准规范。

第一部分:var bb=1 的执行顺序

bb是一个全局变量,作用域是整个<script></script>。值得注意的一点是,var bb=1(作用域是JS全局)这句代码是如何执行的。首先是执行var bb,再执行bb=1;而且这里面涉及一个变量自动提升(提升到var bb=1 所在的作用域的最上面,在函数里的var变量提升到函数开始的上面)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当var bb=1这句话在JS中的第几行,创建变量的语句都是在其作用域的第一行执行,而赋值的过程则是在相对应的行数执行。

function test_var(bb){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bb;
	}
	test_var(bb);	
	var bb =1;

//上面的代码执行过程是下面的这段代码执行过程,结果都是undefined,因为赋值语句在test_var(bb)下面。
var bb;
function test_var(bb){
		document.getElementById("demo").innerHTML=bb;
	}
	test_var(bb);	
	bb =1;

第二部分:不使用var初始化变量

https://blog.csdn.net/u010003835/article/details/49682187(这篇写的很好)

javascript声明变量的时候,虽然用var关键字声明和不用关键字声明,很多时候运行并没有问题,但是这两种方式还是有区别的。可以正常运行的代码并不代表是合适的代码。

   var bb= 1;

是在当前域中声明变量. 如果在方法中声明,则为局部变量(local variable);如果是在全局域中声明,则为全局变量。

而 bb = 1;

事实上是对属性赋值操作。首先,它会尝试在当前作用域链(如在方法中声明,则当前作用域链代表全局作用域和方法局部作用域etc...)中解析 bb; 如果在任何当前作用域链中找到bb,则会执行对bb属性赋值; 如果没有找到bb,它才会在全局对象(即当前作用域链的最顶层对象,如window对象)中创造bb属性并赋值。

注意!它并不是声明了一个全局变量,而是创建了一个全局对象的属性(全局属性没有自动提升的概念,在哪里定义就在那里执行)。

即便如此,可能你还是很难明白“变量声明”跟“创建对象属性”在这里的区别。事实上,javascript的变量声明、创建属性以及每个javascript中的每个属性都有一定的标志说明它们的属性----如只读(ReadOnly)不可枚举(DontEnum)不可删除(DontDelete)等等。

由于变量声明自带不可删除属性,比较var bb= 1 跟 bb= 1,前者是变量声明,带不可删除属性,因此无法被删除;后者为全局变量的一个属性,因此可以从全局变量中删除。

PS. 在ECMAScript5标准中,有一种“严格模式”(Strict Mode)。在严格模式中,为未声明的标识符赋值将会抛引用错误,因此可以防止意外的全局变量属性的创造。目前一些浏览器的新版本已经支持。

从ECMAScript5标准中规定了“严格模式”(Strict Mode)这一点,可以看出创造全局属性代替全局变量很是令人诟病。当然全局属性还有自己的存在价值,所以养成一个良好的编程习惯很重要。在你确定使用全局变量时,就使用var去初始化。

第三部分:变量名冲突

JavaScript是弱类型的脚本语言,这个弱类型主要体现在变量申明时不用说明这个变量是哪种类型,统一使用var申明变量。同时可以多次申明同一个变量,如上图。var bb=1;var bb;这个两行代码的执行顺序是var bb;var bb; bb=1;还有一点因为JS的弱类型特性,所以在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上面不需要说明。这点跟强类型语言不一样,Java的所有方法都会有返回值(构造函数没写是因为默认了返回类型,这个就不在这篇详说了)。同理,因为弱类型的原因,在方法的参数上面也没有类型的定义。在JS中,变量和方法是同等地位的,所以同名方法是可以同时存在的。但是运行的时候,就像同名变量一样,后面的同名方法会覆盖掉前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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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cauchy6317/article/details/8112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