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生存期+静态数据成员+静态函数成员

静态生存期

  • 这种生存期与程序的运行期相同。

  • 在文件作用域中声明的对象具有这种生存期。

  • 在函数内部声明静态生存期对象,要冠以关键字static 。

动态生存期

  • 块作用域中声明的,没有用static修饰的对象是动态生存期的对象(习惯称局部生存期对象)。
  • 开始于程序执行到声明点时,结束于命名该标识符的作用域结束处。

静态数据成员

  • 用关键字static声明

  • 为该类的所有对象共享,静态数据成员具有静态生存期。

  • 必须在类外定义和初始化,用(::)来指明所属的类。

静态函数成员

  • 类外代码可以使用类名和作用域操作符来调用静态成员函数。

  • 静态成员函数主要用于处理该类的静态数据成员,可以直接调用静态成员函数。

  • 如果访问非静态成员,要通过对象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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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d401692632/article/details/8101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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