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律法规》三、银行管理——5、风险管理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知识点1】 风险的定义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主体, 风险管理是银行管理最为重要的内容。 商业银行是通过承担风险获取相应回报的特殊经营主体。 银行承担风险既可能获得收益, 也可能遭受损失。

对银行风险的定义, 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 强调结果的不确定性。 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发生各种结果的变动, 结果的变动程度越大则
相应的风险就越大, 反之则越小。 不确定性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有利的,
也可能是不利的。

(2) 强调不确定性带来的

不利后果。

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 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可能
性。 风险不等同于损失本身, 风险是一个事前概念, 损失是一个事后概
念, 风险的概念既涵盖了未来可能损失的大小, 又涵盖了损失发生概
率的高低。

三种不同类型的损失

1.预期损失
 

预期损失是指银行承担的风险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造成损失的均值。 以信用风险为例,

预期损失等于借款人的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与违约风险暴露三者的乘积。 假设银行的

一个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是1%,违约损失率是50%, 违约风险暴露100万元,

则该笔信贷资产的预期损失是0.5万元, 预期损失率是0.5%。 银行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

覆盖预期损失, 如银行对该笔贷款利率定价时要包含0.5%的预期损失。 此外, 银行要

为风险资产计提损失准备金, 以便在实际遭受损失时利用损失准备金来冲销损失。

2.非预期损失
 

非预期损失是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一定置信度( 如99.9%) 下, 银行承担的风险可能

超出预期损失的损失水平。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 银行承担的非预期损失要靠银行持有的

资本进行覆盖。 银行持有的资本要获得相应的回报, 通常, 风险定价要体现资本对回报

的要求。

3.极端损失
 

极端损失是指战争、 重大灾难或危机等异常情况导致的、 银行一般无法预见的损失

例如, “9.11”恐怖袭击事件, 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虽然极低, 但损失非常巨大。

国际上有很多银行倒闭都是因为小概率事件引起的极端损失造成的。 由于极端损失的

“偶发性”特征, 银行不可能也不需要为极端损失准备巨额的资本, 或在具体交易中分摊

巨额的成本(如上述风险定价) 。

对极端损失, 银行不能被动地承受, 无所作为, 而是要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 最大限度

地减少损失。 银行需要定期针对资产进行压力测试, 评估极端损失的影响, 建立相应的

预警机制。 此外, 通过购买保险, 银行也可以对极端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担

或转移。


【知识点2】 风险的分类


风险的分类:
( 1) 按照遭受风险的范围划分, 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2) 按照银行业务结构划分, 可以分为资产风险、 负债风险、 中间业务风险;
(3) 按照风险主体划分, 可以分为公司风险、 个人风险、 国家风险等。
(4) 结合银行经营的特征及诱发风险的原因, 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流动性风险、 国家风险、 声誉风险、 法律风险和战略风险八个主要类型, 这也是业界较为通用的风险分类方法。

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 即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

履行义务的可能性。
这些风险不仅存在于银行的贷款业务中, 也存在于其他表内和表外业务中, 如担保、

承兑和证券投资等。

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表明, 信用风险不仅集中于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 同时也可

大量存在于交易账户中。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融资交易、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都蕴含着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成为信用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信贷风险属于单向风险, 只有发放贷款的银行才面临违约损失风险;

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是双向的, 即交易对手的双方面临的交易市场价值都有可能是正值

或负值, 交易的市场价值是不确定的且随时变化, 更难以管理。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 利率、 汇率、 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 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

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从事股票和商品交易业务有限, 因此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

和汇率风险。 随着我国利率、 汇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 银行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呈增大趋势。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 人员和信息科技系统, 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包括法律风险, 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具有普遍性, 广泛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 操作风险还具有非营利性

它并不能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润, 商业银行之所以承担它是因为其不可避免, 对它的管理策略

是在管理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操作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或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 用于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或满足正常业务开展需要的风险。

与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 流动性风险的形成原因更加复杂, 涉及范围更加广泛, 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不完善外,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等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

甚至引发风险扩散, 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

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是指在与非本国国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 由于他国( 或地区) 经济、 政治、 社会变化及事件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 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者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 由于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 导致不能履行合同、 发生争议/ 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

殊类型的操作风险。

从狭义上讲, 法律风险主要关注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 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行执行力。 从广义上讲, 与法律风险密切相关的还有违规风险和监管风险。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 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

战略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
  (1) 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
  (2) 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
  (3) 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匮乏;
  (4) 整个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难以保证。

第二节 全面风险管理

【知识点1】 全面风险管理概述(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知识点2】 风险偏好和战略(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知识点3】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一、 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和决策机构, 承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一般负责审批风险管理偏好和战略、 政策和程序, 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总体风险水平。
  2.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尽职履职, 并对银行承担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独
立的监督、 评价。
  3.高级管理层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就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决策, 负责建立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各项风险管理活动, 有效地识别、 计量、 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 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与承诺是商业银行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石。

二、 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是指在商业银行内部形成的在风险管理方面承担不同职责的三个团队( 或部门) ,即业务团队、 风险管理团队和内部审计团队。 “三道防线”分工协作, 协调配合, 并保持相互的独立性, 从而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1.业务团队 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负责识别、 评估、 缓释和监控各自业务领域的风险, 对管
理和控制其经营活动承担的风险负有首要、 直接的责任。
2.风险管理团队

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主要职能包括建立银行的风险政策制度体系, 对各个业务单
元的风险管理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并通过风险偏好和限额等方式, 监控、 评估和

管理全行风险, 有效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3.内部审计团队 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负责对全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知识点4】 风险管理流程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可以概括为风险识别、 风险计量、 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环节。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目标在于帮助银行了解自身面临的风险及严重程度, 为下一步风险计量和防控打好基础。 风险识别
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
(1) 感知风险是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发现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种类、 性质;
(2) 分析风险是深入理解各种风险内在的风险因素。
 
二、 风险计量
 

风险计量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 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后果及严重程度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 从而确定风险水平的过程。
风险计量既可以基于专家经验, 也可以采用统计模型的方法,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的

业务性质、 规模、 复杂程度以及数据的可得性, 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

无论选取哪种方法, 都应该确保风险计量的准确性。 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业开始逐渐

采取资本计量的高级方法, 提高风险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 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是指通过对一些关键的风险指标和环节进行监测, 关注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同时, 向内外部不同层级的主体报告对风险的定性、 定量评估结果,

以及所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及其质量和效果。

四、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 对冲、 转移、 规避、 补偿等策略和措施, 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1.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也就是“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2.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 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对冲是管理市场风险非常有效的办法; 近年来随着信用衍生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风险对冲也被用来管理信用风险。
3.风险缓释和转移
( 1) 风险缓释的目的在于降低未来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 担保就是最常用、 最重要的风险缓释措施。
( 2) 风险转移是指银行将自身的风险暴露转移给第三方 包括出售风险头寸、 购买保险或进行避险交易( 如互换、 期权) 等。
4.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 以规避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带来的风险, 即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 对于不擅长因而不愿承担的风险, 商业银行通常设立非常有限的风险容忍度, 降低对该业务的风险暴露, 甚至完全退出该业务领域。

5.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主要是指事前( 损失发生以前) 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风险是有价值的, 承担风险就要获得回报, 转移或降低风险也同样需要付出成本, 因此, 商业银行对需要承担的风险可以采取在交易价格上附加风险溢价, 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


【知识点5】 风险文化(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第三节 信用风险管理

【知识点1】 信用风险的分类

一、 按照风险能否分散, 可以分为系统性信用风险和非系统性信用风险。
1.系统性信用风险是指对各种金融工具都会产生影响的信用风险, 不能够通过分散而相互抵消或削弱。
2.非系统性信用风险是指和特定对象相关的信用风险, 这种信用风险可以采取分散的策略进行控制。

二、 按照风险发生的形式, 可分为结算前风险和结算风险。
1.结算前风险指的是交易对手在合约规定的结算日之前违约带来的风险。
2.结算风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用风险, 是指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发生违约的风险。 结算风险在外汇交易中较为常见, 涉及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货币进行结算交易。

三、 按照风险暴露特征和引起风险主体不同, 可分为主权信用风险暴露、 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 零售信用风险暴露、 公司信用风险暴露、 股权信用风险暴露和其他信用风险暴露六大类。 其中, 主权信用风险暴露、 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 公司信用风险暴露统称为非零售信用风险暴露。
 

【知识点2】 信用风险的计量(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知识点3】 信用风险的管控手段

常用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包括明确信贷准入和退出政策、 限额管理、 风险缓释、 风险定价等。

一、 信贷准入和退出

1.信贷准入 信贷准入是指银行通过制定信贷政策, 明确银行意愿对客户开办某项信贷业务或产品的最低要
求。 常见的信贷准入策略考虑的因素包括客户的信用等级、 客户的财务与经营状况、 风险调
整后收益( RAROC) 等。
2.信贷退出 信贷退出是指银行在对存量信贷资产进行风险收益评估的基础上, 收回对超出其风险容忍度的贷款, 以达到降低风险总量、 优化信贷结构的目的。

二、 限额管理

限额是指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 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管理策略, 对银行承担的风险设定的上限, 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 一般来说, 银行既可对单个客户设定风险限额( 授信额度) , 也可从国别或区域、 行业、 产品类型等组合维度设定限额。

三、 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 净额结算、 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缓释功能可以体现为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1.抵质押品 抵质押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由借款人或第三人为担保银行债权实现而抵押或质
押给银行的财产或权利。 常见的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 应收账款、 商用房地产和居住
用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等。 抵质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体现在客户发生违约时, 银行可以通
过处置抵押物提高回收金额, 降低违约损失率。
2.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缓释作用体现在客户违约时, 由保证人代为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提
高回收率。

3.信用衍生工具 信用衍生工具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 比较常见的衍生工具有
信用违约互换、 总收益互换、 信用联系票据和信用利差期权等。
4.净额结算 净额结算是指参与交易的机构以交易参与方为单位, 对其买入和卖出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
以轧差得到的净额组织交易参与方进行交割的制度。 净额结算的缓释作用主要体现为降低
违约风险暴露。

四、 风险定价
  银行承担风险就应获取相应的回报。 信用风险也是银行面临的一种成本, 银行需要通过风险定价加以覆盖, 并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以便在实际遭受损失时进行抵补。 例如, 在贷款定价中, 对信用等级高的客户, 可以给予优惠利率; 而对信用等级低的客户, 则需要提高利率水平。
 


【知识点4】 贷款质量管理与不良贷款处置

一、 贷款风险分类

1.贷款分类标准的演进
  1998年以前, 我国商业银行按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 的要求, 把贷款划分为正常、 逾期、 呆滞、 呆账, 后三类统称为“一逾两呆”, 即不良贷款。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 》 ,
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 把贷款分为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和损失五类,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该方法于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 银监会成立后, 沿用了人民银行确定的“五级分类”的方法, 提出将贷款准确分类作为监管最为重要的基础之一, 并于2007年发布了新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
“一逾两呆”主要按照逾期时间判断贷款质量, 如贷款合同到期未还即为“逾期贷款”, 拖欠6个月以上为“呆滞贷款”, 确认无法收回的为“呆账贷款”。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标准较客观, 不足是对影响客户还款的其他因素考虑有限,也会存在银行通过变相约期等手段操纵分类结果的可能。 “五级分类”的做法源于美国, 并被新兴国家借鉴, 该方法关注的核心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不仅将逾期时间作为分类的评价因素( 如逾期超过90天就归入不良) , 还通过对债务人现金流量、 财务实力、 抵押品价值等综合因素的监测和分析, 判断贷款的可能损失程度。 当前, “五级分类”已经成为判断银行贷款质量的统一标准。

2.贷款五级分类
(1) 贷款分类的目的
  ①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真实、 全面、 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②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贷款管理。
  ③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2) 贷款分类的原则
  ①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②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 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③重要性原则, 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 要根据各分类级别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④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 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 3) 贷款分类的标准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和损失五类, 其中, 正常类贷款与关注类贷款之和统称为正常贷款,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类贷款 借款人能履行合同, 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关注类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次级类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 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即使
执行担保, 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可疑类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即使执行担保, 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
损失类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 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 注1】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 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 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 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 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同一笔贷款也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 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 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 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

【 注2】 出现下列情况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①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 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 重组、 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②借新还旧, 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③改变贷款用途。
  ④本金或者利息逾期。
  ⑤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
【 注3】 出现下列情况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①逾期( 含展期后) 超过一定期限、 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②借款人利用合并、 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 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重组后的贷款( 以下简称重组贷款) 如果仍然逾期, 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 观察期结束后, 应严格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不良贷款风险降低、 达到正常贷款的标准后可以上调分类形态, 但还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上调为非不良贷款, 包括: 所有逾期的本金、 利息及其他欠款都已全部偿还, 并至少在随后连续两个还款期或6个月(按两者孰长的原则确定) 正常还本付息, 且预计之后也能按照合同条款持续还款
 

二、 贷款风险的抵补
  银行面临的风险损失可划分为预期损失、 非预期损失与极端损失三种类型。 从理论上来说, 银行需要计提拨备来抵补预期损失, 需要通过持有的资本覆盖非预期损失。

准备金, 又称拨备, 是指商业银行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 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1.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对债权、 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 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 计入成本的, 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 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发放贷款和垫款, 至少应当按季进行分析, 采取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2.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是指运用动态拨备原理, 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 扣减己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从净利润中计提的、 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 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 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 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 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 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 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年末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由银行总行( 总公司) 统一计提和管理。

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 计提一般准备。 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
值准备时, 可不计提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 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 正常类1.5%, 关注类3%, 次级类30%, 可疑类60%, 损失类100%;

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 可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1.5%计提一般准备。

确定单家银行具体监管要求时, 应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 贷款分类准确性、 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 资本充足性。


三、 不良贷款的处置

1.现金清收

(1) 直接追偿 直接追偿, 是依据有关法律文书, 采取直接催收、 扣划账户资金或敦促债务关联人处置有效
资产, 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资产处置方式。 这是不良贷款最基本、 最常用的处置方式。
(2) 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 指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 运用强制执行手段, 向债务关联人进行追偿, 收回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资产处置方式。
(3) 委外清收 商业银行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合法机构在约定期限内, 以银行名义通过合法手段对协议约定的
不良贷款进行清收, 银行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的处置方式, 这种方式简称委外清收。

2.贷款重组

不良贷款重组是指贷款形成不良后, 对贷款构成要素(如借款主体、 期限、 利率、 担保等) 进行调整的行为。不良贷款重组方式包括重新约期、 调整利率、 变更担保和债务转移等, 这些重组方式可单独运用, 也可组合运用。不良贷款重组主要采取与债务人协商谈判方式进行, 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主动发起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方式及司法框架下的破产重整方式。

3.以资抵债

以资抵债, 指债务人或担保人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时, 债务人、 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银行贷款的行为。 以资抵债主要通过协议抵债及裁定抵债两种方式进行。 抵债资产收取后, 贷款将不再计息。 银行接受抵债资产后, 后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收回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其中, 实物类资产处置主要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 拍卖等方式处置, 而股权类资产主要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或产权交易所挂牌。

4.呆账核销
  核销, 指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通过使用资产减值准备, 对呆账资产损失进行内部账务处理、 纳入表外核算的行为。 呆账, 是指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 符合有关认定条件, 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不是所有的不良资产都可以核销, 下列债权、 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 1) 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 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追偿的债权;
  ( 2) 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以各种形式逃废或悬空的银行债权;
  ( 3) 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悬空的银行债权;
  ( 4) 银行未向借款人、 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 5) 其他不应核销的银行债权、 股权。

5.批量转让

批量转让, 是指商业银行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 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资产管理公司, 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 内部管理控制机制, 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 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 以上, 取得原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 以及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包括金融企业在经营中形成的以下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包括:
       ( 1)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 可疑、 损失类的贷款;
  (2) 己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
  (3) 抵债资产。

下列不良资产不得进行批量转让:
  (1) 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资产;
  (2)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资产;
  (3) 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资产;
  (4) 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 购车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 信用卡透支、 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 ;
  (5) 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资产;
  (6)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资产。

6.不良资产证券化
  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是指在中国境内,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经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不良贷款信托给受托机构, 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 以该不良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 不良贷款证券化只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子业务品种, 与一般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大的不同是其基础资产为不良贷款。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 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7.市场化债转股

        债转股, 是指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对企业的股权。 市场化债转股也可作为不良贷款处置的一种手段。国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发展前景较好, 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②主要生产装备、 产品、 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技术先进, 产品有市场, 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③信用状况较好, 无故意违约、 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①扭亏无望、 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②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③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④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 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 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8.破产清偿

破产清偿, 指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 被法院依法裁定破产清算、 破产和解或者破产重整, 银行据以实现债权受偿的处置方式。 破产程序的本质, 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 通过司法力量的介入, 使全体债权人得到有限但公平的清偿, 避免个别的不公平清偿。 破产清算程序完毕之后, 破产企业的财产被债权人分配完毕, 企业主体资格消灭, 被称为灭亡程序。 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中, 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的实施, 可以减缓债务关联人的债务压力, 以时间换空间, 有可能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共赢局面, 被称为重生程序。

第四节 市场风险管理

【知识点1】 市场风险的分类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包括黄金) 、 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一、 利率风险——银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对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 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 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二、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不利变动导致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黄金被纳入汇率风险考虑, 其原因在于, 黄金曾长时间在国际结算体系中发挥国际货币职能, 从而充当外汇资产的作用。根据产生的原因, 汇率风险可以分为两类:
  (1) 外汇交易风险, 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为客户提供外汇交易服务时未能立即进行对冲的外汇敞口头寸;二是银行对外币走势有某种预期而持有的外汇敞口头寸。
  (2) 外汇结构性风险, 是因为银行结构性资产与负债之间币种的不匹配而产生的。
三、 股票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持有的股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因而我国商业银行很少直接面临股票价格风险; 但是股票价格的波动会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四、 商品价格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各类商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这里的商品包括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 如农产品、 矿产品(包括石油) 和金属(不包括黄金) 等。
 


【知识点2】 市场风险的计量(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知识点3】 市场风险的管控手段

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 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规模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使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一、 限额管理

常用的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 风险限额和止损限额。

1.交易限额 交易限额是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总头寸限额对特定交易工具的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分别加以限制; 净头寸对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相抵后的净额加以限制。 在实践中, 商业
银行通常将这两种交易限额结合使用。
2.风险限额 风险限额是指对采用一定的计量方法获得的市场风险规模设置限额, 例如对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
得出的风险价值设定的风险价值限额, 对期权性头寸设定的期权性头寸限额等。
3.止损限额 止损限额是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通常, 当某项头寸的累计损失达到或接近损失额时, 就必
须对该头寸进行对冲交易或立即变现。 止损限额具有追溯力, 适用于一日、 一周或一个月内等一
段时间内的累计损失。

二、 风险对冲

市场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管理基础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金融衍生产品来冲销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 当原风险敞口出现亏损时, 新风险敞口能够盈利, 并且使盈利能够尽量全部抵补亏损。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 金融衍生产品自身就潜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各种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 多种金融产品组合在一起复杂性以及利用其对冲市场风险所需具备的强大知识和信息技术支持。

第五节 操作风险管理

【 知识点1】 操作风险的分类

根据操作风险引起原因的不同, 可以分为由人员、 系统、 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

1.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主要是因银行内部员工发生内部欺诈、 失职违规, 以及因员工的知识/技能匮乏、 关键人员流失、 违反用工法、 劳动力中断等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风险。
2.内部流程 内部流程是指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缺失、 流程设计不合理, 或者没有被严格执行而造成损失的
风险, 主要包括: 财务/ 会计错误、 文件/ 合同缺陷、 产品设计缺陷、 结算/ 支付错误、 错误监控/ 报告、 交易/ 定价错误六个方面。
3.系统因素 系统因素是指由于IT系统开发不完善、 系统( 软硬件) 失灵或瘫痪、 系统功能漏洞等导致银行不
能正常提供服务或业务中断, 以及由于系统数据风险影响业务正常运行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4.外部事件 外部事件是指由于外部主观或客观的破坏性因素导致损失的风险。 外部事件引起银行损失的范围
非常广泛, 包括自然灾害、 政治风险、 外部欺诈、 外部人员犯罪等。

根据引发操作风险的事件类型, 可以分为七种表现形式 

内部欺诈事件, 外部欺诈事件, 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 客户、 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 实物资产的损坏事件, 信息科技系统事件, 执行、 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 知识点2】 操作风险的计量( 初级考纲未作要求)


【 知识点3】 操作风险的管控手段


一、 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和手段主要有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 RCSA) 、 关键风险指标( KRI) 、 损失数据库( LD) 等。

1.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
  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评价两个方面内容: 风险评估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操作风险的发生频率、 影响程度进行判断, 并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控制评价是根据一定标准对现有控制活动的质量和执行程度进行评价, 确定控制效果等级, 并对控制活动进行优化改进的过程。
2.关键风险指标
  关键风险指标是指对业务活动和控制环境进行日常监控的指标体系, 能够反映系统、 流程、 产品、 人员等风险信息的变化情况, 对于风险预警、 日常监控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 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轮岗或强制休假的比例就是一个关键风险指标, 可反映关键岗位的风险情况。
3.损失数据库
  损失数据库是在标准化的操作风险事件分类基础上, 对银行已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确认和记录, 并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存储。 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一般通过日常的风险报告制度、 检查审计、 历史损失数据收集等内部方式来累积, 银行也可获取一些外部数据来弥补自身数据的不足。

二、 业务连续性管理

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导致的重要业务运营中断, 建设应急响应、 恢复机制和管理能力框架, 保障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一整套管理过程, 包括: 组织架构、 策略、 预案体系、 资源保障、 演练和应急处置等。 实施业务连续性管理首先需要识别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的优先顺序, 明确恢复的时间目标。 银行各级机构、 各相关部门需要针对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 在职责权限内建立不同层级的业务连续性策略和预案, 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机制; 此外, 还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预案得到及时正确的执行。

第六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

【知识点1】 流动性风险的分类

银行的流动性集中反映了其资产负债的均衡情况, 主要体现在市场流动性风险和融资流动性风险两个方面。
一、 市场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 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反映了商业银行在无损失或微小损失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 资产变现能力越强, 银行流动性状况越佳, 其流动性风险也相应越低。 因此, 商业银行应当估算所持有的可迅速变现的资产量, 将其与预期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比较, 以确定流动性适宜度。

二、 融资流动性风险
  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 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 反映了商业银行在合理的时间、 成本条件下迅速获取资金的能力。 如果商业银行获取资金的能力较弱, 则容易导致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欠佳, 其流动性风险也相应较高。


【知识点2】 流动性风险的计量( 初级考纲为作要求)

【知识点3】 流动性风险的管控手段

流动性风险是一类比较特别的风险, 当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事件时, 即使银行具有较为充足的资本, 仍然有可能因为流动性问题而破产。 在解决流动性问题时, 更需要的是现金流入, 而银行获取资金的能力取决于银行总体的资产负债情况、 银行在市场中的头寸和市场环境。 因此, 从银行业目前的普遍做法来看, 较少对流动性风险计提资本要求, 而更多的是要求银行具备完善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和措施。

一、 现金流量管理

商业银行应通过计量、 监测、 分析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 并充分考虑支付结算、 代理和托管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 发现融资缺口和防止过度依赖短期流动性供给。 银行可将表内外业务可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按照一定方法分别计入特定期间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以现金流入减现金流出取得现金流错配净额, 并通过累计方式计算出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错配净额。 银行应以其融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设定现金流期限错配限额, 并保证每一期限内的现金流错配净额低于现金流期限错配限额。
  期限错配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可以涵盖隔夜、 7天、 14天、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年、 2年、 3年、 5年和5年以上等多个时间段。 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缺口率。

二、 限额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 根据自身业务规模、 性质、 复杂程度、 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 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 负债集中度限额、 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 调整的授权制度、 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 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 必要时进行调整。 此外, 还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 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三、 融资管理
  商业银行融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
  融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1) 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 2) 加强负债品种、 期限、 交易对手、 币种、 融资抵( 质) 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 适当设置集中度限额, 对于同业批发融资, 应按总量和主要期限分别设定限额;
  ( 3) 加强融资渠道管理, 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 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 井定期评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 4) 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 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四、 压力测试
  商业银行应通过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以提高在流动性压力情况下履行其支付义务的能力。 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的规模、 风险水平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 常规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 应当提高压力测试频率。 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 充分考虑影响商业很行自身的特定冲击、 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沖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 以及轻度、 中度、 严重等不同压力程度。 银行在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政策和程序, 以及制订业务发展和财务计划时, 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 必要时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

五、 应急计划
  商业银行要制订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 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 在制订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时, 应设定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 列明应急资金来源, 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 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 至少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 负债方应急措施、 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其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等。

第七节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行为、 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 导致利益相关方、 社会公众、 媒体等对商业银行形成负面评价, 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 不利其正常经营, 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金融企业, 声誉维护与业务发展同样重要, 一旦遭遇声誉危机, 不仅会直接损害商业银行的信用, 而且会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 导致损失发生, 甚至会危及银行生存。 因此, 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避免和控制声誉风险事件, 是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知识点1】 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前瞻性原则
  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 加强研究, 防控源头, 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 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 匹配性原则
  应进行多层次、 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 与自身规模、 经营状况、 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 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 全覆盖原则
  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 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覆盖各业务条线、 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覆盖各部门、 岗位、 人员和产品, 覆盖决策、 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本机构不利的声誉风险, 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 有效性原则
  应以防控风险、 有效处置、 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 建立科学合理、 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 确保能够快速响应、 协同应对 、 高效处置声誉事件, 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知识点2】 声誉风险治理架构

商业银行应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明确董事会、 监事会 、 高级管理层、 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 构建组织健全、 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 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监督责任和管理责任, 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 董事会负责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和总体目标, 掌握声誉风险状况, 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声誉风险管理。 对于声誉事件造成机构和行业重大损失、 市场大幅波动、 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 董事会应听取专门报告, 并在下一年听取声誉风险管理的专项报告。
  (2)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3) 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重大事项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 安排并推进声誉事件处置。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声誉风险管理评估。


【知识点3】 声誉风险管理的流程

商业银行应建立清晰的声誉风险管理流程, 用来一致、 持久地识别、 评估、 监测和处置可能影响声誉的风险事件。 同时, 还应开展全流程评估工作, 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对整个声誉事件进行复盘总结, 及时查缺补漏, 进一步完善制度、 规范流程, 避免同类声誉事件再次发生。
一、 风险评估
  建立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 在进行重大战略调整、 参与重大项目、 实施重大金融创新及展业、 重大营销活动及媒体推广、 披露重要信息、 涉及重大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 面临群体性事件、 遇到行业规则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容易产生声誉风险的情形时, 应进行声誉风险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对预案。
二、 风险监测
  建立声誉风险监测机制, 充分考虑与信用风险、 保险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 国别风险、 利率风险、 战略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的关联性, 及时发现和识别声誉风险
三、 风险分级
  建立声誉事件分级机制, 结合本机构实际, 对声誉事件的性质、 严重程度、 传播速度、 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评估, 科学分类, 分级应对。
四、 风险处置
  加强声誉风险应对处置, 按照声誉事件的不同级别, 灵活采取相应措施, 可包括:
  (1) 核查引发声誉事件的基本事实、 主客观原因, 分析机构的责任范围;
  (2) 检视其他经营区域及业务、 宣传策略等与声誉事件的关联性, 防止声誉事件升级或出现次生风险;
  (3) 对可能的补救措施进行评估,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控制利益相关方损失程度和范围;
  (4) 积极主动统一准备新闻口径, 通过新闻发布、 媒体通气、 声明、 公告等适当形式, 适时披露相关信息, 澄清事实情况, 回应社会关切;
  (5) 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 服务质量弊病、 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 并视情公开, 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
  (6) 及时开展声誉恢复工作, 加大正面宣传, 介绍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改善经营服务水平的举措, 综合施策消除或降低声誉事件的负面影响;
  (7) 对恶意损害本机构声誉的行为, 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 声誉事件处置中其他必要的措施。
五、 风险报告
  建立声誉事件报告机制, 明确报告要求、 路径和时限。 对于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的, 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 考核问责
  强化考核问责, 将声誉事件的防范处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对引发声誉事件或预防及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和声誉风险管理部门、 其他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等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


【知识点4】 声誉风险管理的常态化建设

商业银行还应注重声誉风险管理的常态化建设, 夯实管理基础, 具体内容包括:
  (1) 持续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声誉风险情景模拟和应急演练, 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
  (2) 建立与投诉、 举报、 调解、 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
  (3) 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建立统一管理的采访接待和信息发布机制, 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4) 做好声誉资本积累, 加强品牌建设, 承担社会责任, 诚实守信经营,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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