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专题征稿 | 数据资产化技术 (截稿时间:2023年12月31日)

数据资产入表将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这是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迈出的一大步,意味着数据资产正式获得官方承认。在官方认可数据资产可以入表后,接下来的问题是,数据资产如何入表?由于数据资产自身拥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双重特征,对数据资产进行可靠的货币计量并不容易。首先,数据资产无论是确认到无形资产科目,还是确认到存货科目,都需要对数据资产有一个技术上的形态描述及其计量量纲;其次,数据资产的质量需要有技术上可检测的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第三,数据资产的市场公允价格形成需要更复杂的技术体系。

本刊以“数据资产化技术”为主题进行征文,集中展示数据资产化方面的技术研究成果,包括:数据产品生产、数据资产评估入表、数据商品流通等过程中的成本核算、质量控制、质量检测、市场价格、产品形态及计量量纲等。

专题主题:数据资产化技术

客座编辑:朱扬勇教授(复旦大学),叶雅珍博士(复旦大学)

01

征稿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数据生产成本核算方法;

2)数据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3)数据资产/数据产品的技术形态和计量量纲;

4)数据商品的质量检测技术;

5)数据资产的增值/减值计算;

6)数据资产评估算法

7)数据资产管理平台;

8)数据市场支撑技术。

02

征稿要求

1、文稿应属于作者的原创性科研成果,数据真实可靠,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推广应用价值;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过,也不在其他刊物或会议的审稿过程中,不存在一稿多投问题。

2、文稿应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基金项目名、参考文献,中文正文和作者简介(包括照片),文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提交。

3、投稿时,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地址)及“‘数据资产化技术’专题投稿”及所属方向。 

4、文稿通过《大数据》官方网站http://www.j-bigdataresearch.com.cn/进行投稿,暂不支持其他投稿方式,投稿须知及文稿模板请参见网站说明。

03

重要日期

征稿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审稿完成日期: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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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10-53879208

       010-5387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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