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javascript闭包系列第一篇——到底什么才是闭包

前面的话

闭包已经成为近乎神话的概念,它非常重要又难以掌握,而且还很难定义。本文就从闭包的定义说起。

古老定义:闭包(closure),是指函数变量可以保存在函数作用域内,因此看起来是函数将变量“包裹”了起来。

那这样说来,包含变量的函数就是闭包。

//按照古老定义,包含变量n的函数foo就是闭包
function foo() {
    var n = 0;
}
console.log(n)//Uncaught ReferenceError: n is not defined

定义一:闭包是指可以访问其所在作用域的函数。

那么这样说来,需要通过作用域链查找变量的函数就是闭包。

//按照定义一的说法,需要通过作用域链在全局环境中查找变量n的函数foo()就是闭包
var n = 0;
function foo() {
    console.log(n)//0
}
foo();

定义二:闭包是指有权访问另一个函数作用域中变量的函数。

那么这样说来,访问上层函数的作用域的内层函数就是闭包。

//按照定义二的说法,嵌套在foo函数里的bar函数就是闭包
function foo(){
    var a = 2;
    function bar(){
        console.log(a); // 2
    }
    bar();
}
foo();

定义三:闭包是指在函数声明时的作用域以外的地方被调用的函数。

在函数声明时的作用域以外的地方调用函数,需要通过将该函数作为返回值或者参数被传递。

【1】:返回值

//按照定义三的说法,在foo()函数的作用域中声明,在全局环境的作用域中被调用的bar()函数是闭包
function foo(){
    var a = 2;
    function bar(){
        console.log(a); //2
    }
    return bar;
}
foo()();

可以简写为如下表示

function foo(){
    var a = 2;
    return function(){
        console.log(a);//2
    }
}
foo()();

【2】:参数

//按照定义三的说法,在foo()函数的作用域中声明,在bar()函数的作用域中被调用的baz()函数是闭包
function foo(){
    var a = 2;
    function baz(){
        console.log(a); //2
    }
    bar(baz);
}
function bar(fn){
    fn();
}

因此,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只要将内部函数传递到所在的词法作用域以外,它都会持有对原始作用域的引用,无论在何处执行这个函数都会使用闭包。

IIFE

IIFE是不是闭包呢?
foo()函数在全局作用域定义,也在全局作用域被立即调用,如果按照定义一的说法,它就是闭包,如果按照定义二和定义三的说法,它又不是闭包。

var a = 2;
(function foo(){
    console.log(a);//2
})();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在require JS出现之前,实现模块化编程主要是通过IIFE,而在IIFE中最常见的操作就是通过window.fn = fn来暴露接口,而这个fn就是闭包,而IIFE只是一个包含闭包的函数调用。

(function(){
    var a = 0;
    function fn(){
        console.log(a); 
    }
    window.fn = fn;
})()
fn();

最后

闭包定义之所以混乱,主要是与经典书籍的不同解读有关,经典定义是犀牛书的原话,定义二是高程的原话。

但,归纳起来就是关于一个函数要成为一个闭包到底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严格来说,闭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访问所在作用域
【2】:函数嵌套
【3】:在所在作用域外被调用。

有人觉得只要满足条件1就可以了,所以IIFE是闭包;有些人觉得满足条件1和条件2才可以,所以被嵌套的函数才是闭包;有些人觉得3个条件都满足才可以,所以在作用域以外的地方被调用的函数才是闭包。

那么问题是,谁是权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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