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网页设计——JavaScript一些语法

1、事件监听

语法:
<1> 元素对象.addEventListener(‘事件类型’,要执行的函数)
三要素:(1)、事件源 (2)事件类型 (3)执行的函数
<2>元素对象.on事件类型 = function(){myScript};
如"元素对象.onkeydown = function(){myScript};"、“元素对象.onclick = function(){myScript};”
区别:on事件方法是最早的事件监听方法,存在一些问题,不推荐使用了;Internet Explorer 8 或更早的版本不支持 addEventListener() 方法。

2、事件类型

鼠标事件:

  • click 鼠标点击
  • mouseenter 鼠标经过
  • mouseleave 鼠标离开

焦点光标事件:

  • focus 获得焦点
  • blus 失去焦点

键盘事件:

  • keydown 键盘按下触发
  • keyup 键盘抬起触发 (最好用这个,松手后才发出内容)

文本事件:

  • input 用户输入事件

3、let和var的区别

var是旧版本中使用的,有些不合理的地方,现在已经不怎么用了。
let对var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改进。

4、事件对象——event、ev、e

  1. 函数里的第一个参数 。function(event){}
  2. 事件对象记录鼠标的位置,或者敲下哪个键盘键的信息。
  3. 事件对象也是对象,所以它也有属性和方法。

事件对象的属性:

  • type 获取当前的事件类型
  • clientX/clientY 获取光标相对于浏览器可见窗口左上角的位置
  • offsetX/offsetY 获取光标相对于当前DOM元素左上角的位置
  • key 用户按下的键盘键的值,现在不提倡使用key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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