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标准以及认定条件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湖北省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主要说明申报要求以及程序以及可以申报的数量标准,想要申报的朋友可以来参考一下,有疑惑的随时来提问:

  一、基本原则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二、申报对象

  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原则上应是市(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三、申报数量和条件

  拟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家。根据各市州市级龙头企业数量、符合省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数量、农产品加工产值等情况,按权重进行名额测算分配,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3)。各市州按照分配名额1:1.2的比例进行申报,不得超报。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动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鄂农产字〔20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以市属企业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产业化办)正式行文,提出审核意见并附相关材料。

  (三)省产业化办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必要时,开展现场检查,提出认定建议。新认定企业公示后,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审批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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