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 (17组)

一、项目前景与范围

1. 业务需求

1.1 业务机遇

        处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电子政务亦乘上“信息技术之车”在飞速前进。在政务服务中,数据服务占据着重要地位。政务数据关系国计民生,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它是政务部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具有行业广覆盖且专业权威的海量数据,其基础性和完整性不言而喻。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持下,政务数据可机器读取、可追踪溯源,特别是可融合增值,供社会化再利用。2022年底,国务院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而近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平台发展的整体情况呈现为进步迅速、蔚然成林的态势。与政府数据直接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实现了从无到有、逐渐落地的发展态势,政策驱动各地政府部门数据开放、治理加速。

        就目前而言,政务数据平台正处于机遇期,行业内仍有需求。我国政府虽已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数据定性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但各级政府在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人们对于一个功能完整、方便快捷的政务数据平台的需求依然十分迫切。

1.2 业务目标

①        搭建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管理各类数据资源服务,向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政务数据资源如经济建设、信用服务等主题数据及政府各部门机构的资源数据。

②        搭载一个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大数据开发平台, 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相关开发人员和社会公众征集和提供数据分析应用工具集和数据资源服务。

1.3 业务风险

①    数据大量产生与集聚,因其涉及民生相关的重要数据和个人敏感隐私,数据价值极大。数据主管部门和数据提供者、使用者承担着更大的安全管理责任,面临着更高的安全风险。


②    数据在多部门、组织之间频繁交换和共享,常态化的流动使系统和数据安全的责权边界变得模糊,权限控制不足,缺乏对各应用部门调取数据的安全监控,存在数据过度共享、数据隐私暴露、非法人员调取数据或合法人员滥用数据等安全风险和隐患。


③    在各业务部门数据归集之前,无法确认归集数据是否存在涉密、敏感数据,归集数据是否安全合规,并且无法感知敏感数据的流转和使用,难以发现敏感数据的安全风险。

2. 项目前景

2.1 项目愿景陈述

           政务数据一体化是实现城市公共信息整合共享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将城市目前分散的数据资源统一集中起来提供平台化服务,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本项目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数据获取通道,旨在将分散在各厅局部门的数据进行整合,通过“一站式”门户,将经济、民生、交通、医疗、教育、环境等方面数据以各种开放的数据格式发布,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2.2 主要特征 

①        跨平台提供服务,包括主要的操作系统以及便捷的门户接口


②    支持多源异构数据资源汇聚、数据分类与处理和数据资产管理等服务


③    支持一站式智能搜索平台,帮助政府快速构建数据搜索系统,为相关部门开发人员、公共提供查询服务


④    支持一站式可操作智能数据分析平台,提供表单统计、智能标签、画像分析等服务。


⑤    支持各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以及相关信息的订阅与授权服务业务价值

2.3 假设和依赖

① 有较为成熟的安全防护技术,数据泄露风险较低

② 政府相关部门将在较长时期内具有对数据整合、数据处理和数据共享方面的需求,能够长期提供相关数据、人员、资金支持

③ 系统采用分布式开发,能够实现离线处理和实时分析

3. 项目范围

            3.1 首发范围

            推出内容包括:基本的数据汇总、加工服务,能够解决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数据、视频数据、社会数据等多渠道、多源的统一汇聚接入、编目管理,对多种类、多格式、标准不统一、繁杂的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基本的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数据源管理、接入注册、数据读取、任务管理,分类检索、共享交换等功能;基本的数据开发平台,提供指标统计、API调用等功能。

            3.2 随后发行的版本

           

特性

版本2.0

版本3.0

版本4.0

1

跨平台服务

服务认证、管理

数据智能(语音交互、文本识别等)

2

一键智能搜索

数据资产管理

3

开发人员集成功能

智能标签、画像分析

4

数据可视化

二、涉众分析与数据硬采样

        1. 涉众识别

        涉众分为四类:系统开发人员、数据管理人员、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

        2. 涉众描述

涉众名称

涉众特征

涉众期望

涉众目标

系统开发人员

系统开发人员是指对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进行开发与维护的人员。

承担政务数据登记汇聚、共享应用、公共服务、开放开发的技术支撑,以及有关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系统。

整合多元异构数据信息,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完善系统的功能。

数据管理人员

数据管理人员

对政务数据采集、登记、汇聚、共享、服务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服务监督评价,评估检查政务数据开放开发情况,及时纠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数据的可行性。监管数据滥用等违法行为。

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

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是指使用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交换、共享数据的政府工作人员。

采集处理,登记汇聚、更新维护政务数据,进行数据信息交换与共享,高效利用开放共享的数据。利用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及工具进行数据分析、资源整合。

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同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与数据共享率。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是指使用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查询数据的普通民众。

查询、利用政府各部门公示数据。

将海量数据社会化再利用。

        3. 涉众评估

涉众名称

涉众编号

涉众优先级

涉众风险评估

系统开发人员

SH001

1

1

数据管理人员

SH002

2

2

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

SH003

4

4

社会公众

SH004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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