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概括、演绎

演绎

推演铺陈
意思是铺陈、表现,比喻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的推理,从一些假设的命题出发,运用逻辑的规则,导出另一命题的过程,由一般原理推演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归纳

1指归拢并使有条理(多用于抽象事物)
2指一种推理方法,由一系列具体的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跟“演绎”相对)
3数学中的归纳,是指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的思维方法。

归并;收拢。例如:这是从大量事实中归纳出来的结论

从部分到整体,从特殊到一般,从个别到普遍的推理

归纳和演绎是人类认识最早、运用最为广泛的思维方法。它所涉及的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 是事物和概念之间的外部关系。所谓归纳,是指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的思维方法。归纳可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是前提包含该类对象的全体,从而对该类对象作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不完全归纳法又称简单枚举归纳法,是通过观察和研究,发现某类事物中固有的某种属性,并且不断重复而没遇到相反的事例,从而判断出所有该类对象都有这一属性的推理方法,数学上的穷举法就是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归纳法的结论带有或然性,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在实践中,人们总是跟一个个具体的事物打交道,首先获得这些个别事物的知识,然后在这些特殊性知识的基础上,概括出同类事物的普遍性知识。比如,人们从宏观世界万物都可分为若干层次,微观世界的原子可再分为基本粒子以至夸克等等事实,得出“物质是无限可分的”的一般原理。这个认识过程就包含着归纳推理。

概括

概括就是归纳,总括。

概括是形成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即从思想中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

一种理则学上的归纳法。由分析若干事物得其共同性,推而界定其全类事物也都有此特性。

概括(generalization),思维过程的一种。人脑在比较和抽象的基础上,把抽象出来的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上去的过程。如儿童经常看到鸟,并把它和其他动物进行比较,逐渐分清鸟的本质特征(有羽毛、卵生等)和非本质特征(会飞、大小、颜色等);在此基础上,就能把这些本质特征综合起来,并把具有这些本质特征的动物都称为鸟。根据概括水平的不同,分为初级概括和高级概括。前者指在感知觉或表象水平上的概括,表现为根据具体经验抽取事物的共同特征或联系,总结出某类事物的共同属性,是概括的初级形式,有益于个体逻辑思维的发展,但因受具体经验的局限而难以得到事物的本质属性,如幼儿把会飞的动物叫做鸟。后者指在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的概括,是概括的高级形式。所有科学概念和定理都是高级概括的产物。

概括与抽象有联系。没有抽象就不能进行概括。在进行抽象和概括时,要注意舍弃次要的、非本质的属性,把主要的、本质的属性抽取出来,再通过概括代表同类事物的全体。

概括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方法。因为概括是由较小范围的认识上升到较大范围的认识;是由某一领域的认识推广到另一领域的认识。

“概括”一词的英文为 “generalization”,“普遍性”一词在英文为 “generality”。这两个词在英文中是同一语根,意味着“概括”与“普遍性”有着密切的联系。“概括”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个义项,一是指“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一是指“简明扼要”。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概括是“在思想中从某类事物个别,少数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广到某类事物的全体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所以概括是形成普遍性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普遍性认识有可能是关于事物的表面特征的,也可能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比如“不长羽毛的,两脚动物”这是关于人的表面特征概括:“能借助于语言进行抽象思维,会劳动的动物”则是关于人的本质特征的概括。关于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概括,有助于我们形成事物的概念和规律性的认识,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关于事物本质特征的概括必须借助于抽象。所谓抽象,就是在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把事物的本质特征和事物本身,以及事物的其他属性分离开来,并把本质特征提到首要的地位加以认识。例如,我们对人进行分析、综合和比较,从颜色上看,有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等等;从个头上看,有大个、小个、中等个等;从性别上看,有男人、女人等。这些都是关于人的个别属性。而各种人的共同具有的本质属性,则是“能够借助于语言进行思维,会劳动”。把这一本质特征抽取出来叫做“抽象”,把这一特征推广到所有的“人”当中去,这就是关于人的本质特征的概括。

概括和归纳的区别

归纳是概括事物的一种方法,归纳的结果使用语言文字描述就是概括,概括是对归纳的结果的描述。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思考的顺序不同。

归纳的本质是情况—结果—规则。推理的起点是从认清现状开始的,通过认清现状,得到可能的结果,再从得到的结果中找出共有的属性,再由这些共同属性得出一般规则、一般规律。

演绎的本质是规则—情况—结果。推理是从规则或结论开始的,由一般规则出发,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再由这些情况,得出可能的结果。

2.推理过程不同。

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过程,两者过程正好相反,起点和结果也正好相反。

3.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不同。

归纳是对现状的总结,是对一些现象的高度凝练,并非把所有现状都进行举证,也并非包括所有的现状和现象,特别是对于不完全归纳,尽管前提是真实的,推理过程也是正确的,但结论不一定完全真实,因为可能有黑天鹅现象的出现,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

演绎是对一般规律的推演。它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前提真实,推理过程正确,结论必然真实。

4.结论判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归纳是由个别事物到一般事物的推理,其结论所判定的知识范围,已经完全超出了前提中包含的知识范围,它是这些现象或事物的高度凝练、高度总结。

演绎是由一般事物到个别事物的推理,其结论所判定的知识范围,没有超出前提中的知识范围,而是这些一般规律的具体体现。

归纳和演绎的联系

归纳与演绎虽然有所区别,但两者又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互为因果的。

归纳为演绎提供了指导,指明了方向,归纳的结论是否正确,需要经过演绎来证明才能确认。演绎为归纳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归纳提供了多种可能。

归纳的结论为演绎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归纳是从生活中总结常见事物和现象得出的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可能是公理、规定、规律等。而演绎的前提就是我们通过归纳得出的这些公理、规定、规律。因此,演绎以归纳为基础,归纳为演绎准备了条件。

参考:
1.https://mp.weixin.qq.com/s/muztAlSBdvd6fBX3PItTTw
2.https://zhuanlan.zhihu.com/p/42725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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