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小问题第一讲(考试复习)

带有abstract的类称为抽象类,自己作为父类,不能直接从产生实例对象。

带final的类不能作为父类被继承,带有final的属性在定义时必须赋值并称为常量,带final的方法不能被继承。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程序=对象+消息传递

对象  由变量与相关的方法结合起来构成的。

消息  1接收消息的对象2方法名称3方法参数

对象之间通过消息相互交流,发送与接收消息的对象,参数的传递,调用的方法。

calss 定义一类对象的模板,相当于类型。对象成为类的实例。

继承的含义:子类继承父类并增加,或者是重写状态和方法。继承关系可以有多层,子类继承他所有弗雷德方法和状态。

方法的重载(多态性):在一个类中至少有两个方法用同一个名字,但是有不同的参数。

Object提供了运行在jvm中所有对象都需要的方法。

风格约定:变量名方法名首单词小写,其余单词首字母大写。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回复: 1435206 查看本文章

接口名,类名第一个字母大写。常量完全大写。

在java中数组作为类来处理,所以数组声明并不是创建实例对象,而是创建一个可用来引用该数组的引用。已有的数组变量可指向相同全新的数组,原数组的内容丢失。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huifeidezhu521/article/details/8050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