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复习(4)—类和对象

一.对象:现实世界中,随处可见的事物就是对象,对象是事物存在实体。
通常将对象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动态部分和静态部分,动态部分:一个人具备的行为(行走,跑步,说话等)
静态部分:一般被称作“属性”,任何对象都会具备其自身的属性(高矮胖瘦)。
(类实质上就是封装对象属性和行为的载体)

二.类
类实质上就是封装对象属性和行为的载体,反过来说即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类实体被称为类。
在java语言中,类中对象的行为是以方法的形式定义的,对象的属性是以成员变量的形式定义的。

三.封装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具有以下特点: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封装:是面向对象编程的核心思想。将对象的行为和属性封装起来,其载体就是类,类通常对客户隐藏其实现细节。eg:用户使用计算机时,只需要使用手指敲击牵盼即可实现一些功能,无须知道计算机内部是如何工作的,

继承:类与类之间也有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作关联,而继承则是关联的一种。

多态:Java语言中含有方法重载和对象多态两种形式的多态。
方法重载:在一个类中,允许多个方法使用同一个名字,但是方法的参数不同,完成的功能也不同。
对象多态:子类对象可以和父类对象进行相互转换,而且根据其使用的子类不同完成的功能也不同。

四.权限修饰符

访问包位置 private public protected
本类 可见 可见 可见
同包其他类或者子类 不可见 可见 可见
其他包的类或者子类 不可见 不可见 可见

五.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的特点:
1.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
2.构造方法的名称要与本类的名称相同
3.构造方法只有在使用关键词new实例化对象时才会被调用一次。

六.静态变量,静态常量,静态方法
1.用static修饰的常量,变量,方法叫做静态常量,静态变量,静态方法
2.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
3.在静态方法中不可以直接调用非静态方法

七.对象
对象可以认为是在一类事物中抽象出某一个特例,可以通过这个特例来处理这类事物出现的问题

八.引用
引用只是存放一个对象的内存地址,并非存放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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