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告诉你,我曾经就做过这个事。
那是在大二的时候,在文学论坛上认识了一个大我7岁的姑娘。
我们从相识到相知,在见面之前都是书信往来。
我们一直用着不温不火的言语交谈着,抄下那些句子的时候,仿佛有春风在指尖萦绕。
我们就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
我们那时的追求是“愿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对我来说,她是朝露,是晚星,是我一切欢喜。
她问我有什么爱好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春天的花,夏天的树,秋天的黄昏,冬天的阳光,还有每天的你。”
起初她会说我油嘴滑舌,“你说这些不合适,你甚至还不认识我。”
“不,我有一辈子可以认识你。”
等到时机成熟,我们的感情升温了,我便问她
“天上有云,林间有雾,我心有你。”
“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她便回应“不要问我心里有没有你,你在时,我余光中都是你。”
“你不在时,煎茶坐看梨门雨,诗书是你,风景也是你。”
于是,我们在书信中正式确定了关系。
那段时间,舍友们都认为我爱上了写作,但“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有的时候,我们也商量着尽快见面。
她比我大7岁,我时常会担心“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但她会安慰我“时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不来,我怎敢老。”
午夜梦回我会感受到阳光扑面,那一定是因为我梦到了她。
我一直认为人只分两类,是她或不是她。
而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后来,在见面的前一天,她消失了。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然而,她再也没出现过。
如今,我才明白,我真正喜欢的,是我当时的无私付出,我怀念的,是自己才思泉涌的才情。
我感动的,是曾经那种没有一丝杂质的感情。
微博热搜榜软件,实时关注热点榜单,不到1M的神器,炒鸡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