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与专利保护

开源与专利保护

前言
有两桩新闻颇有意趣:一桩是特斯拉汽车创始人承诺开放其全部专利,希望能支持汽车市场的转向。他对此的发言稿《致伟大梦想的人》在网络上疯狂流转,网民对他这种伟大的抱负击节赞赏。另一桩新闻是,以"新闻搬运工"自居的"今日头条"获得了一亿美元风投的同时,各种版权官司也找上了它。在其获得风投的新闻发布会当天,搜狐新闻发起了对它的侵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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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胖在2019年跨年演讲讲的有关“侵权”问题,似乎是一个公司为了快速获取形象代言人,(要知道今天小鲜肉们是很抢手的),如果按照原来逻辑一个个去接触,经纪人签约,代言合同审核,黄花菜都凉了。直接不打招呼,直接征用,开对方维权找上门来,直接签约或者撤档,据后来调查,其实各明星都争先签约。在这样一个时间为王,快速响应的时候,如果走原来传统老路,估计明星都被其他公司抢光了。

具体这个广告公司怎样,不得而知,但今日头条与忙于与他打官司的公司今昔对比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今天凡是搜狐还是腾讯都模仿今日头条推出各种类似产品,不知道今日头条是否有时间去保护专利和进行侵权反诉?新闻上是看不到的。反观一度被认为养的律师比程序员还多的甲骨文公司,今天在行业的颓势,让人感觉传统工业时代或前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以及专利保护促进创新的理念要刷新一下认知了。

数字时代专利与创新

诸如专利以及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其效用是以激励理论为前提的。为了鼓励人们进行创造,知识产权法律赋予了创造性成果的垄断权利,享受此权利的人可以把那些未经许可使用创新成果的人诉诸法庭。

然而,数字时代反而加剧了创新者与免费搭车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譬如在此之前,复制一本书总要有复印机之类的相关开销。而到了数字时代,数字文件可以接近于零的成本进行无限次复制。人们可能会争辩说,我们需要更强大的知识产权法律来防止猖獗和不公平的盗版行为。

但理论并不总是符合现实。历史上充斥着关于专利权的负面例子,是在损害创新而非帮助创新。

众所周知,詹姆斯·瓦特对现有的蒸汽机技术进行了改良。然而正因为瓦特的专利,导致蒸汽机技术并未得到大规模采用。事实上,直到相关专利到期,人们才开始大量制造生产蒸汽机,从而成为推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主要力量。

对于专利法律会损害创新并不会让我们感到惊讶。英国王室使用专利来增加收入,相关的专利权甚至被授予诸如盐之类的普通商品。这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抗议,詹姆斯一世被迫撤销了现有的垄断,并且明确专利只能授予创新发明。

在美国,政府明知道纺织机技术是从英国偷来的,依旧为其赋予了专利权。

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保护自己,当然并不限于专利。美国也曾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盗版者。美国热衷于维护其公民利益,并拒绝为查尔斯·狄更斯等非美国公民发表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

开放源码和知识产权法

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的关键在于源代码是开源的。人们可以自由地复制代码并对其进行改进。与专有软件不同,区块链技术不使用版权法来保护源代码。

此外,传统行业在产品发布之前会闷头工作很长时间。相比之下,很多区块链开发者在发布产品之前会主动解释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些人甚至会在自己开发产品之前就共享这些信息,而其他人则可以使用这些想法来开发竞争性产品。

开源是一种可行的商业模式

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人们依旧可以赚取利润。例如大公司通过使用开源软件并提供额外的服务来赚钱。

Red Hat是一家开源软件公司,其收入超过20亿美元。IBM正在使用Hyperledger Fabric(一种来自Linux基金会的开源程序)为包括Maersk和沃尔玛在内的众多跨国公司开发区块链解决方案。问题在于如果说互联网,万维网和现在的区块链这三种颠覆性技术都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得以蓬勃发展,那么我们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是否符合初衷?

这部分值得深入探索,留待后续专题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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