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地区用户请特别注意:请勿存放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文件

中国大陆地区用户:

我们目前接到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反馈,有人存储,甚至分享、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的文件(如色情、诈骗、不实消息相关的文件)。

需要提醒您的是,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您不得存储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文件(特别的,即使您不参与分享,仍然可能违反法律)。

对于存储违法信息的用户,我们会采取手段终止您账户的使用,在您所处的地区,您甚至可能遭到检控甚至被判处刑罚。

鉴于此,我们目前暂停了中国(大陆地区)用户的注册。如果您是+86地区的电话号码,将无法注册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百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度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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