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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七大原则实战(三) - 依赖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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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

  •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High level module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low level modules.Both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Abstraction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details.Details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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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模块和低层模块容易理解,每一个逻辑的实现都是由原子逻辑组成的,不可分割的原子逻辑就是低层模块,原子逻辑的再组装就是高层模块 在Java语言中,抽象就是指接口或抽象类,两者都是不能直接被实例化的 细节就是实现类,实现接口或继承抽象类而产生的类就是细节,其特点就是可以直接被实例化,也就是可以加上一个关键字new产生一个对象。 依赖倒置原则在Java语言中的表现就是: ●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 接口或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 ● 实现类依赖接口或抽象类。

更加精简的定义就是“面向接口编程”——OOD(Object-Oriented Design,面向对象设计)的精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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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战

首先定义一个学习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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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现在又想学习 py, 那么面向实现编程就是直接在类添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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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需要经常改变,扩展性很差,Test 高层模块, Geely 类为低层模块,耦合度过高 引入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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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可以将原学习者类的方法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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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言而无信,你太需要契约

采用依赖倒置原则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降低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证明一个定理是否正确,有两种常用的方法 - 根据提出的论题,经过一番论证,推出和定理相同的结论,这是顺推证法 - 首先假设提出的命题是伪命题,然后推导出一个荒谬、与已知条件互斥的结论,这是反证法

我们今天就用反证法来证明依赖倒置原则是多么优秀和伟大!

论题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降低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反论题

不使用依赖倒置原则也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降低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反论题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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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可以提供一个方法run,代表车辆运行,实现过程如代码清单3-1所示。

public class Driver {      
     //司机的主要职责就是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Benz benz){
             benz.run();
     }
}

司机通过调用奔驰车的run方法开动奔驰车

public class Benz {
     //汽车肯定会跑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奔驰汽车开始运行...");
     }
}

有车,有司机,在Client场景类产生相应的对象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river zhangSan = new Driver();
             Benz benz = new Benz();
             //张三开奔驰车
             zhangSan.drive(benz);
     }
}

我们在一段貌似磐石的程序上加上一块小石头:张三司机不仅要开奔驰车,还要开宝马车,又该怎么实现呢?麻烦出来了,那好,我们走一步是一步,我们先把宝马车产生出来

public class BMW {
     //宝马车当然也可以开动了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宝马汽车开始运行...");
     }
}

宝马车也产生了,但是我们却没有办法让张三开动起来,为什么?张三没有开动宝马车的方法呀!一个拿有C驾照的司机竟然只能开奔驰车而不能开宝马车,这也太不合理了!在现实世界都不允许存在这种情况,何况程序还是对现实世界的抽象

我们的设计出现了问题:司机类和奔驰车类之间是紧耦合的关系,其导致的结果就是系统的可维护性大大降低,可读性降低 两个相似的类需要阅读两个文件,你乐意吗?还有稳定性,什么是稳定性?固化的、健壮的才是稳定的,这里只是增加了一个车类就需要修改司机类,这不是稳定性,这是易变性。 被依赖者的变更竟然让依赖者来承担修改的成本,这样的依赖关系谁肯承担! 证明到这里,我们已经知道反论题已经部分不成立了。

我们继续证明,“减少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 什么是并行开发的风险?并行开发最大的风险就是风险扩散,本来只是一段程序的错误或异常,逐步波及一个功能,一个模块,甚至到最后毁坏了整个项目。为什么并行开发就有这样的风险呢?一个团队,20个开发人员,各人负责不同的功能模块,甲负责汽车类的建造,乙负责司机类的建造,在甲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乙是不能完全地编写代码的,缺少汽车类,编译器根本就不会让你通过!在缺少Benz类的情况下,Driver类能编译吗?更不要说是单元测试了!在这种不使用依赖倒置原则的环境中,所有的开发工作都是“单线程”的,甲做完,乙再做,然后是丙继续……这在20世纪90年代“个人英雄主义”编程模式中还是比较适用的,一个人完成所有的代码工作。但在现在的大中型项目中已经是完全不能胜任了,一个项目是一个团队协作的结果,一个“英雄”再牛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业务和所有的技术,要协作就要并行开发,要并行开发就要解决模块之间的项目依赖关系,那然后呢?依赖倒置原则就隆重出场了!

根据以上证明,如果不使用依赖倒置原则就会加重类间的耦合性,降低系统的稳定性,增加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降低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承接上面的例子,引入依赖倒置原则后的类图如图3-2所示。

建立两个接口:IDriver和ICar,分别定义了司机和汽车的各个职能,司机就是驾驶汽车,必须实现drive()方法

public interface IDriver {
     //是司机就应该会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ICar car);
}

接口只是一个抽象化的概念,是对一类事物的最抽象描述,具体的实现代码由相应的实现类来完成

public class Driver implements IDriver{    
     //司机的主要职责就是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ICar car){
             car.run();
     }
}

在IDriver中,通过传入ICar接口实现了抽象之间的依赖关系,Driver实现类也传入了ICar接口,至于到底是哪个型号的Car,需要在高层模块中声明。

ICar及其两个实现类的实现过程

public interface ICar {
     //是汽车就应该能跑
     public void run();
}

public class Benz implements ICar{
     //汽车肯定会跑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奔驰汽车开始运行...");
     }
}

public class BMW  implements ICar{      
     //宝马车当然也可以开动了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宝马汽车开始运行...");
     }
}

在业务场景中,我们贯彻“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也就是我们认为抽象(ICar接口)不依赖BMW和Benz两个实现类(细节),因此在高层次的模块中应用都是抽象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Driver zhangSan = new Driver();
             ICar benz = new Benz();
             //张三开奔驰车
             zhangSan.drive(benz);
     }
}

Client属于高层业务逻辑,它对低层模块的依赖都建立在抽象上,zhangSan的表面类型是IDriver,Benz的表面类型是ICar,也许你要问,在这个高层模块中也调用到了低层模块,比如new Driver()和new Benz()等,如何解释?确实如此,zhangSan的表面类型是IDriver,是一个接口,是抽象的、非实体化的,在其后的所有操作中,zhangSan都是以IDriver类型进行操作,屏蔽了细节对抽象的影响。当然,张三如果要开宝马车,也很容易,我们只要修改业务场景类就可以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Driver zhangSan = new Driver();
             ICar bmw = new BMW();
             //张三开奔驰车
             zhangSan.drive(bmw);
     }
}

在新增加低层模块时,只修改了业务场景类,也就是高层模块,对其他低层模块如Driver类不需要做任何修改,业务就可以运行,把“变更”引起的风险扩散降到最低。

注意 在Java中,只要定义变量就必然要有类型,一个变量可以有两种类型:表面类型和实际类型,表面类型是在定义的时候赋予的类型,实际类型是对象的类型,如zhangSan的表面类型是IDriver,实际类型是Driver。

我们再来思考依赖倒置对并行开发的影响。两个类之间有依赖关系,只要制定出两者之间的接口(或抽象类)就可以独立开发了,而且项目之间的单元测试也可以独立地运行,而TDD(Test-Driven Development,测试驱动开发)开发模式就是依赖倒置原则的最高级应用。我们继续回顾上面司机驾驶汽车的例子,甲程序员负责IDriver的开发,乙程序员负责ICar的开发,两个开发人员只要制定好了接口就可以独立地开发了,甲开发进度比较快,完成了IDriver以及相关的实现类Driver的开发工作,而乙程序员滞后开发,那甲是否可以进行单元测试呢?答案是可以,我们引入一个JMock工具,其最基本的功能是根据抽象虚拟一个对象进行测试

测试类

public class DriverTest extends TestCase{
     Mockery context = new JUnit4Mockery();
     @Test
     public void testDriver() {
             //根据接口虚拟一个对象
             final ICar car = context.mock(ICar.class);
             IDriver driver = new Driver();
             //内部类
             context.checking(new Expectations(){{
                      oneOf (car).run();        
             }});
             driver.drive(car);
     }
}

注意粗体部分,我们只需要一个ICar的接口,就可以对Driver类进行单元测试。从这一点来看,两个相互依赖的对象可以分别进行开发,孤立地进行单元测试,进而保证并行开发的效率和质量,TDD开发的精髓不就在这里吗?测试驱动开发,先写好单元测试类,然后再写实现类,这对提高代码的质量有非常大的帮助,特别适合研发类项目或在项目成员整体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采用。

抽象是对实现的约束,对依赖者而言,也是一种契约,不仅仅约束自己,还同时约束自己与外部的关系,其目的是保证所有的细节不脱离契约的范畴,确保约束双方按照既定的契约(抽象)共同发展,只要抽象这根基线在,细节就脱离不了这个圈圈,始终让你的对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4 依赖的三种写法

依赖是可以传递的,A对象依赖B对象,B又依赖C,C又依赖D……生生不息,依赖不止 只要做到抽象依赖,即使是多层的依赖传递也无所畏惧!

对象的依赖关系有三种方式来传递

4.1 构造函数传递依赖对象

在类中通过构造函数声明依赖对象,构造函数注入

public interface IDriver {
     //是司机就应该会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
}
public class Driver implements IDriver{
     private ICar car;  

     //构造函数注入
     public Driver(ICar _car){
          this.car = _car;
     }

     //司机的主要职责就是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
             this.car.run();
     }
}

4.2 Setter方法传递依赖对象

在抽象中设置Setter方法声明依赖关系,Setter依赖注入

public interface IDriver {
     //车辆型号
     public void setCar(ICar car);
     //是司机就应该会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
}
public class Driver implements IDriver{
     private ICar car;  
     public void setCar(ICar car){
             this.car = car;
     }
     //司机的主要职责就是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
             this.car.run();
     }
}

4.3 接口声明依赖对象

在接口的方法中声明依赖对象

5 最佳实践

依赖倒置原则的本质就是通过抽象(接口或抽象类)使各个类或模块的实现彼此独立,不互相影响,实现模块间的松耦合 我们怎么在项目中使用这个规则呢?只要遵循以下的几个规则就可以: - 每个类尽量都有接口或抽象类,或者抽象类和接口两者都具备 这是依赖倒置的基本要求,接口和抽象类都是属于抽象的,有了抽象才可能依赖倒置

  • 变量的表面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很多书上说变量的类型一定要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这个有点绝对化了

    • 比如一个工具类,xxxUtils一般是不需要接口或是抽象类的
    • 如果你要使用类的clone方法,就必须使用实现类,这个是JDK提供的一个规范。
  •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如果一个项目处于开发状态,确实不应该有从具体类派生出子类的情况,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人都是会犯错误的,有时设计缺陷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只要不超过两层的继承都是可以忍受的

  • 尽量不要覆写基类的方法 如果基类是一个抽象类,而且这个方法已经实现了,子类尽量不要覆写 类间依赖的是抽象,覆写了抽象方法,对依赖的稳定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 结合里氏替换原则使用 父类出现的地方子类就能出现, 接口负责定义public属性和方法,并且声明与其他对象的依赖关系,抽象类负责公共构造部分的实现,实现类准确的实现业务逻辑,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对父类进行细化。

那到底什么是“倒置”呢? 我们先说“正置”是什么意思,依赖正置就是类间的依赖是实实在在的实现类间的依赖,也就是面向实现编程,这也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我要开奔驰车就依赖奔驰车,我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就直接依赖笔记本电脑 而编写程序需要的是对现实世界的事物进行抽象,抽象的结果就是有了抽象类和接口,然后我们根据系统设计的需要产生了抽象间的依赖,代替了人们传统思维中的事物间的依赖,“倒置”就是从这里产生的

依赖倒置原则是设计原则中最难以实现的,它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途径,依赖倒置原则没有实现,就别想实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项目中,大家只要记住是面向接口编程就基本上抓住了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

发布于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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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www.cnblogs.com/cutepig/p/12815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