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15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了两者的法律定义,公司法的二、三、四、五章节,分别对两类公司从设立、组织机构到股权或者股份的转让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在这里解答一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设立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较有限责任公司有更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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