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从入门到精通 第7章 类和对象

目录

类的构造方法

静态变量、常量和方法

类的主方法

对象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 成员变量
  • 成员方法
  • 权限修饰符
    • 默认为包内可见
    • 类的权限设定约束类成员的权限

  • 局部变量及有效范围
    • 从变量声明开始到变量结束
    • 变量名相同时,局部变量屏蔽作用域外的变量
  • this关键字
    • this是指向本类对象的指针
    • 在局部变量覆盖成员变量时使用this指针明确引用成员变量

类的构造方法

  • 与类同名
  • 没有构造方法系统自动创建一个不带参数的默认构造方法
  • 如果类中有构造方法,则系统不会自动创建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 this可以调用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只能在构造方法的第一句使用

静态变量、常量和方法

  • 归属于类,针对类的而不是对象,对于不同的子类,不同的对象之间,静态变量、静态常量、静态方法使用同一块内存区域
  • 静态数据、静态方法通常是为了提供共享数据或方法,以static声明,同样遵循权限修饰符的约束
  • 静态常量使用final static声明
  • 使用类.静态类成员调用,最好不要使用对象.静态类成员调用,容易混淆静态成员和非静态成员
    • 静态方法不可以直接调用非静态方法
    • 静态方法不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因为非静态方法和this都是针对对象的,静态方法是针对类的)
    • 不可以将方法体内的变量声明为static
    • 如果在执行类时,希望先执行某块区域,可以使用static定义一个静态区域 static{//do something} 只会执行一次
  • 程序运行时先运行静态代码块,在运行非静态代码块,在运行构造方法,在运行成员方法(调用才会运行)

类的主方法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主方法是静态的,如果直接在主方法中调用其他方法,则该方法必须也是静态的
  • 主方法没有返回值
  • 主方法的形参为数组

对象

  • 对象的创建,new
  • 访问对象的属性和行为,静态变量每个对象都可以改变它的值
  • 对象的引用,创建的对象只是一个地址,表示对对象的引用,也可以不指向某个对象
  • 对象的比较,==比较变量的表面值(即对象的地址),String的equals()方法比较对象指向的值
  • 对象的销毁,定义finalize()方法;System.gc()强制启动垃圾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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