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何区别?

最近,关于“老赖”的相关新闻层出不穷,多个明星创业者的动态时刻牵引着大众的神经,且近日关于王思聪成“老赖”的消息也在网络上被不断传播。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时间为今年11月4日,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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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经和法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可见,事情并不是网传的那样,实际上王思聪本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没有被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和非失信被执行人在概念上并不相同。那么,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何区别呢?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业务的人员,进行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也就是说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等。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编辑:微众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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