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Java中相关命名规范(对象名、类名......)

1、包名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最好用域名反过来写,不会冲突。如com.csdn.sun99bk.myutil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包名最好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2、类名

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即每个单词首字母均大写,且public类名应与所在项目名保持一致。

3、方法名、对象名和变量名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风格,即必须遵从驼峰形式除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外(若只能一个单词,就全部小写),其余单词首字母均大写。方法名采用动词+名词或动词表示,如append()、getName()等。

4、属性名

和对象命名方法相同,采用名词或形容词+名词的形式表示,如name、dbClassName、dbUser、dbPassword、dbUrl等。

5、常量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如MAX_STOCK_COUNT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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