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中类的关系——继承、组合、依赖

Java中的类的关系:

(1)A is-a B  继承  实

(2)A has-a B 组合 聚合 关联

(3)A use-a B 依赖

 

类的关系-继承

  1. 子类继承父类,关键字extends实现。
  2. 子类可以直接调用父类中的(public和protected修饰的)属性和方法当做自己的来使用
  3.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
  4. 每一个类都有继承类,如果不写则默认继承object类;
  5. Java中只能有一个继承类(单继承)。目的是为了让类变得更加安全。可以通过传递的方式实现多继承的效果。后续还会有多实现的方式实现类似的效果。

 

类的关系-包含关系

 

  1. 组合: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不可分割,要出现都出现,要消亡都消亡。比如人和内脏的关系
  2. 聚合: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创建的时候可能是分开的。比如汽车和车轮、电脑和主板。
  3. 关联:整体和部分关系,可以分割。通过某件事联系在一起。例如:人有电脑

包含关系,是将一个类的对象当做另一个类的属性来存储,即在创建这个类时,必须有这个对象在。

 

类的关系-依赖关系

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某一件事情产生了关系,临时组合在一起。这件事一做完关系就解散。(即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创建对象)

Java程序体现的形式为:

在一个类的方法中需要使用另一个类的对象。

两种方式引入这个类的对象:

第一个可以在方法中传递参数,将另一个类的对象传递进来;

第二个可以在方法中自己创建,在方法中调用另一个类的构造函数创建对象。

 

设计类的关系的原则:高内聚低耦合

耦合度:紧密   继承(实现)>组合>聚合>关联>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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